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静安路1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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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红的病拖了几个月。

    那几个月时烨和盛夏忙得鸡飞狗跳,三天两头往医院跑,工作也是能推就推。

    每次他们去看谢红,她都能提出一堆奇怪的要求,要吃什么小吃啦,要看什么诗集啦,有一天居然还试图让时烨买只兔子悄悄带进医院来给她玩,心态好得不像是个癌症病人。这天的节目,就是要他们买一堆指甲油给她,并且要求了一堆很浮夸的颜色。

    因为晚上要跟赶去一个录音棚跟制作人见面,盛夏给谢红涂指甲的时候很心不在焉,一直分神在想要怎么跟那个脾气很差的制作人沟通细节。又是人生头一遭干这种事,他涂的动作很笨拙,效果实在辣眼睛,只涂了两根指头就被谢红骂得狗血淋头。

    时烨看盛夏一直被说笨,他不太喜欢除自己以外的人说盛夏笨,谢红也不行,只能忍辱负重地亲自上阵试图堵住谢红的嘴。

    谢红看了眼时烨那跟盛夏半斤八两的‘作品’,语气讥讽:“我说你们两个,弹琴弹吉他倒是利索,怎么涂个指甲油手就抖得跟筛子一样的?”

    时烨捧着她的手,无奈又有点底气不足:“所以说为什么一定要涂这个鬼东西?谁看??”

    “老娘自己看着开心不行?”谢红瞪他一眼,“不要废话,给我赶紧!中指,涂那个桃红色!”

    高策就是这时候推开的门。

    病房里的三人齐齐抬头看着高策,高策则是定定地看着床上的谢红。

    时烨和盛夏瞬间都有点心虚。不是他们告诉高策的,这段时间两人内心饱受煎熬,就怕以后高策怪罪他们不说。谢红这儿也不好说了,她肯定觉得就是他们报的信。

    等空气静了几秒,高策自然地走到时烨身边,接过了谢红的手和指甲油,说:“我来吧。”

    谢红皱眉侧过了脸,没去看面前的人。

    等高策小心翼翼地涂完那只桃红色的指头,时烨和盛夏都没动静,他又说了一句:“晚上还有工作,你们早点去,刘洲不喜欢等人,我呆在这。”

    那之后时烨和盛夏和时烨再去探病,高策总是在。他和谢红的相处模式挺奇怪,像是两个陌生人共处一室一般,谢红似乎当高策完全不存在,但高策帮她揉腿,擦脸擦手,喂她吃饭的时候也并不拒绝。他们好像总是不说话,也没有眼神交流,就只是一个默默地照顾着,陪伴着,另一个默默承受着,似乎并不需要别的。

    时间就这样磨着过去。

    痛苦的岁月后来想起,在记忆里存留的形式,应该是漫长的还是短暂的?

    如果要时烨来告诉你,他应该会说又漫长又短暂。你陪着她的时候有时候会想…这种难捱的日子像是没完没了,为什么还不结束?能结束吧?等真的结束了再思量,又不知道是让谢红痛苦地活着好,还是痛快地说再见更圆满。

    那种心情大概只有陪护过重病亲友的人才能明白。

    谢红离开的时候,是深秋,她没熬过这个年头。

    目睹谢红被病痛困扰的那段日子里,时烨曾经想过很多次,如果那一天来了他会有什么反应,该怎么面对。他以为自己会很难接受这个结果,但等那天真正来临的时候,时烨预想过所有歇斯底里的情形都没发生。

    只是心中有一块什么东西,突然消失了一般。消失了,但影子还在,一直停在那里,有冷冽锋利的轮廓,时不时跑出来吓你一跳。

    难过,确实难过,但时烨没有力气去像个小孩子一样哭哭闹闹了。也是那个瞬间,时烨才恍然有种感觉,自己真的已经不年轻了。

    她的病拉的战线太长,不仅仅是当事人痛苦,身边陪护的人也被折磨了太久。得知那个消息的时候,大家的心情除了悲痛和意难平,似乎也有释然和尘埃落定。

    谢红生病的事情只有很少的人知道,她交代过想走得体面,不想让那么多人可怜自己看笑话,所以圈子里知道的也只不过寥寥十多个人而已。

    走的时候谢红十根指头上还残留着花花绿绿的指甲油。听她的哥哥说,谢红把遗体捐了。她留了一箱书和CD磁带给时烨盛夏,还有一小箱书信,里面有来自全国各地、不同县市的笔迹。

    他们去她家里帮忙收拾东西那天,盛夏看着谢红的房间,忍不住说了一句:“红姐的东西好少。”

    时烨默了下,才道:“是啊。”

    少得让人觉得,她似乎不想给别人留那么多麻烦,早有预想,也像是觉得自己随时都能离开一般。

    她哥哥谢羽指着床边一箱东西对时烨说:“这就是她说留给你的。”

    时烨走过去看。

    最上面的是聂鲁达的一本诗集,叫《二十首情诗与一首绝望的歌》。灰尘挺多,时烨拿起书拍了拍,随手翻开的那一页开头是一句:我记得你最后那个秋季的模样……你的眼里跳动着晚霞的火焰,黄昏的火苗在你眼睛里纠缠。

    有淡去的铅笔字迹旁边标注了一句,是谢红的字迹:

    但我依然从你的眼里看到了春风细雨,夏风湿水,冬雪绵绵。你的身影静止在这个秋,你的灵魂走过四季,书写永恒和不朽。

    看完时烨没忍住笑了下,没想到谢红也有这么酸不拉几的文青时代。但等笑完,他才觉得自己有点想哭。

    那天下了雨。

    他们从谢红家吊唁出来,时烨和盛夏都穿着黑正装,但高策却穿了件很旧的衬衫。问他,高策说那是他和谢红准备结婚的时候买的衣服,西服外套找不到了,只找到了这件发黄的衬衫。

    三个人去了一家五道口一家叫昨日重现的酒吧。

    到了门口先是没进去,他们在门外看了看,盛夏正有些不明所以,高策这才开口说:“这里十年前叫红色战争,挺土是吧?是我和谢红一起开的,那会儿时烨把这儿当家,人手不够的时候谢红还打发他去调酒呢。”

    时烨点头:“我现在都还记得。先拍一小把薄荷擦杯口,放柠檬,加一勺糖,加一小杯朗姆酒,再挤半个柠檬进去,压三下放碎冰搅拌,最后加一小杯红酒补杯。红色战争的招牌红酒莫吉托,红姐教我调的。”

    高策笑了下:“招牌不是红酒莫吉托,是你。谢红那会儿贼得很,看你卖酒有钱赚,价钱一涨再涨。”

    “后来我就不乐意调了,琴弹着弹着老让我去调酒,贼烦。最烦的是酒调着调着红姐还要在旁边跟我逼逼啊,让我回去上学,让我去高考,有一次还买了一套模拟题给我,让我做做看。”时烨也笑,“我那时候烦的不行,就跟红姐谈条件,要我调酒可以,每一杯得给我抽成,赚二十要给我十五。”

    高策接话:“就那样还是赚的。”他说着摸烟出来,递给时烨和盛夏。

    “调酒一晚上赚得甚至比我们跑一趟穴还多。”时烨把盛夏的烟收了不让他抽,自己点了一支,“后来我还是不乐意调酒,红姐气得想剪我吉他弦。”

    他们表情轻松,语气轻松,似乎就是在闲聊扯淡。

    盛夏从这对话里听出了些什么,也看到了时烨的情绪。他伸出手,轻轻捏了下时烨的手指,把时烨抽了一半的烟接过来吸,这一次时烨没有制止他,只是看着盛夏小口抽烟的侧脸,再回握他的手。

    吸完烟,他们走进那家酒吧。

    高策从钱包里数了七八张红票子递给那个调酒师,指着时烨说:“小哥,你让他进去调几杯酒,钱不够我再给。”

    调酒师认识时烨,也认识盛夏,是飞行士的粉丝。他连连摆手说不收钱不收钱,把时烨让了进去,就坐在边上看,也没拿手机拍,很有礼貌。

    时烨把器材一一找出来准备好,拿了四个空杯子出来,按照之前说过的顺序调了四杯红酒莫吉托出来,一杯给高策,一杯给盛夏,一杯给自己,另外一杯,给谢红。

    高策喝了一口,笑了下,说:“不是那个味道了。”

    盛夏插了句话:“都那么久了,肯定不一样了。”

    “是不一样了。”高策点头,他环顾了一圈周身,“这里也变了。那儿——投影屏那里以前就是我们的演出台,盛夏你看,挂了幅画那儿以前有个鱼缸,谢红养死过好多热带鱼。”

    “红姐总是喂鱼太多吃的,总有鱼死,后来没办法,只能换我喂。”时烨把话接下去,“我也喂得不好,最后就只能换策哥喂。”

    盛夏点头:“她在大理也养了猫,名字叫小米辣。后来走的时候,送给我妈妈养了。”

    “她最喜欢这些猫狗兔子,小鱼小乌龟什么的。”高策笑着摇头,“给宠物取的名字都奇奇怪怪,别说小米辣,她还取过什么老夫子,龟夜叉……”

    高策笑完,嘴角一下子拉了下来。

    他说:“都十多年前的事了。”

    空气沉默了一下,酒吧里在放老歌,《Casabnca》,

    酒喝完了,时烨再重新调。

    调酒的时候,盛夏就撑着头盯着看时烨的动作。他的目光很静,很专注,像是在读一本书。

    时烨倒是不会一直看盛夏,他只会偶尔看过来,确认盛夏在看自己,满意了,然后再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高策看他们,总觉得盛夏和时烨周身似乎有一种很难言说的气氛在,在彼此身旁时,他们的眼神、周身气场都是温和柔软的,你会被那种氛围渲染得有些恍惚,总觉得不太真实。

    高策看得自己腻味,他低声对盛夏说:“在家还看不够啊?你也注意点。”

    盛夏一开始没听到,高策又叫了他一次他才回神。

    “他喜欢我这样看他。”说完盛夏笑了下,又补充,“我也喜欢。”

    高策摇头笑了笑:“不过你跟他站在一起,确实挺好看的。以前总觉得飞行士缺点东西,你来后我才觉得你平衡了时烨。”

    盛夏又转过去看时烨了。他说:“我们确实是平衡的。就是……我需要他,他也需要我。”

    他说完,时烨抬着酒过来了,两个人交谈停了。

    三人碰过杯后,高策转了转杯子,突然问盛夏:“其实飞行士真正成立,不是十年,是13年,你知道吗?”

    盛夏怔了下。

    关于飞行士更多的过去他并不了解,他只知道时烨很牛逼,肖想很漂亮,钟正是P大建筑学的高材生,每个人都很厉害,他们十年前第一张专辑就火了。

    他摇头:“不知道。”

    “不知道也很正常,没几个人知道,时烨也很少跟人提。”高策摇了下头,“那时候时烨还很年轻……我和谢红就在这里开酒吧,那时候很多年轻乐队都在这儿演出,现在嘛,都是有头有脸的老大哥了。”

    高策说了几个乐队名字,盛夏听得一愣一愣的,那都是很老很有地位的老乐队,只不过有的销声匿迹,有的变成老大哥,都是他记忆里很久远的名字。

    “那时候摇滚不行,市场不好,刚过鼎盛期,就是红磡过了那阵,萧条期。”高策说,“时烨家里不管他,他辍学了。钟正嘛刚刚上大学,迟来的叛逆期,一边上学一边跟着他闹,缺课太多还差点被退学,肖想家里也不让她出来玩鼓。他们几个凑在一起,天天搞伤痛青春那一套。那时候已经有飞行士了,但他们是散的。”

    时烨看着盛夏道:“别听策哥瞎说,也没那么非主流,就是大家那会儿都挺迷茫颓废。钟正肖想我们不是因为开心才一起做乐队,我们是因为不开心才凑在一起玩的,所以一开始很嫌弃对方。”

    “后来我和谢红带着红雷乐队搞了一次巡演,他们也跟着去做了,48个城市,那是个冬天,因为要跨年,他们说自己都没家,让我带着他们出去。那时候他们甚至……都没成年。”

    时烨点头:“那个年代玩乐队,很酷很新潮,但也很难。”

    高策举起一只手指,对盛夏说:“那时候一个乐队要做下去有多难,你根本无法想象。所有人都必须再做一份别的职业来养着乐队,养着梦想,养着自尊。我现在想一想,都不知道那会儿我们是怎么熬过来的。”

    时烨拿着酒,突然笑了下,但没接话,只喝了口酒。

    “青春期,一个个脾气臭得要死,有几年三天两头说解散。”回忆起往事,高策表情变得柔和了些,“我试图说服他出唱片很多次,很多次,我说我捧你,我倾家荡产捧你,你一定会红,我签你,我把你捧到大红大紫。我知道时烨一定会红,那时候我几乎是肯定的,他一定会红。但这小子不乐意,我知道他只是喜欢漂着,喜欢弹吉他,喜欢把人比下去,说别人菜,说别人垃圾,喜欢被别人认可。”

    盛夏听得很认真。

    “就是那时候,谢红跟我说她想把酒吧卖了,她说她想去别的地方看看,去过别的生活,去帮助别人……我们大吵一架,那时候我固执,她也固执,闹得不可开交。”

    “我觉得她犯蠢,她觉得我虚荣。”高策摇摇头,“酒吧做不下去了,分账的时候都闹得很难看,算是撕破脸了,时烨知道。那时候我太需要钱了,我就是想做出点什么来,证明给她看我能把大家眼里小众的东西推向市场,证明这东西可以赚钱,证明做这个能让我们有好的生活,证明我们可以成功。”

    “飞行士发第一张专辑的时候,我问过时烨。”高策点了支烟,“我问他,如果你永远不会红怎么办?他回答我说,他这辈子只会弹琴写歌了,不会再做别的。我其实当时觉得很可笑,因为我像他那么大的时候也那样想过,但我失败了,所以我把希望放在他身上,他比我强。”

    “我能预料到他们会红。时烨的吉他封神,肖想年轻时打鼓的现场录下来你都不用修音,钟正是高材生,聪明又有想法。最难得的是他们的形象那么好,万里挑一,飞行士不火谁火?”

    “他红了,跟我想的一样。红到……”高策眯了下眼,“红到已经到了另外一个层次。圈里圈外倒是开始喷他们了,说他们开始捞钱,做的歌越来越没灵魂,哪里还是乐队,明明就是偶像天团。”

    盛夏本来想反驳,但面前的高策把杯子里面的酒一口喝完,突然对时烨道:“烨子,你还记得谢红是怎么跟我们描述她的理想的吗?”

    “当然记得。”时烨点头,“她说她是小地方出来的,知道农村里能玩的东西少,精神物质都很贫瘠,而精神贫瘠是最为可怕的一件事。她说很多小孩子在青春年少的时候没事情做,就在游戏厅台球室里面浪费时光,甚至会去打架,飙车,吸 毒,犯罪,扰乱社会。她想填补那种贫瘠,因为她认为摇滚乐本质是会给人力量的,如果用音乐代替腐朽的东西,能给更多人一个精神寄托,她也希望摇滚和音乐能成为一个健康的情绪出口。她还说过,自己一个人或许没办法改变很多,但力所能及地去试试看,去推广,去迈出一步,总会有一两个人会被改变。”

    盛夏点了下头:“这个我深有感触,红姐是对的。如果我小时候没有听到那些歌,开始学琴,那我的人生大概也会不一样。”

    高策看着面前的酒杯,突然沉默了。

    他开始一言不发,看着那杯留给谢红的酒发呆。

    这一晚他们清醒又不清醒,说什么,做什么都不受控制,譬如高策的沉默,和此刻没法掩饰的落寞。

    他在想什么?好像也不太重要了。

    时烨从吧台里走出来。他本来想拉着盛夏走掉,把空间留给高策。但盛夏扯了扯他的袖子,又指了指舞台,说:“时烨老师,我们唱首歌给红姐吧。”

    时烨跟店里的吉他手借了电吉他,酒红色,挺骚气的颜色。贝斯手和鼓手都认识他们,看着时烨一身正式的黑西装,笑了下说:“您今天怎么穿这个弹吉他?别说,还挺酷。”

    他们沟通了下,最后唱的是《Bitter Sweet Symphony》

    酒吧里没有弦乐,时烨用吉他在前面垫了一段。他弹得很认真,这身衣服,这个地点,都让他不得不专注地面对此刻。

    盛夏进了一段伴奏配合他。他们一字一句地唱,台下有人认出了他们,但此刻也没人在乎这些了,器乐和歌手把一切都淹没了。

    这大概是时烨最疲惫也最彭湃的一次弹奏。他手有点抖,但在努力让自己把音推上去,把情绪加进去,把动作做得好看些。一定要好看些,不能出错,他怎么能出错,这是给谢红的送别曲,谁都不能出错。

    trying to make ends meet,you're a sle to the mohen you die.

    (为了生活,对生活屈服,直到死亡)

    I'll take you down the only road I've ever been down……'

    (我将引导你走向那条路途)

    盛夏的脸在半明半暗的光线里,他也是半明半暗的。

    他唱这首歌的时候声音很薄,仔细听你会觉得盛夏像在漂浮。你看着舞台,会发现他和时烨的表情都那样迷幻,传递出来的声音是遥远又哀伤的,但他们的表情平静又克制,似乎在欢送什么,在眼角含泪,努力带着笑容,欢送什么的逝去。

    台下本来有人想录像,但听着听着,大家的表情渐渐从激动狂喜平静下来,随着音乐变了心境。那声音迫近你,扼住你,席卷你的感官——

    有个女孩小声说:“我觉得自己像在葬礼上,但又觉得自己在婚礼上。”

    甘苦交响曲没有交响乐,只有在哭泣的吉他声,在出神的歌手,和飘忽不定的一首歌。最后场中静默,声音没了,他们营造出的,像天堂一样的幻景也没了。酒吧还是那个酒吧,一切都没有改变。

    他们下台后发现高策已经走了。

    谢红的那杯酒还留在台上,没有人动过,似乎在等待着一个笑声爽朗的女人出现,把它一饮而尽。

    时烨最后看了那杯酒一眼,才拉着盛夏,离开了这家酒吧。

    他们把那杯酒留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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