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且把酒饮尽

一路百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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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棂上一只信鸽发着咕咕的叫声,信鸽的腿上绑着一个竹筒,筒里有一卷信。

    成杨快步走到窗口边,安抚了几下信鸽,然后取出了信件,默默地看了起来。

    信上虽然只有短短一行的内容,但成杨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良久,他拿着信件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

    “唉!”

    一声叹息传来,成杨带着信件又走回到了圆桌旁。

    “联五国,共分秦,对晋国有百利而无一害,陛下怎么就不允呐!”

    成杨攥住了拳头,一下打在了圆桌上,硬木圆桌发出一声闷响,他白净的右手,此刻已经红如晚霞,细细的血丝从他的拳面上渗了出来。

    文人何时缺刚烈?

    可怜他只是文官,背后没有了支持他的人,他也当真是手无缚鸡之力。

    可怜可叹亦可悲。

    “罢了罢了。”

    成杨颓然坐在了地面上,十分沮丧地垂着手,天寒地凉,但这位年过六旬的老人仿佛感觉不到寒冷一样,他颓坐如常。

    ......

    数千年来,在十二个大一统的王朝中,金陵便占了六个王朝,其中还有数不胜数的小型王国,因故世人常称其为六朝古都。

    经过历代王朝修建,论城土面积,金陵可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就连当下大楚富庶百年的不夜城也甘拜下风。

    数千年间,大火、洪涝、瘟疫、屠城金陵城历经劫难。

    尽管如此,数千年的文化底蕴,数千年间一辈辈人们的辛勤付出,造就了这座无比庞大的城池。

    秦都、明都、晋都、不夜城、南北王庭,在他的面前皆如小茶。

    只是如今的金陵城辉煌早已不在,只留下了无数间沉睡着的建筑,告诉人们他过去的辉煌。

    金陵身处大唐国腹地,若无战事,并非重兵驻扎之地,除了三十里外的龙门军营外,金陵城内的驻军也才两千人多一些,这些人平时维护治安,自然没什么问题。

    但如今会盟大事选在了金陵,自然人手就显得有些不足,所以便又从龙门大营抽调了两千甲士来确保会盟大事的正常进行,人是少了些,但毕竟是大唐的腹地,何况龙门大营就在三十里外,若有变故,轻骑策马一柱香的时间便能赶到。

    ......

    今晚的金陵城门关得有些晚,在落日的余晖下,一支身披重甲的铁骑驰骋而来,在宽阔的晋川大地上带起了一道数百丈的扬尘。

    为首人一声令下,重骑再一次加快了脚步

    此时,烟尘更加浓烈,奔驰而来的重骑终于在落日收回最后一丈余晖时,进入了金陵城。

    三千大唐虎卫重骑入了金陵,此时城中的更夫敲了第一更。

    六下铜锣声,一慢一快,这便是落更了。

    此时的陈庆云,站在窗外沉默不语。

    ......

    三千重骑在进入金陵城后,仿佛消失了一般,再也不起一点声响,白天还颇为繁华的金陵城,在夜里竟是如此的沉寂。

    与往日不同,今日金陵城的宫殿内竟然有了灯光,十几年了,沉睡已久的宫殿仿佛又有了一丝生息,尽管如此莹莹灯火在庞大的金陵城中显得如此微不足道。

    等沉默的金陵城下一次活过来的时候,还是在更夫的第二敲时。

    当金陵城厚重的北门缓慢打开时,一队数千人的队伍来到了金陵,一千盾守,两千铁刀卫,一千大戟士,一千弓弩手迈着有序的步伐缓缓进入了金陵城,调兵入城,昼进夜不进,如今趁着夜色大调兵,怕是有大事要来了。

    更夫手中的铜锣响了第一下后,数十道黑影掠上了金陵城头,在守卫昏暗的灯光下,这些黑衣遮面的神秘人相继闯入黑夜之中。

    铜锣响了一次又一次,连打多次后,更夫停住了手中的木锤,二更天了!

    陈庆云坐在窗前,桌上有一壶抚头酒,几碟小菜,他出奇的用酒盅来盛酒,一盅一盅地慢慢品。

    陈庆云身后,钟正身穿便服,拄刀而立。

    满屋酒香,嗜酒如命的钟正如若未闻。

    “折冲,你说那个古九郎还能活过今晚吗?”

    陈庆云端着酒杯的手顿了一下,然后抬头一饮而尽。

    钟正想都未想,便回道:“殿下让他死,他便活不过今晚,殿下让他话,就算一万个人要杀他,末将也能救!”

    陈庆云笑着将酒杯放下,又抬手将酒盅斟满。

    “来!“身穿蟒服的陈庆云走到钟正面前。

    钟正一手扶着刀,准备腾出手来去接酒杯,陈庆云笑着制止了,然后他双手举起,亲自为钟正喂酒!

    “殿下,就一盅不过瘾呐!”钟正哈哈大笑。

    陈庆云同样大笑道:

    “回来再让你喝个够!”

    烈酒慰人喉,秦酒醉抚头!

    陈庆云拍了一下钟正的肩膀:

    “去吧!”

    钟正不再言语,点了一下头便提起刀转身离去,几步便入夜色之中。

    陈庆云并未在云顶酒楼,这间房间是他差人私下新选的,房子位置很偏僻,这附近住的人也很少。

    陈庆云将身上的蟒服脱下,整齐地放在床边,他快速地换了一身便装,然后快步走到西墙边,拿起了那柄有些落尘的银枪。

    枪名惊夜。

    记得还是攸宁起得。

    陈庆云取下枪套,枪头闪着森森寒光。

    ......

    金陵城的西北角,一间并没有多少客人的客栈里,一位满脸胡茬的男人独自一人在喝酒。

    桌上摆着一盘花生,一盘酱牛肉,三壶上好的花雕,花雕是晋酒,若是酒也分品级的话,花雕酒或许可以排的进上三品,晋酒绵柔醇香,酒软不上头,也正是因为如此不少中原文人都爱饮此酒。

    男子一杯一杯接着喝,不夹菜,只喝酒。

    很快一壶酒喝没了,第二壶也喝尽了,最后一壶喝到还剩一半时,男子停下了酒杯,他夹了第一口菜,然后向酒家又寻了两双碗筷,整齐地摆在桌子上。

    店家打着哈欠回到柜台上,强忍着困意,继续陪着这位衣着寒酸的客人。

    店家撑着手,他困得快睁不开眼了,要不是这个男人进门就扔了一把碎银,他才不接待他呢!

    但眼看就要到三更了,夜半禁声,守卫巡城,家家户户不得大声喧哗,客栈酒楼也不得开灯接客。

    “到时候他就该去休息了......”店家这样安慰自己。

    男子连斟两杯酒,一杯撒落在地,一杯自己仰头饮尽。

    他轻闭双眼,热泪滚落:

    “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