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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外,依旧是那棵倒霉的山楂树,对准树干勾动扳“砰!”,后坐力震得虎口发麻,枪口散出硝烟。卡拉波在旁边心不在焉地鼓掌:“好枪法,好枪法。”
上前检视,子弹已经击穿粗壮的树干,直接嵌进对面石墙内,能达到这个地步,岂是原来的猎枪可以想像?威力确实不容小觑。
“天,我是否该把你叫做屠龙枪?持屠龙枪傲视天下英雄,不亦乐乎?”
众人都想:“***真是神经病,好端端的圣剑叫做屠狗剑,这把破剑倒成了屠龙枪,眼光还真是有问题。”
沈之默满不在乎地把屠狗剑留在铁匠铺里,提着秘银火枪兴高采烈地走了,还叫矮人帮忙扛着一箱子弹回去。
当天晚上睡觉睡得特别舒坦,拳在被子里耳听窗外雪落的声音,来到这个时候将近一年,终于有了安稳的感觉。
早上,冬日的阳光透进窗户,雪已经停了,织萝缇琳披着一件裘皮外套坐在床边看书,阳光洒在她的脸庞,少女纤细的绒毛细微可见,睫毛低垂,表情恬静,宛若老油画里被时间分割了的人物。
沈之默揉揉眼睛道:“织萝,我说过多少次了,不准在没有我允许的情况下进来。”
织萝缇琳有点委屈,强自分辨道:“你这里光线比较好,在你身边还很安全,奥布里他们说这栋楼以前很多死人,还闹过鬼。我不敢一个人呆着。”
沈之默掀开被子跳下床说:“荒谬,世界上哪来的鬼?是你自己心虚罢了,再说,奥布里那小子一定成心吓你,才故意编造谎言,哪有什么好怕地。”
“哥!你怎么受伤了!”织萝缇琳见到他胸口染满血迹的绷带,惊慌失措地问道:“昨晚上又去打架了吗?怎么都不小心点。”上前帮他解开绑得不怎么规范的绷带,现出一道长近一尺,深可见骨。皮肉翻开的伤口,触目惊心,不由倒抽一口凉气。
沈之默这才觉得痛,伤在胸口,果然是痛彻心扉了,暗暗后悔头天情绪激动,下手下得太狠,但他性格坚忍。皱着眉头偏是不哼一声,说:“织萝,你去把仙都瑞拉叫来,她手脚比较伶俐。”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的话,织萝缇琳急得团团转,说:“哥,是不是我弄疼你啦?我没帮人处理过伤口。不知道怎么做。”
“没事,一点小伤我怎么会放在心上?你再去跟特洛伊拿点伤药,他是药剂师。常年都有准备的。”
织萝缇琳闻言立即小溜小跑出门,片刻之后提来一个大药箱,向沈之默可怜兮兮的恳求道:“哥,可不可以让我为你处理伤口,我会很小心很小心的。就不用仙都瑞拉了。”仰脸向上,充满氤氲雾气的眼睛,微微翘起地嘴唇。既性感又可爱,沈之默虽对小姑娘的姿色不感兴趣,却也不忍她拂逆一番好意,便点头道:“处理伤口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尤其是像我这种类型的伤口,首先必须消毒预防感染(这是从泰瑞希尔那里学到的知识),第二,包扎时要使伤口贴合,便于日后生出新的肌肉。”
那道长长的伤口横在七个伤疤的上头四个伤疤中间,呈现凌驾之势,说不出地诡异。织箩缇琳不敢怠慢,先拿湿毛巾拭去糊成一团的污血,再用消毒水清洗一遍,在箱子里翻出治伤药膏细细涂抹,小手触摸他的肌肤,不由泛起一阵异样情怀,好像是服侍丈夫的娇嫩小妻子一样。
沈之默满脸严肃,其实早就通过特殊角度向下窥视小姑娘领口的旖旎风光,房间里有魔法空气调节器,温度不低,因此穿得不算太多,只见领口内**浑圆,形状完美,而且他目光犀利,连掩藏得很好的嫩红蓓蕾也看得一清二楚,不自觉地拿来与泰瑞希尔做比较,心道:“不错不错,胸怀饱满,番邦女子发育就是好,看这大小,一手也难以把握啊……”
练过内功的人把持力惊人,虽然心猿意马,身体在控制下却不会起任何反应,织萝缇琳自是一无所觉,忙得满头大汗,浑没发现她的哥哥已目测推算出她地胸围尺寸,并根据皮肤毛孔判断**的敏感程度。
包扎完毕,织萝缇琳长长出了一口气,抹掉额头细细密密的汗珠笑道:“哥!以后不准随便乱和别人打架了哦,你伤得这么深,我都害怕死了。”
一个在家锦衣玉食养尊处优地大小姐居然不顾身份为他做
有医生、仆人才会做的事,也算难能可贵了,沈之默终于流露出一点爱怜的意思,伸手摸摸她的头说:“不要紧,世界上的事有苦有甜,并非一帆风顺,也只有这样才是真实地人生。”
“哥!”织萝缇琳眼中冒出小星星,犹豫着要不学黛儿一样投入他的怀抱——事实上她非常嫉妒小丫头无缘无故得到哥哥的宠爱,难道就是因为太会撒娇了么?
二人刚刚酝酿起来地一点情绪被敲门声惊破了,又是管家老哈马尔,一身一丝不芶的燕尾服,表情严肃认真,看样子非常享受这种感觉,朝两人点点头,微微鞠躬,说:“老爷,奥布里有事找您,他似乎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让他在书房等我。”沈之默披上外套,织萝缇琳微笑上前替他扣好扣子,梳顺头发,拿一条带子在脑后扎了个小辫。
他的头发又直又长,深有光泽,织萝缇琳爱不释手,越看越喜欢,说:“哥,你的头发真好,在哪染的?”
“我的头发天生黑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可随意改变?”沈之默喝了一口桌子上的冷咖啡,取出一盒雪茄,转身走出房间。
书房照样没经过装饰,书架里只有少量地理、历史书籍,他通过这个了解整个世界。书桌对着窗户,一张宽大的椅子铺上柔软皮毛,可以享受冬天的阳光。还有个宽阔的阳台,不过这时候可不适宜到户外去晒太阳,寒冷的温度能把人冻成冰棍。
中间有个铜火盆,里面是燃烧的木炭,烘得房间里暖洋洋的,沈之默在厨房里提来一袋羊肉、牛肉和调料,准备进行烧烤。实在吃不惯面包牛奶,但又没有大米,他目前偏爱肉食,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十足的江湖好汉本色。
烤肉刚撒上料子,奥布里踏进香味进来了,脸上乌青一片,手臂缠着绷带,神色不太好看。
“昨晚的行动失败了?”沈之默头也不回,淡淡问道。他仍在翻动绣签,手指一挑,一蓬辣椒粉就从罐子里撒了出来,落在烤肉上,动作娴熟流畅,好像经过多年的培训一般,专心致志,显得烧烤的事情比什么都来得重要。
奥布里讪讪地坐到他面前,赔笑道:“确实有些大意了,欧内斯特伯爵家里忙着女儿筹备婚礼,守备森严,我们在外面的街道冒了一夜风雪,大伙儿冻得够呛,才见到他的管家罗伯特出门采购货物。没想到区区一个管家出行也有卫兵保护,我们想抓他拷问一番,可那几个卫兵身手了得,好像是远征军退伍,还经过训练,进退自如,我们连马车都无法靠近,打了几分钟,真是够倒霉的,迎面来了一队宪兵,我们没办法,只好撤退,幸好没被抓到。”
一个历史悠久的帝国,贵族数量总是很多,再加上连年征战,依靠军工晋升上来的人就更多。大多数贵族往往只顶着一个头衔,没什么实权,日子仅过得比普通民众好那么一点点,满大街都是男爵、子爵、勋爵,甚至可以这么说,男爵几乎就是贵族的代名词。但伯爵以上的爵位又不一样了,他们仅比男爵高一级,却掌握帝国的大部分资源,拥有自己的封地,国王也不能随意褫夺褫夺他们的封号,这才是真正的特权阶层。
欧内斯特身为伯爵,虽然在官场跌倒,可是架子仍大得很,不是平民可以仰视的,黑暗葵花会从前对付的几名小角色,与他比起来简直微不足道,要做出实际性行动,自然难度倍增。
沈之默给烤肉撒上胡椒,说:“行动之前没做好情报工作吗?这怎么行?你是不是过得太一帆风顺了,当别人都是菜园的大白菜,想摘就摘?现在给我总结一下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为什么会失败,连一个管家都抓不住,这样打草惊蛇,欧内斯特的警戒会更森严,下次行动的难度也就更大了,你觉得好玩吗?”
“哈哈,瞧您说的,其实我们也就运气差了一点,都是那队宪兵的搅的好事。”奥布里讨好似的替他翻动烤肉,笑道:“我们根本没泄露身份,那管家只会认为遇到强盗抢劫而已,有什么大不了?让大伙休息一天,重新调整,我敢保证把欧内斯特伯爵的人头奉上,杀人偿命,杀了他也不算罪过,圣光会宽恕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