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被羡慕的朋友

严小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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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群小朋友中,挖半夏,捡黄豆,从来不参加的是智锋。他家里的大人,不挖半夏卖,也不种黄豆,甚至几乎不种田,只管理一下菜园,种一些蔬菜,然后就是在自家的院子里种上几颗香香的橘子树。他从没有干过农活,连半夏也会认错,几乎不会使用农具。当我们拿着辛苦得来的几角钱的时候,他已经拿着一块钱了,他的零花钱不用任何努力就可以得到,甚至都不会以角为面值,都是以元为面值。

    他成了我们童年时代艳羡的对象,每个小朋友几乎都想成为他。

    他的零花钱,经常是几元几元的,随便买什么都可以,甚至可以买那种花俏无用价格贵得离谱的水晶球。镇上只有一家礼品店,店里只有一个水晶球,据店长说那是她的镇店之宝。实际情况是,这个水晶球进价高,她就是不赚钱原价出售,来购买的人还嫌弃它华而不实,不能吃不能喝,不能用不能玩,就能看看,看久了还眼花。所以,她买进来快两年了,都无人问津,只好自己留用,美其名曰“镇店之宝”。

    但是,在那个寒冷的寒假结束后,我们惊讶地发现那个华而不实的水晶球摆在了智锋的书桌上。他说,是他用过年的压岁钱买的,就是觉得这个能让灰扑扑、单调的书桌显现一丝活力。可是,在我们的眼里,这哪里是一个水晶球那么简单啊,简直就是好多本小人书,好多支雪糕,好多斤半夏,好多斤黄豆,好多只蝉蜕,好多步在野外的奔波,好多滴在阳光下的汗水,好多次顶着父母的威压,好多次的祈求和希望......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未免太大了一些啊,有人那么随意处置的东西,却是我们辛苦几年都未必能获得的。

    智锋的衣服,总是那么干净、整齐、合身、鲜亮。他有帅气的白衬衫,配上深蓝色的小短裤,再来一双黑色的小皮鞋,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好像大宅门里出来的少爷。我们赤着脚,穿着拼接的旧衣服,拎着篮子,手里满是黑泥,裤子上沾满草屑,在烈日下寻找那些散落的黄豆粒、黄豆角。他总是自告奋勇地冲到我们面前来,要帮助我们。我们会异口同声地拒绝,甚至会尖叫着拒绝。不知道这尖叫声里藏着多少羡慕嫉妒恨,又能对他发泄掉多少。

    坂田银时说:有些人光是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而有的人却能毫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他人羡慕的一切。

    他常常会因为我们的拒绝而露出黯然的神色,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刚刚收割完的田地里,感受阳光折射我们影子的阴暗,或许还有我们那藏在心灵深处的心理阴暗。但毕竟是小孩子,只要他露出黯然的神色,我们就会立即妥协,争着要他帮忙拾黄豆,以此来表达我们的歉意以及我们对他的欢迎和看重。至于那些嫉妒的小心思,早被远远抛到已经收割的豆茬上去啦。

    我们会一直在收割的豆田里寻找,直到太阳隐没到西边,白昼更加沉没地投入黑暗之中,然后随收工的大人一起回家,和大人叽叽喳喳地显摆一天的收获,把黄昏的静谧抛在脑后。智锋通常会在太阳还没有隐没的时候离开,因为这是他父母对他的要求,无论他如何贪恋这田野的斜阳,小伙伴们的欢笑声,脚下散落的黄豆,松软的泥土,坚硬的豆茬,乱跳的蚱蜢,甚至偶尔钻出来蠕动的蚯蚓,他都无法多留,哪怕只是片刻。他像一阵风,从我们面前跑过,一口气跑回家。望着他的背影,会莫名生出一丝孤寂,一丝惆怅,一丝无可奈何。

    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他又会出现在我们面前,带着淡淡的笑容,满足的眼神,和我们讨论今天的活动。一天结束的时候,他又必须按时回去,周而复始,像一只准时的闹钟,总在定准的时刻响起。他的时间概念,大概在我们还无动于衷、满世界疯跑的时候,已经建立。在他眼里,我们自由自在,不必在乎时间,不必在乎规矩,不必在乎脏不脏,不必在乎衣服的色彩与搭配,不必在乎鞋子的款式,甚至不必在乎父母的责骂。他内心深处,羡慕极了我们:野地里的疯跑,对各种各样农作物的熟悉,各式各样的农具使用,摸着黑走在回家的路上,通过自己辛勤劳动挣的钱……

    柴静在《看见》里说道:有些笑容背后,是紧咬牙关的灵魂。

    原来,这就是人生,总是羡慕自己没有的东西,总是渴望成为别人,却不知道在别人眼里,你拥有的已经是别人羡慕的,你已成为别人羡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