第三百九十六章 真是好挤

江南南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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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琰,蔡琰,喂,蔡琰。”秦轲感觉到蔡琰的脚步越来越快,一颗心在胸腔里狂跳,“这四周围都是人,我听到好多心跳声。”

    “别怕,高易水之前请了公输究家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喝酒,轻轻松松就套出来不少话,这里的护卫巡逻都有规律,外围巡逻的人数虽说,却都不懂修行,我们小心避开即可。至于里面……哎呀,随机应变吧!”蔡琰拉着他蹑手蹑脚地走到一处屋檐的阴影下,完美地渗入进了黑暗之中。

    两人接着又爬上一座假山,再从假山翻过一个较高的院墙,秦轲搀扶着蔡琰轻轻跳下之后,立即被蔡琰强行压着脖子蹲了下来,两人蹲身前行,费力地挪动脚步,好像两只吃得太胖的土拨鼠。

    直到两人的头上都沁出汗珠,秦轲终于听到蔡琰用蚊蝇一般的声音说道:“先在这里等一会。”

    “唔……好挤。”秦轲发现如今两人的藏身之所是院中较为偏僻的一隅墙角,知道抱怨也没有用。

    远远地,两个挎着长刀的卫士提着灯笼,缓缓地往院门的方向走过去。秦轲的风视之术早已展开,听到的果然是比先前更为强劲的心跳声。

    这是气血强健的象征,当然,必要的时候,修行者也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放缓气血运行,掩藏自己的气血搏动,而掩藏住真实的实力。

    只不过掩藏实力也是一件费神的事情,他们整天巡逻在此,也没必要做这样无意义的事情。

    “真冷啊,回去我可得好好烤烤火。”其中一人道。

    “啧,我们这还算好的,老刘老齐得守夜班,那滋味儿才不好受呢。”另外一人道。

    “那倒是,在这里挨冻总好过将来去战场拼杀……”先说话的那个拍了拍同伴的肩膀,笑道:“咱们虽说有些修为,但也上不得台面,除了在这里当一条看门狗,也没什么其他用处了。”

    身为公输家的供奉,在内可享受公输家优厚的待遇,在外,他们也是有头有脸的世家高人,而他们身为江湖中人最忌讳的一点,便是被卷入到大战纷争之中,尽管修行者胸中大多一腔热血,可他们也明白自己的能量究竟几何,当两军对垒,上万人相互冲击之时,声势有如江水怒涛,洪水肆虐,如此强大的力量面前,哪怕是一位登堂入室的小宗师,也是如米粒一般渺小的。

    乱军之中,凭着一腔热血,靠着一身武艺,他们又能杀死多少人?十人?百人?

    而即便他们拼尽一切去厮杀,于大局又能有多少助益?战争的胜负,终究取决于用兵的将领和那些阵前无畏迎上的普通兵将们。

    能够在乱军之中屹立不倒的,只有那些真正进入大武道,成就了大宗师境界的修行者,以他们的强大修行,进可以硬抗刀剑而不损,退可如疾风骤行而无踪。

    如荆吴战神高长恭,他那样的顶尖高手,自然能以一人之力与上千人的军阵相抗,可这些年来,也没人真正见过那气吞山河的景象,更多都只是一种传说。

    或许,只有当初与唐国大战中死于青州鬼骑铁蹄下的亡魂们,才见识过吧。

    两人说着话,已经走过了秦轲与蔡琰藏身的墙角,但他们没有秦轲那样的风视之术,自然不可能发现那墙角的阴影里藏有胆大包天的一男一女。

    “嘁,真要是对上唐国的那个项楚,家里的几个老家伙一齐上怕是也讨不得什么好处。”

    他提到的,正是公输家的几位小宗师供奉,这几人中,有修行气血的,也有一位修行精神的。

    项楚不光是在唐国颇具威名,这两人对其显然也不陌生,项楚是在征讨西南的时候逐渐有了“霸王”一名,这不仅仅是赞誉他的用兵风格。

    少年项楚已然是天生神力,其他孩子挑个一百斤的担子都老鼻子费劲的时候,他却能力拔垂柳,扛着数百斤的大包健步如飞。现如今他三十一岁,一身大宗师境界的修为,当初青州鬼骑横扫唐国,他正在西南一带镇压蛮匪,否则,让他上到阵前或许真能与高长恭一战。

    两人渐行渐远,直到灯笼的火光几乎看不见了,蔡琰才轻呼了一声,“哎哟,我的脚麻了……可真是挤死我了。”

    “我也觉得,真是好挤。”

    然而,这个声音可不是秦轲发出来的,就在秦轲愣了片刻之后,他猛然转过身,伸出一只手,抓住了角落更深处的黑暗中的那个身影,一把将之扯了出来。

    “老高!你个王八蛋,你什么时候躲在这里的?”

    “别扯别扯,衣服要坏了。”高易水用力地拍着秦轲的手,“躲?说什么躲?对于我这种平日里坦荡而来坦荡而去的正人君子,用这个字怕是有些失礼了吧。”

    “你再瞎扯两句试试?”秦轲用手指头戳着他,哼声道:“还故意藏匿了自己的气息和心跳,一脸贼样儿还好意思和我扯什么正人君子。”

    高易水翻了翻眼睛,“嘿,你这没良心的,我可是好心来帮你做事,要说贼样儿,你比我更贼!”

    秦轲当然知道他说的“做事”是什么意思,当下也是一时语塞,只好咳嗽两声掩饰尴尬。

    这会儿院子里没有其他动静了,秦轲的风视之术捕捉到的心跳和呼吸声除了他们这里的,就只剩下了两个来源,离他们至少五十步距离。

    “这里临近后山,我之前来溜过两次鸟,后来公输究家的那个胤成少爷,喝多了酒给我讲了一大通,也着实难为他,一个第一重境界的小字辈,连续三年了,压根儿没真正下到地宫里去……他说,嘶,他说什么来着?阿布,他说什么来着?”

    这时候,黑暗里一个身影缓缓站了起来,正是一脸苦笑的阿布:“他说地宫里有桂。”

    蔡琰倒是没被阿布说的“有桂”给吓着,反而咕哝了一句:“这么小的墙角挤了四个人,还有个傻大个,难怪我说这么挤。”

    阿布继续苦笑:“我长得高点壮点也不是我的错是不是?”

    秦轲可不想听他们几个闲扯,忙接着阿布的话继续问道:“有桂是什么意思?”

    高易水抬头望了望天,突然表情郑重地道:“说不定,就是字面儿上的意思!”

    他这话一说完,秦轲明显地浑身一抖,阿布笑着道:“是吧,你也不喜欢这玩意儿,我之前听到的时候已经惊吓过了……”

    “行了行了,瞧你们那点儿出息。”高易水努了努嘴,让他俩去看蔡琰那一脸跃跃欲试的模样,语气略带嘲讽:“既然来都来了,我们还是赶紧商量商量,夜班应该是两个人守门,到卯时换班,都是快到三境的气血修行者。”

    “先到那边的假山后面去,可以看得更清楚一些。”蔡琰拉了拉秦轲的袖子,“最起码,先知己知彼一下。”

    “走!”高易水眼睛一亮,他等的就是这句话,随后弯下腰,跟蔡琰一样小心翼翼地擦着墙根往假山的方向走。

    蔡琰的身形纤细,当她迈开轻盈的步伐,像极了一只灵巧的猫,而高易水紧随其后,鬼祟的样子倒像是一条伸长了舌头的狗。

    围墙的屋檐伸出去很长,院子里的高大建筑挡住了不少月光,四人免不了要在光线微弱的夜色中摸行,不过这样也有好处,他们只需保持安静,便不会容易被那两人察觉。

    这院子大的出奇,却根本没有住人的迹象,一旦少了人气,这里除了细微的虫鸣就再无其他声音,寒风吹动着几人的发梢,令人顿觉一阵阴森气息,偶尔透进来的月光被树影遮蔽又时而摇曳,仿佛是身穿白衣的桂在四下飘荡游走。

    四人花了一刻钟的时间才走到了假山后面,而在他们正对面的地方,有一间看似很不起眼的屋子,如果是在平民百姓聚集的街区之中,有这样的一间屋子并不稀奇,可满院子高檐飞宇的大屋环绕着它,可就有些不合常理了,说是一种另类的众星捧月也不为过。

    那小屋没有透出半点光亮,像是一间封锁着无边黑暗的囚笼,令人望而生畏。

    “呵,公输胤成说的应该就是这里了。”高易水的声音很轻,轻到让人以为他的话是藏在肚子里,而不是在他的嘴边。

    小屋的门前站着两个身形高大的护卫,面色肃然,背挺得笔直,却是在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秦轲低声道:“如果这里是地宫的入口,那这两个人该怎么处置?我……过去把他们打晕?”

    “当然不能打晕!”高易水邪邪一笑,“打晕了总还会有醒来的时候,他们可不是傻子,必然立即能猜到有人意图不轨,私闯地宫。”

    秦轲看着他嘴角的笑意,倒吸了一口凉气:“你……那你是想我杀了他们不成?别……别开玩笑了!”

    “谁说我要杀他们了?”高易水眉头一蹙,白了秦轲一眼,“我说你,是不是认定我是个心肠歹毒,无药可救的坏人了?我高易水,可向来是行的正,坐得直,老人摔了我会扶,大姑娘迷路了我会送人家回家,孩子的糖葫芦被抢了我还会再买一根给他……”

    “那糖葫芦是我买给他的谢谢。”秦轲没好气地打断他。

    至于那个抢了糖葫芦的始作俑者,此刻正站在旁边用大大的眼睛注视着他们俩。

    高易水似乎毫不在意秦轲的话,摆摆手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笑道:“我呢,早料到会有这种状况,所以专门带来了这个。”

    蔡琰最先凑了上去,只见高易水的指尖捏着一支细细长长的管子,外面卷着一层糙纸,大约一根小指粗细。

    “这是什么东西?”蔡琰伸手便要去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