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陵长空的自白

李清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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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倾尽我一生的努力,爱着一个女人。

    我以为只要我变得强大,只手遮天,就可以护她周全!

    可是我错了,我把她推向了死亡的道路。

    我是陵长空,陵家少爷,我们家世代经商,祖辈也曾是陵市令人崇敬的人物!

    陵市的四大家族包括陵家,安家,江家,苏家。

    陵家为陵市四大家族之首。

    我爷爷陵绝是陵市响当当的人物,我父亲叫做陵天,深受爷爷的宠爱,陵氏集团几乎都交给了我父亲,我母亲叫做梅婷,是陵市出了名的知书达礼的世家小姐。

    我,那时候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前程似锦。

    可是,好景不长,我父亲死了,一时间,我和母亲几乎坠入深渊。

    我母亲整日以泪洗面,根本不管我。

    我二伯本就痛恨我父亲夺走了爷爷所有的爱,现在我父亲死了,陵家我父亲那一代就只有我二伯陵易了。

    然后我和母亲的灾难就来了。

    我是个性子很静的人,我喜欢画画,不喜欢争权夺利,尔虞我诈。

    有一天,我拿着我画好的一幅画去找我母亲,她狠狠地将我的画撕掉然后扔在了地上。

    其实我并不难过,我只是默默地将画捡了起来,然后出去了。

    母亲当时骂我没出息,骂得很难听。

    这种日子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逐渐,我变成了人人都不待见的小孩,我的母亲也不喜欢我。

    受伤了,擦药就是了,摔倒了,爬起来就是了。

    那时候还很小,十岁左右吧!

    我堂弟陵穆,从小就不喜欢我,认为我抢走了他的东西,但是那时候我正得势,所以他不得不把他的讨厌掩藏起来,还得乖乖的叫我哥哥。

    所以当我没了倚仗的时候,他就把他的厌恶展现在了脸上。

    甚至,上学的时候不让我坐车,也警告我不准告诉爷爷,让我自己走着去学校。

    我不是怕这个堂弟,甚至,我觉得他很幼稚,真的是很可笑的报复,很可笑的行为。

    因为我从来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所以他做的一切我都觉得,无所谓。

    迟到了太多次,学校打电话到家,爷爷知道了。

    问我为什么总是迟到……

    我是个不喜欢撒谎的孩子。甚至可以说,我讨厌别人撒谎。

    我不会特意告状,但是我也不会刻意去隐瞒什么。

    爷爷知道了,我毕竟是他的孙子,陵家的嫡长孙,陵穆被罚跪祠堂一天,还不准他吃饭。

    他路过我身边的时候,声音很小,他说,你给我等着……

    那时候我也就知道,这个比我小一岁的堂弟,不会放过我。

    我当时什么反应呢?

    不,我没反应,说实话,我真的,没把他放在眼里。

    我只是,不想去争,不想去夺,不想理会而已。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我在爷爷的目光下上了车,然后我这堂弟悄悄让司机把路程改了。

    我其实知道这不是去学校的路,可是,我就是那样,真的觉得,没什么意思,堂弟要我陪他玩,我就陪,我的底线其实很深,没有触及到,什么都好说。

    陵穆其实不太聪明,他把我丢在了一个荒郊野外,然后让司机开走了,我和他一起走,然后他一个人回去,不会被爷爷知道吗?

    真蠢啊!又得被揍了吧!

    我站在原地,笑着看着车子远去,就像看着世界变为灰色一般,平淡无奇。

    我在那个地方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我只需要等,等到陵穆上完学,等到他回家,等到爷爷发现他不见了,等到陵穆被揍,等到有人来接他。

    母亲不会找我的,她只爱父亲,父亲死了,她的心也就死了,想不起来她还有个儿子需要照顾。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我生命中拼尽全力想要保护的女人。

    这是一个看起来很小很小的女孩子,那时候天很冷了,她哆哆嗦嗦的,整个人缩成了一团,看起来更小了。

    他家世显赫,见过不少的长得好看的人,可是从没有一个人,会让他这么的惊艳。

    这个小小的女孩子,漂亮的像个瓷娃娃一样,好像一碰就会碎一样。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眼光太过炙热,这个小女孩转过了身,看到了他。

    我承认那一刻我很紧张很紧张,整个人就那么怔在了原地,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那个小女孩,向他走了过来。

    那双眼睛,真的,美到了极致。

    她说——

    小哥哥,你……也迷路了吗?

    也?当时他就在想原来这个小女孩迷路了呀!

    小哥哥,你真好看!我好喜欢你!

    那时候我觉得我的脸肯定是红了。

    小哥哥,我叫安如也,我没有朋友,我们做朋友吧!

    我当时,听到安如也这个名字,眉头下意识皱了起来。

    安如也,很好听的名字,可是为什么我叫做陵长空?

    陵长空,安如也,长空,如也——

    空空如也!

    那一刻本来我是要向这个小丫头介绍自己的名字的,可是那时,我突然就不想说了。

    所以在她问我名字之前,我赶紧转移了话题。

    我说——

    你也好看,我也没有朋友,我也喜欢你!

    本来我说这句话后,按照人的脑回路,那应该是,那我们做朋友吧!

    可是这个小女孩的脑回路真的不知道是怎么转的。

    她说——

    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那长大了你娶我吧!这样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不会孤单了!

    小女孩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天真而可爱,让我拒绝不了,而我,也不想拒绝。

    我说——

    好!

    作为一个世家公子,我是极其信守承诺的,有些承诺,说了就是说了,我会一直记得,一辈子记得。

    她和我说了她家的地址,她是真的迷路了。

    看着的确是她带我回她家,实则是我送她回家吧!

    可是,我爷爷来了,我二伯二娘堂弟也来了。

    他们来接我回家了。

    小姑娘顿时有些害怕,甚至对我有些疏远。

    我要爷爷送她回家,可是小姑娘拒绝了,说是打她妈妈的电话来接她就好了。

    爷爷亲自打了电话过去,说清楚了事情,那边就把电话挂了。

    我本来是要和小姑娘一起等她妈妈来接她的,可是家里佣人打来电话,我妈妈进医院了。

    小姑娘在风中冷得哆哆嗦嗦,我不顾他们的阻拦,把自己的衣服脱了下来披在了小姑娘的身上。

    那双泪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我告诉她,我要走了,你要等着我,我会来找你的。

    我告诉我自己,没事的,我只是暂时离开,我知道她家的地址,我会去找她的。

    有些人就是那么的,错过。

    这个叫做安如也的小女孩,搬家了,我没有找到她。

    再次见到她,她已经十八岁了,就读于高三。

    因为有两年我生病了,所以我在另一所贵族学校读高三的时候,我的实际年龄已经是二十岁了。

    其实那两年我不是生病了,我在做着自己的事,我创建了字母团,起初的原因是为了我的母亲。

    极其爱美的母亲因为父亲的离去,变得疯疯癫癫的,憔悴不已,随着时间的过去,她变得越来越苍老。

    我接受不了,也受不住她经常被欺负。

    所以我以king的名义创建了字母团,我广纳人才进入字母团,那时候字母团的规模。

    这些年,我一直在努力扩大自己的能力,因为在十岁那年,我连找一个女孩子的能力都没有,所以我必须变得强大。

    在家里我依旧是扮猪吃老虎,不动声色。

    所以当我查到小姑娘的下落,我也只能是去求我的爷爷。

    那是我第一次要求我的爷爷,让他给我转校,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那个小姑娘。

    然后告诉她,我来找你了。

    爷爷问我要去哪个班,小姑娘在一班,可是我告诉爷爷,我要去三班。

    金德一中是贵族学校,里面的人大多都是非富即贵或者很优秀的人,对待我在乎的人,我必须小心谨慎。

    终于,我们见面了。

    她并没有认出我,或者说,她根本早就忘了我。

    我们相对而过,她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我。

    小姑娘长大了,果然我的眼光很毒,她真的漂亮得惊人。

    不过这样也很不好的地方,因为有好多好多人向她表白。

    可喜可贺的是,她都拒绝了。

    连徐家徐子坤她都眼都不眨地拒绝了,我很高兴。

    她真正看到我是我去救了她的时候。

    那天,我吃的早餐被下了泻药,我吃了,肚子很是不舒服,吃了我朋友千宇的药,他不愧是神医,我很快就好了。

    然后我听到她又出事了,所以那天还没下课我跑去男厕所不是去上厕所,是去救她的

    她以为,那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其实,我们认识很多年了。

    我们相爱了!

    我们打算好,一起上最好的京都大学,毕业就结婚。

    可是,她的妈妈不同意!偷偷把也也的志愿改了,改到了川大。

    也也哭着和我说出了分手。

    我很痛苦,我退学了,我复读了。

    挂了个学籍,下一年重考,我是一定不会放手的,死也不放手。

    也也被她妈妈关在家里,不让我们相见,我不明白,为什么也也的妈妈一定要阻止我们在一起。

    后来,简阿姨终于见我了。

    然后我听到了不可思议的消息。

    我犯了一个大错,我把简阿姨藏了二十年的秘密曝光了。

    也也,居然就是血女,那传说中的血女。

    我害怕的浑身发抖,因为我退学费举动,确实有很多人开始在查也也的过往了。

    我根本无法想象,如果把也也是血女这个消息传出去,会掀起多大的风浪。

    于是我开始变了,我告诉简阿姨,我一定会保护好她。

    简阿姨是一个聪明的人,她为了自己的女儿隐姓埋名,躲躲藏藏,过着最普通的生活,但是她本就不普通,她知晓我所有的事。

    一个母亲会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精心算计,而我深爱也也,于是我们俩谈了很久。

    简阿姨给了我一罐血,那是她还是血女她的血,她要求我把这些血给字母团每一个人喝。

    我明白她的意思,喝过她的血后,那么喝过的人将永远忠诚于她,那时候她的血脉都在她的女儿身上了,那么字母团的人,只要看到了也也,那么就会下意识去保护也也。

    我给字母团做了一个规则,所有人进字母团的人必须遵守。

    必须要喝一杯酒,那个酒里夹杂了血女之血。

    先前进去的苏妖娆和徐子坤没和,其余的都喝过了。

    渐渐的我变得心狠手辣,无情无义,我要阻止所有可能伤害她的人,我要寸步不离她。

    可是她却开始害怕我了,她躲着我,她想要离开我。

    那时候正逢我找到一个方法可以掩盖也也血女的身份。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恶魔和天使,我用了极致的方法,那就是把自己逼疯,千辛万苦得到了一种药,把自己的灵魂分为了把两半。

    有一个灵魂叫做血瞳之渊,只要让血瞳和血女结合,那么血女体内的血脉就可以被压制。

    可是那时候,我总是变来变去,一会儿是天使,一会儿又是恶魔,我知道这样下去肯定是不行的,所以那段时间我一直都让千宇想办法给我将这两个灵魂合并,永解后患。

    当我听到她堕掉了我的孩子,正是血瞳那个灵魂,所以身为恶魔的我下意识就相信了,是啊,那么想要离开我的她,怎么会让孩子绊住离开的脚呢?

    所以我对她说:我只相信我的眼睛!我将她打入了地狱!

    那是我第一次打她,她让我放她走,怎么可能呢?我怎么可能放得了手……

    而且我知道是我妈干的,可是那时候我妈已经死了,这件事我没有告诉也也,因为确实是我妈妈杀了我们的孩子。

    当时我真的忙晕了头,千宇叫我去,说他找到了将两个灵魂合二为一的方法了。

    我匆匆忙忙地去,我马上可以恢复正常了,那时候我一定要让也也打回来。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所以她必须打回来,不然我就剁了我的手。

    可是,上天从不给我机会反悔。

    也也死了,她自杀了!满身浴血,满身的伤痕。

    我用血瞳之身压制住了她的血脉,身为血女的她,血尽而亡。

    我爱你,安如也!

    即使时光重来,

    我依然会对你一见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