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定计

公子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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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的下了一整天,到得傍晚,整个房府银装素裹、冰雕玉砌一般。

    房俊心里堵得慌,回到书房搬了一个胡凳坐到窗前,将窗子推开一道缝隙,冷风扑面、雪粉飞扬,心情这才舒坦一点。

    院中墙角几株枯梅枝干嶙峋,墙外的一株高大的雪松倒是迎雪傲然。

    摸了摸后脑,那里还有一个大包,是前几日坠马不小心磕了石头所致,导致自己那位前身昏迷数日,被自己的灵魂夺舍还阳、鸠占鹊巢。

    甚至就连以往的记忆都保留下来。

    原本的房俊字遗爱,以字行,所以世人都称呼其字,不呼其名。

    房玄龄是个文化人,耍的是笔杆子,所以对于后代子女的培养都是儒学为主,希翼着诗书传家。

    长子房遗直还好,虽说为人端正缺了一点灵气,但性情敦厚刻苦认真,是个方正君子,学业一直不错。

    可到了房遗爱这儿,就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儿。这货有些木纳,脾气倔强,脑子里好像缺了根筋,不大好使。

    说白了,就是有点二……

    先生教些四书五经,勉勉强强也能听得懂,但是大多睡一觉就全都交给周公了……

    偏偏学文不成,习武倒是有些天赋。

    或许是天生一副好体格,房遗爱力大无比,就算是等闲壮汉也比不得他,整日里跟着一帮子武臣勋贵的后代耍刀弄棒、骑马打猎,行为放浪不拘礼数,也算是一不良少年,名声不大好。

    气得房玄龄肝儿疼……

    房俊无奈的叹口气,想想三两年后自己就得娶那个大魔女高阳公主,满满的全是心塞。老子今年刚刚十五啊,八点钟的太阳、祖国的花朵,注定了就要提前凋谢了吗?

    特么没法儿活啊……

    身后窸窸窣窣的脚步传来。

    小丫鬟俏儿捧着一个茶壶,给桌案上的茶杯斟满一杯茶,递到房俊眼前。

    “天很冷的,我煮了茶晾了一会儿,温度刚刚好,少爷喝一杯暖暖身子。”

    十二三岁的小loli眨着乌溜溜的大眼睛,满是担忧的看着自家少爷。

    “唔。”

    房俊也有一点口渴,顺手接过茶杯,也没看,一口喝了半杯。

    然后——

    “噗!”

    猛地喷了出来。

    “啊!”

    小丫鬟俏儿冷不防被吓了一跳,尖叫一声兔子一样跳开,裤脚依旧湿了一块。

    房俊瞪眼:“这什么玩意?”

    看了看手里的半杯茶,茶水混浊不堪,砸吧砸吧嘴,有姜的辛辣、食盐的咸涩、甚至还有点羊油的腻味……

    这才想起来,好像在什么书上看到过说是明朝才出现炒茶,尽得茶叶清醇甘美之原味,唐朝时却是将茶叶细细的碾碎再佐以葱姜盐甚至果汁放在壶里一锅煮……

    这特么也叫茶?

    说是汤恐怕更恰当一点。

    对于酷爱喝茶的房俊来说,无法忍受的程度仅仅是排在娶高阳公主之后的第二位。

    小丫鬟俏儿哪里知道这个?见到少爷把茶水都喷出来,想当然就认为自己的煮茶功夫不到家,被少爷嫌弃了,委屈得眼圈顿时红红的,人家刚刚煮茶的时候不小心还烫了手呢……

    不过既然少爷嫌弃了,那以后自己还要更用心才行,小心思里琢磨着下次煮茶的时候是多放一点羊油呢,还是少放一些姜末……

    房俊心情乱糟糟的,只觉得全世界都跟自己作对,也没留神小丫鬟泫然欲泣的委屈模样。

    若是他知道此刻小丫鬟俏儿心中所想,怕不是要一口老血吐出来,对于喝惯了龙井毛尖的房俊来说,唐朝的茶是会喝死人滴……

    恰在此时,家丁房大海来报:“少爷,程三公子、杜二公子听闻少爷醒来,特来探望,现正在花厅稍坐,您看是不是请他们过来?”

    “程三公子、杜二公子?”

    房俊微微一愣,稍稍回想一下,才晓得这两人是谁。

    程咬金的三公子程处弼,杜如晦的二儿子杜荷。

    这两位可算是长安城纨绔中的纨绔,除了欺男霸女这事儿实在是不敢干,其余什么吃喝嫖|赌坑蒙拐骗就没有没干过的,名声那顶顶是臭大街的俩货。

    房俊心情不爽,没耐心见这两个狐朋狗友,就想吩咐房大海打发走两人。

    突然,心里闪过一丝光亮。

    名声臭大街的狐朋狗友?

    有了!

    房俊大喜,吩咐小丫鬟俏儿:“俏儿,给本公子更衣!”

    不能让皇帝陛下收回成命?

    哼哼,山人自有妙计!

    ********

    尚未到酉时,阴云如铅,城中家家户户已是灯火辉煌。

    街道上满是积雪,虽有长安、万年两县的衙役冒雪清扫,但雪势太大,前面尚未清除,身后又已寸厚。

    由仿佛出来,街上行人寥寥,直到平康坊附近,方见车马辚辚,喧嚣热闹。

    平康坊是长安城一个坊,东邻东市,北与崇仁坊隔春明大道相邻,南邻宣阳坊,都是“要闹坊曲”。由于尚书省官署位于皇城东,于是附近诸坊就成为外省驻京官吏和各地进京人员的聚集地。

    昔日龌龊不足夸,

    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首很有名的诗句,是唐朝一个叫做孟郊的人考中进士之后写的,通篇满满的都是一朝青云直上、成为天子门生的得意之情。这位老兄乃是真雅人,中了进士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骑上快马去赏花。

    若是天真的认为这位老兄赏的是牡丹花还是牵牛花,估计会遭他翻白眼。

    因为唐朝大部分进士考中之后的第一件事就去跑到平康坊。干什么去?去妓院找漂亮美眉,由此可见有唐一朝风气之开放。

    尽管此时尚值贞观年间,唐朝初建,前隋的进士科的考试已经停止,绵延千年的科举制度也要待到高宗时才形成定制,但平康坊早已是追逐时尚风气的文人墨客趋之若鹜的所在。

    可以说,这平康坊就是长安城特意开辟的红灯区。

    骑马斜倚桥,

    满楼红袖招。

    哪个男人不会被这样的温柔乡侵蚀掉骨气,甘愿长醉不愿醒?<!-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