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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馆外
青年脸上神色很是凝重。
他的属下之中竟然出现了狐假虎威之辈,这让他很恼怒。
自从被重用以来,他何时有过这么羞愧?
御下不严,实属统兵大忌。
如果战场上出现这种人,大汉怎么可能打胜仗?怎么可能抵挡住匈奴的进攻?
管家看着青年,恭敬的说道:“老爷,我们真的就这么走了吗?”
青年瞥了一眼管家,淡淡的说道:“不然呢?难不成你还想把这里砸了?”
“可是那一个掌柜竟然敢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自从陈胜以来,这一句话就成为了大汉的禁忌。
代表了农民的沛公之后,可不希望自己的统治当中出现陈胜吴广之流。
“哼!他说的在理!”青年扭头看了一眼饭馆里面,喃喃的说道:“秦失天下,正是因为一群平民百姓。如果我御下不严,使大汉重蹈陈胜、吴广之事的覆辙,怎么对得起陛下对我的提拔?”
“传我命令!速查府中,凡是有过嚣张跋扈,欺压百姓过往之人,全部逐出……不,全部充军!下次出征,我要带着他们,让他们在战场上将功赎罪!”
“诺!”
青年顿了顿,继续说道:“另外,准备厚礼!派人好生恭候,排队预定,明日将这一间饭馆包下,我要和店主畅谈一番!”
一个能够在百姓收到欺压之后,敢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言,应该也是一个人物。
青年起了爱才之心。
他如今正在事业的上升期,对人才的渴望不比汉武帝少。
如果白墨是一个见多识广,能力出众之人,他不介意举荐一番。
“诺!”管家弯腰拱手,恭敬的说道。
“走,去未央宫,我要和陛下讨论一番肃清军队中害虫的问题。”
“老爷,老奴立刻为您准备马匹。”
一分钟之后,青年一行人消失在胡同口。
……
饭馆中
“掌柜的,您这样得罪了大人物,会不会太过草率了……”云轩在白墨背后,小声的说道,“如果您后悔了,我可以去帮忙给他道歉的。”
食君之禄,担君之忧。
所以云轩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将全部的锅给背下来,不让白墨心烦。
白墨摇了摇头,冷声说道:“云轩,记住,以后凡是插队的人,全部给我轰出去。他们的菜我不做!”
在大学吃饭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吃饭插队的人。
如今他自己做老板,一定要杜绝这种现象。
你可以买位置,让一些百姓发一笔小财,你也可以自己排队,耐心等候。
但是插队的……对不起,你们可以走了。
另外,不弄出一点动静,怎么让人注意到自己?
虽然有一定程度的风险,但是值得一试。
“从今天开始,本店立下一个规矩,希望大家可以奔走相告!”白墨环视一眼店铺中的食客,然后大声说道:“以后凡是在本店用餐,必须排队。插队之人,将会登上本店的黑名单。位于黑名单的人,要么用十万钱消名字,要么以后永远不要进入本店。本店太小,容不下此等大人物。”
这一个规矩基本上就是为宦官之家制定的。
普通的平民百姓很安分,只要有规矩,他们就会去遵守。
就像是古代不管农税多重,只要尚且在百姓承受范围之内,他们就会缴纳。
除非是真的吃不饱饭,否则是不会发生大规模农民起义。
白墨制定的这一个十万钱,换成金饼的话,应该是十个金饼。
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当初司马迁被判刑之后,有两种方法免死。
要么是遭受宫刑,要么是拿出五十万钱抵罪。
这一手交钱消名,已经可以换五分之一的死罪了。
白墨将柜台上的刀拔了出来,然后用抹布擦了擦。再一次拱手对食客说道:“刚才让大家受惊了,白某万分抱歉。”
一个书生模样的人笑着说道:“白掌柜哪里的话,多谢掌柜为我等仗义执言。”
“是极,是极。人人平等,当真是……仿佛圣人之言。”书生旁边一个穿着白色儒服的人想了半天,从脑海中蹦出来这么一个词汇。
整天埋头苦读圣人之书,为的就是懂大道理,能够为君分忧。
圣人门徒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在他们这一些儒生看来,白墨能够为平民百姓着想,这种行为就像是在践行圣人之言。
所以都格外的恭敬。
当然,孔圣曾言:君子远庖厨。
白墨亲自做菜这一件事情还是让他们接受起来有点困难。
“掌柜的,赶紧接着做菜吧,还有好多兄弟们都等着呢。”
“是啊,我们都已经迫不及待的尝一尝那一道红烧肉了。”一个体型微胖的食客大笑一声,“我真的很好奇,这道菜究竟是不是和朋友说的一样,美味绝伦。”
原本猪只是穷苦人家养大吃的。
古代人不会处理猪身上的的骚味,所以很少吃猪肉。
像那一些官宦人家,几乎吃的都是羊肉。
而牛肉,则是很少食用。
牛作为主要劳动力,基本上都是用来耕田。
西汉对牛有专门的法律。
牛在年轻的时候,不得屠杀,只有老了或者意外死亡的牛,才可以被食用。不然一旦被查出来或者举报,是要坐牢的。
所以当白墨将处理好后的猪肉做成了红烧肉,并且据说是人间美味,这让很多人都蠢蠢欲动。
这不,坐在饭馆中的,有很多是商贾之人。
“那好,请大家耐心等待,白某这就去继续烹饪。”白墨拿着刀,掀开门帘,走入后厨。
很多食材早就经过了一次加工。
所以没有高压锅,制作也很快。
大约一刻钟,有一股强烈的肉香从后厨飘出,让很多吃了一半的食客直接瞪直了眼睛。
“云轩!”
“来喽!”
云轩走进后厨,将两盘红烧肉端了出来
那火红的嫩肉和诱人的香味令很多的食客撩拨起食欲,那松软的肉,弹性十足。
将筷子插进去,然后急忙的把嘴凑上去,将肉塞进嘴里。
那红烧肉中,甘醇中和着香甜,让人欲罢不能。
尤其是它还色泽金黄,肥而不腻,口感微甜,入口酥软即化。
吃了之后,简直是飘飘欲仙。
“过瘾!过瘾呐!”
“痛快!喝酒!”
食用这一道菜的食客拿起酒杯,一口闷掉。
辛辣和甘甜并行,让他心情舒畅。
“掌柜的,我也要红烧肉!”
“我也要!”
“大家让一让,我家孩子卧病在床,让我先点一份红烧肉吧……”
整整一天,白墨一直在红烧肉当中忙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