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舔狗的独白

天心问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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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雨桐,苏南人士,面容姣好,长相甜美动人,有一双修长的大腿。

    隔壁新闻学院的同学,沈雁三个多月后的女朋友。

    大一新生今年8月23号开学,沈雁与她是在军训期间认识的。

    可能也是因为眼缘吧。

    沈雁初见林雨桐时,是在西苑食堂里。

    匆匆一瞥,顿时惊为天人。

    然后便念念不忘,一见钟情,如失了魂般。

    因为在沈雁的眼中,林雨桐简直就是自己理想中的情妹妹。

    带着江南水乡女孩的甜美与温婉,白皙如雪的柔嫩肌肤,口中尽是吴侬软语,如小家碧玉般。

    稍一接触,扑面而来的都是香风。

    沈雁为此着迷,说是茶饭不思都不为过,后来经过了几次‘巧遇’之后,沈雁终于与林雨桐搭上话。

    而那种仙子谪凡近在眼前的感觉,令沈雁更加沉迷。

    这年头送玫瑰花还不算烂大街。

    沈雁每天早上必定早早的起床,去花店寻那刚刚采撷下来的鲜嫩玫瑰花,每日买下九朵,寓意久远和持之以恒。

    然后会在林雨桐出门前,送到女寝楼下,令人转交。

    当然,这仅仅是冰山一角。

    沈雁刚入学时银行卡里老妈给他存了两万,怕他不够用。

    如今过去二十天,只剩下三千多,大部分都是花在了林雨桐身上,堪称用礼物砸出来的一线生机。

    功夫不负有钱人。

    沈雁的努力并不算白费,渐渐地与她走近了一些。

    约出去吃饭也不会再拒绝,甚至今日还主动约他,当然付钱的永远是沈雁。

    如此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原时空中沈雁又花费三个多月的时间,前前后后花了六七万,最后于圣诞夜弄了场浪漫的烟花求爱。

    舔到极致,林雨桐才勉强答应做他女朋友。

    其实若论颜值,沈雁并不丑。

    他属于那种棱角分明的帅,脸庞非常立体。

    虽然身高没有杨羽这个高富帅高,但也有一米七八。

    穿上鞋就是一米八,不打折扣,却甘心做一个舔狗,他坚信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那时候的沈雁沉迷其中,被人家耍得团团转,犹不自知,什么欲擒故纵等等招数是玩的炉火纯青。

    往往撒个娇,或者佯装哭一下,再不然冷处理沈雁两天,他就彻底老实了,唯命是从。

    如果非要分个等级,那林雨桐是王者级别,沈雁当初充其量就是个黄金!

    陷入热恋中的人,无论男女,都是愚蠢的。

    2016年家中出事之前,沈雁不说花费的心思与时间,单单是软妹币,两年间就前后从老爸、老妈、大舅二舅小姨、大伯二伯等等手中以各种名目要了大概四十万,还有二十万的信用卡。

    这个信用卡的钱,最后是卖房的钱里面拿出来还的。

    那个时候的沈雁就是个提款机。

    相恋两年,别说开房了,就连亲亲都百般阻挠。

    名义上当然是娇羞不好意思,把沈雁玩的五迷三道。

    还美曰其名什么不能在婚前进行太亲密的举动,要是沈雁不要她了,她怎么办?

    每次都是楚楚可怜的模样,让沈雁心中无比怜惜,根本不敢伤害,乐此不疲的做着提款机加舔狗的双重身份!

    结果就是,当沈雁家道中落之后。

    林雨桐刚开始还会安慰他!

    他当时太感动了,心想着,不愧是我深爱的人,如此体谅我。

    但是事实却很残酷,接下来的某天夜里,林雨桐对着沈雁提出分手。

    当时沈雁哭的那叫一个惨啊。

    嗷嗷的!

    他哭着问为什么,他当初是真的爱这个女人入骨。

    但林雨桐却不加掩饰的说他这辈子就这样了。

    跟着他以后的日子会吃很多苦,没前途,问他忍心让她跟着一起吃苦吗?

    沈雁当时说不忍心。

    转过头没几天,林雨桐就找了一个人傻钱多的备胎。

    接下来家庭的数重打击之下,让沈雁心灰意冷,决定退学。

    那之后,沈雁消沉的不行,一度想过轻生。

    不过还好有一帮子朋友鼓励他,甚至杨羽还说要设计林雨桐,让她身败名裂,被学校开除,为沈雁报仇。

    但最终被沈雁拦住了。

    舔狗就要有舔狗的觉悟,当时他觉得并不是林雨桐的错,因为女神是不会错的。

    她说的对,跟着自己只会吃苦。

    当初沈雁还幻想,只要自己重振家业,女神还会回到自己的身边。

    但是女神并没有给他崛起的机会。

    两年后嫁给一个有钱的老外,远赴重洋,从此音讯渺无。

    最骚的是,多年以后,沈雁从林雨桐的室友口中听到了一个令他觉得头上绿油油的消息。

    就在今年沈雁和林雨桐表白成功后,隔几天元旦夜里。

    沈雁将她送回寝室,林雨桐会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还是特意躲进卫生间接的电话。

    她的室友隐约听到林雨桐说什么‘亲爱的’,然后一夜未归。

    多年以后,那位室友还笑着跟他说“沈雁你也别不知足,大学时候睡了我们寝室最漂亮的妹子,还要什么自行车?”

    但是关键是,沈雁觉得冤啊。

    他没睡啊,或者说,睡的那个人不是他。

    然而,沈雁为了保留颜面,只能够默认那一夜约林雨桐出去的是他,要不然老脸真是丢尽了!

    那一次同学聚会上,有人让沈雁将她送回家,结果两人都喝的太醉,被代驾司机送到了酒店里,接下来……

    那时候的沈雁早已经不相信爱情,事业有成,渣的飞起。

    当天晚上就和林雨桐的美女室友在酒店里打了一夜的扑克。

    不得不说,别有一番滋味。

    沈雁虽然后来阅女无数,但当时找的都是年轻貌美的小姑娘。

    毕竟男人嘛,无论什么年龄段,都喜欢活泼有力的小妹妹。

    而那位美女室友,早已经结婚,还有了孩子,只不过婚姻不美满,离婚了!

    …

    …

    沈雁坐在学校的奶茶店内,回过神来,擦了擦嘴角残留的奶茶残渍,意犹未尽道:“不愧是十年的老字号,奶茶真白,哎不对,老板娘真好喝。”

    “同学,你刚才说啥子?”

    一位气质优雅温柔的女子怀中抱着一只衰老却极为乖巧的猫,她看起来三十岁,容颜依旧精致,操着川渝的口音,走到沈雁的桌前。

    “师姐好,我说我要买单。”

    沈雁一脸的人畜无害。

    付了钱,他又继续道:“行了师姐,感谢你的奶茶,我走咯。”

    接着,沈雁站起身来,他要去赴约了。

    抱猫的女子眉眼带笑,轻轻颌首。

    临出门时,沈雁不经意见望了眼奶茶店外坐在木椅上闭眸晒暖的男人。

    此时,不远处一个容貌同样美丽的女孩,她的手中牵着一个扎羊角辫的小丫头。

    粉雕玉琢,背着小书包,刚一松手,便开心的跑过来。

    那坐在木椅上的男人忽然醒了,他睁开眼睛,站起身来,眼中满是宠溺。

    “陈豆豆,跑慢点,别摔着!”

    沈雁小心翼翼的离开,不忍打扰这温暖祥和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