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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员选拔的工作安排妥当,履职前的准备工作也算告一段落。具体何时开展工作,我觉得也需要等到手头人齐了才能开展。
虽说人员的借调不需要多少时间,远没有阳世间公务员调整组织关系那么复杂的程度,但多少也需要洪天贵福和调整人员所属部门长官之间来回沟通。阴曹司,一下子调走七小福中五个兄弟,还有一个葛忠惠,动作确实有点大。
现今的阴曹司其实也面临鬼差数量不够用的问题。基于现在阴曹地府的形势,对阴曹司来说,多少的鬼差都不嫌多,何况七小福中五个哥哥也算是大大小小一个基层的长官。
我毕竟只是宣教司的都司,而不是查禁司的都司。与阴曹司长官相比,对于我这个新人来说,人家也未必会给我面子。一样的级别,我又没有查禁司那么恐怖的权力和影响力,他们即使万般配合,一下子抽调这么多鬼差,我觉得还是很有难度的。
其实这也是为什么我委托洪天贵福去办理此事的原因。虽说洪天贵福外形上是个乳臭未干的少年,可毕竟他是官二代。
我这一上手就委任了他一个协理都司的职务,这也算是他履职后的第一项任务,除了他必然挖空心思想要完成任务的想法外,多少他爹也会从旁协助。
自己儿子刚一就任,第一个任务就完成不了,他老爹总不会袖手旁观吧?
慢慢耗吧,反正也不急。何况我的两位哥哥不久前还受了伤,现在也正好是休养的时段。
趁着这个间隙,我倒觉得没有特别必要的事情,我也似乎不用天天下界了。
每天上班一天,晚上还要下界阴曹地府,连续这么干,似乎每日清晨醒来,总有一些精力不济的感觉。
为此,我倒是拥有了难得休息的时光。
当然,阴曹地府的工作是休息了,阳间的事情可不能懈怠。
阳间已是夏天,天气愈发炎热。
除了必要的工作外出,我也始终呆在办公室中享受着空调的福利。
回顾正式执业以来的半年,似乎工作的开展比我想象当中要顺畅。除了接手了几个标的不大的民事案件以外,常年法律顾问倒是签了三个。这还是要托包老板的福。
自从帮助陈姐的小姐妹解决了梦魇的困扰后,包老板我已经当面称呼为老包了。老包的单位在成为我的顾问单位后,似乎帮衬陈姐小姐妹的工作也让老包大大得露了脸。为此,他一口气帮我介绍了两家常年法律顾问的单位。
果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包老板介绍的顾问单位,都是那种付钱爽快又日常没什么琐事的公司。
怎一个爽字了得。
当然,轻松也未必都是好事。水平的提高还是要不断地磨炼的。哪怕缺乏磨炼的实践机会,书本知识的学习还是不能随意放弃的。
……
巧了,我的手机铃声又一次响起,包老板的电话。
“喂?”
“包老板,你好。”
“马律师,有空说几句吗?”
“空着呢。你说。”
“我有一个朋友啊,最近遇到了一点事。他托我想办法,我就想起了你。”
这样的交谈非常常见。律师的影响力和口碑其实都在如同这一次的交谈模式中扩展的。当一个人遇到了难处,可能需要律师的帮助,却又无甚自愿的情况下,往往第一时间会寻求身边朋友的帮助。这就是一次引荐的开始。
“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无须这么客气。直接说事吧。我听听。”
电话中,包老板沉吟了片刻,说道:“这次不是法律方面的需求了,而是那种方面的需求。”
那种方面的需求?虽然这话说的很含蓄,但我一下子就明白了,所谓的那种需求,多半是神神鬼鬼的事。
自从在包老板的引荐下认识了金老板和陈姐,在酒桌上似乎包老板也第一次认识到我除了有律师这一身份外,还有着其他的身份。
虽然陈姐那位小姐妹的事前前后后包老板只是一个牵线人,并没有完全参与,但出于事后金老板和陈姐对于我表达的浓厚的谢意,多少可能让包老板对我有了新的认识。
虽然我不知道金老板和陈姐是否曾当面向包老板描述过那“惊心动魄”又“神奇”的过程,即使描述过也不知道究竟使用怎样的语言进行描述,可我大致能够在事后包老板对我的态度中推断出他肯定多少了解了一些。
也许正因为那次经历,包老板把我当成了一个另外一种领域的大拿。
此时的我,接到了包老板的这通电话,也瞬间来了兴趣。
“你说,我听着。”
“马律师,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他爸爸呢刚刚去世。他们家有一个祖传的宝贝。不过在老人去世之后,他们这些个子女翻查了老人所有的遗物,始终都没有找到。这件宝贝对他们家非常重要。他昨天和我说起这个事情,我突然想到你精通问鬼之术。所以想问问你,能不能帮这个忙?”
原来如此。这种玄而又玄的事情,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并不困难。当然,前提是这位老人确实下界到阴曹地府了。万一因为他的信仰或是其他什么原因,他没有去往阴曹地府,那我也是无能为力的。
当然,这种担忧我可不能直接表露出来。
“这位老人生前是什么信仰?你也知道,若信仰有异,我们这个行当也不便于插手啊。”
“这你放心,我了解过了。我那个朋友想要问鬼之术的帮助,也是从小受了他爸爸的影响。他爸爸的信仰没有问题。”
确实如此。若能想到借助问鬼之术解决问题的人,多半都是发烧友。而能让这种信仰达到发烧友级别的影响,多半也是生活环境引起的。
不过作为一个律师,在考虑问题的同时,多多少少总会有不一样的担忧和考虑。
“你这朋友的兄弟姐妹们都同意用问鬼之术解决问题吗?毕竟这一个宝贝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一种遗产。可别出现关于遗产方面的纠纷?”
万一这所谓的朋友想通过问鬼之术找到这件宝贝,又独吞了呢?虽然律师也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但这种偷偷摸摸想要独吞的人,其实未必是一个优良的客户。
对于这种客户来说,律师只不过是一件工具。成就罢了,若是出现其他利益纠葛,难保律师不是被第一个出卖的人。
这种类似的事情其实不是没有发生过,而上当的律师往往都是我这般刚刚执业不久的年轻律师。为了生存,为了收入,帮助当事人赤膊上阵,最终里外不是人。
客户的选择,那是相当重要的。
我突然有这种顾虑并不是毫无根据。
按照常理,如果是一件传家至宝,在老人去世之前往往早已有了定论。现在在老人的遗物中不见了踪影,说不定是老人生前早已暗暗找到传承之人。若果真如此,这样的事实我也不方便揭开。
当然,老人如果是意外去世,来不及定下遗嘱倒是不在此列。不过所有的遗物都已经翻找过了,还是没有踪影倒也是奇怪。
对于我的疑问,包老板立马解释道:“马律师你放心,我那个朋友仅仅是想找到这个宝物而已。其他的子女虽然我不能确认是否相信问鬼之术,但找到宝物确实是大家共同的想法。这个老人,生前头部受过伤,之后一直备受阿兹海默病的困扰。你也知道,这些个老人,越是宝贝,越是喜欢到处藏。这下好了,找不到了。”
对于包老板的说法,我倒觉得也挺符合逻辑的。所以我决定先看看再说。
“那好吧,具体见面的事情,你安排安排。我想听听具体情况。”
“好嘞。”
听包老板的语气,似乎是如释重负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