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你我之魂(中)

孤藤昏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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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雨倾泥泞,愚者心自清。

    自那一年之后,阿大,阿二,阿三总算也是半个学有所成了。

    看着这时机到了罢,阿大辞了搬砖的工作,阿二也不驻唱那街边小酒吧了,阿三收起了那早就因为淋雨而生了锈的铁碗。

    三个人学了点手艺之后,盘算着去做点事情去了。

    自然,他们必定不会在这个垃圾场里表演。

    生活的压榨早就把当地的人们压成了干瘪缺水的鱼儿,对他们来说,每天的期望就是从停尸间一样的岗位上下来,在石头一样硬的床上昏死过去。

    在这种地方,又怎么能有人来看他们表演呢?

    但是,如果是在过界墙那里,事情就不一样了。

    墙外的那些崇尚刺激和新鲜的少年少女们每天都会三五成群地挤过那发了灰的石墙,在守卫们的注视礼下嘻嘻笑笑地涌入这个不毛之地。

    为什么,这么个不毛之地还会有上层人日日来到。

    答案是娱乐业。

    无论是在那个时代,那个地方,娱乐永远是最容易盈利的方法。

    在穷苦的地方,会有du博,在富饶的地方会有明星,电影,综艺。

    这无一不是那些坐在真皮沙椅上抽着雪茄的那些人牟利的方法。

    人心是好玩,是懒惰的,是容易成瘾的。

    娱乐就是泥潭,踏入之后就注定会越陷越深。

    举个例子,阿二他们对面那个笼子里的浩叔,每月拿了不足以抱食的薪水,拖着疲惫地躯体到了娱乐街那一块。

    四分之一给了店里穿着暴露的唱歌小姐,换来了满意地一个飞吻一句感谢。

    四分之一去了柏青哥那里,摇了摇,投了投币,没了。

    四分之一去了网吧,在那里一坐就是一天。

    剩下四分之一,靠着指甲盖大小的鱼干过活。

    为了挣到钱,他每天拼了命地工作,赚了钱,起先还是忍住了诱惑,摇了摇头,对着狐朋狗友说了句去你妈的。

    过了一天,就屁颠屁颠地跑去玩了。

    他不知道的是,他最爱去的那几家店的是他自己老板的,他更忘了,当初是老板带着他去那家店消费第一次的。

    自然,这些底层的穷苦人怎么都不可能成为整个地下街娱乐业的大头收益来源。

    而那些老板们真正将目光投向了那些墙对面人们。

    在通过大肆宣传之后,整个地下街的娱乐业在其余所有区都得到了宣传。

    大尺度,刺激,随心所欲。

    这些靓丽且带着彩虹色霓虹裱起来的字体映入了所有的年轻人的眼帘。

    在抱着刺激于疯狂的理念,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年轻人们背着父亲母亲来到了这里。

    久而久之,整个地下街的娱乐业形成了一种........

    垄断。

    至于是怎么垄断的。

    那就是后文了。

    但是对于阿大三人来说。

    有着一定娱乐基础的三人最大的发展计会就是在那墙边驻唱。

    那里能够吸引眼球,人们在那里来来往往,其中不乏那些大公司的探子。

    如果是被发掘了,那就是平步青云了。

    于是,自那以后,三人就每天披着那红日当袍,挂着那黑夜入被。

    起早贪黑。

    阿大谱词,阿二写曲弹唱,阿三练舞助兴。

    日子呢,倒还说的过去。

    有了属于自己的粉丝,虽然说温饱依旧是个问题,可好说歹说,日子还算过的去。

    但一切的转变还得从那天说起。

    那天的太阳,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你明明知道洒在地上的是阳光,但看起来却比冰还要冰冷。

    倒是身上没有那股早晨应该有的阴寒。

    按理说,早上六七点起床是总是被冷气冻的鸡皮疙瘩都竖起来的。

    但是阿大等人早就习惯了只睡在硬木板子上的生活。

    清晨的雨水可以透过木板顶的缝隙滑落,裸露的肌肤触碰到刺骨的铁栅栏时的寒毛树立。

    寒冷什么的,感觉已经无所谓,甚至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在加上从那起床起三人就在那墙边开始了弹唱。

    和他们一样想法的人倒也是不少,但是有着阿二这样歌喉的着实不多。

    阿大也很奇怪,明明刚开始遇到时声音粗地像头牛怎的现在却像是梢上黄莺了?

    路边的情侣和青年们偶尔会驻足于那破石路上,看着这面带青涩却皮肤粗黑的三人。

    很有意思。

    阿大这样想着,看着同一年龄的不同样的人,真的很有意思。

    那些人也是这样想的。

    冷冷的阳光照在了来者的鳄鱼皮包的金色项链上。

    折射除了橙黄橙黄的暖暖的阳光。

    暖洋洋地打在了阿大三人的脸上。

    不知怎的,阿大却觉得有点凉了。

    人嘛,总是来来往往的,去了又去,来了又来。

    不少人是看了两眼听了听,随即就是撇了撇眼睛,扇了扇手,走了。

    偶尔会有些人,冲着阿二,小步匆匆地走了上去,向那早就缺了半个口子的碗里丢个几块钱,顺手用手背蹭了蹭阿二的脚。

    阿二自然是反感的,但无奈,也只能笑了笑,作罢了。

    说来还好玩,那人前手才蹭了阿二,结果后手就给另一个人打了。

    打人的人是墙那边来的,那人怎的也是眼睛张屁股上了,偷腥投到他手上了。

    阿二看了看那个人,又看了看阿大阿三,指头一转,弹起了哀歌。

    “唱的好!”

    正当阿二唱的入神时,鼠吱般的声音侵入了她的意识。

    三人不约而同地抬起了头。

    一个中年男,宽额头,双眼皮,一对眼睛像杏仁,眉毛像一个弯弓,头发上了油,向两边支开,中间还留了个缝。

    那人说,他看上了这三个人的才艺。

    “你们是明日之星!”

    他这样说道。

    他说,他说娱乐界的大头杨汇乾。

    这个名字,三人是听过的,说不上如雷贯耳,倒也是独占一方了。

    中途过了很多天,过了很多个月。

    阿大三人稀里糊涂的,签了许多艺人条约。

    他们毕竟是穷苦孩子,没那个文化,就算识得那些个字,又怎能看得懂那合同上面的白纸黑字呢?

    就算是把拼音摆上去,也是百眼难识,众口难言啊。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

    直到这天,阿大三人撞开了杨老板办公室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