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掌握知识就是掌握财富

胜过所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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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淸瑶给自己的新式木风箱打了三个标签。

    即成本领先、产品差异化和目标集聚。

    木风箱的创造没什么技术含量,在成本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材料易得,成本低廉。

    而且这项发明集中服务于特定的顾客群,占领特定的地区市场。

    谁家没伙房?谁能天天下馆子?

    古代的灶台生火很浪费时间,大户人家还有个专门看火的下人,如果需要火力旺盛一些,那是什么费柴火的,城里人烧柴还要用买的,非常麻烦。

    而且一旦生火后,需要随时有人在旁边看着,防止火星溅到外边发生火灾危险。

    有了风箱就不一样了,你想掌握火候没问题,你想省柴火也没问题。

    淸瑶找了好几个木匠来打造风箱,这些木匠有的学了去,回去自己打来卖,她也不拦着,毕竟她发明这个也是拾人牙慧,造福百姓的东西。

    等成品一出,她一面加班加点进行玻璃的烧制工作,一面派人把一部分成品送给了萧景瑜,一部分拉倒阳城联系黄家铺。

    两个大老爷们自然不明白这玩意是啥,可是家里的仆从懂啊!

    试验之后,确实是好东西,以前设宴款待贵客,有些菜需要炖半天,因为火候不够,饭菜都是硬焖熟的,还浪费柴火。

    有了这个东西,就不一样了。

    做菜起码好吃了点,也不会因为某些菜炖的太老而难以下咽。

    萧景瑜除了自家和冯家更是进献给了远在河北邺城的本家,黄家铺也把这个东西介绍给了交好的人家,还有……背靠的大人物。

    淸瑶顺利的靠这个积累了短期财富,玻璃的前期启动资金稳了。

    最大的收获则是,淸瑶的名字顺利在有心之人的心里记住了。

    还不够,只是记住了还差的远呢~

    淸瑶开始拿这次的盈利投入玻璃的制造,一事不烦二主,她还死皮赖脸的求了萧景瑜给弄到一个会烧制东西的师傅。

    甚至村里上的两个厂子,她都暂时停工一半,腾出来部分地场地研究玻璃。

    但是这技术别人还帮不上,只能打个下手,他们不懂淸瑶描绘的玻璃具体是什么样子,也不理解阳光能穿过玻璃把屋子照的亮堂堂的是什么概念。

    但是,他们最大的优点是听话,少爷说的都是对的!

    少爷要他们干啥,他们干啥!而且他们还嘴特别严实,自发组织了三班倒得巡逻方式,就是怕人搞破坏。

    就连赵家村的大部分村民都变成了锯嘴葫芦,休假的时候,村里的老人们都围在进村必经之路处吃着瓜子聊着天,眼睛却瞄着来进货的商人。

    年轻人则是全去修管道,大大的加快了下水道系统的进程。

    今天又是放假日,难得可以睡到日晒三竿。

    覃锦元有阵子没出庄子了,出庄子面对到处是坑坑洼洼的村子,也没啥好看的,还会把他唯一的鞋弄脏了。

    前段时间庄子里的马三娘抽空给他做了一双鞋,以前瞧不起这种粗布丑了吧唧的覃锦元,那是开心得把鞋套在了脚上,每天宝贝的不行。

    果然啊,还是稀少的东西最宝贵,容易到手的东西就不受重视!

    平时在庄子里,他还是穿草鞋的时候居多,看孩子的时候,小孩子乱跑容易踩脏自己的鞋。

    覃锦元自己丝毫没发现自己的改变,一双家里下人都不穿的鞋,他现在珍惜的不行,而且好像还胖了一圈,不过他就一身换洗的衣服,还都是淸瑶淘汰下来的。

    覃锦元穿在身上需要裹一圈,所以也没发现自己胖了。

    他现在的工作就一个,早起自己练武,带着庄子人一块儿练武,带着村民们整体一块儿练武。

    等到了村民们上班的时间,村里的孩子们,大的小的,嚎啕大哭的,调皮捣蛋的就成帮结伴的来了。

    庄子的一角俨然成了学堂,除了下雨天,大家都在这里学习玩耍。

    老师就一个,覃锦元自己,但是好在他还有两个帮手,王铁蛋跟王杏花两兄妹,姓王的胖子说那个叫助教。

    王铁蛋也实现了比书童更高级的梦想,以前喜欢的村花,现在虽然还喜欢,但是显然事业放在了前头,他成为半个先生,每天的任务就是找覃锦元求学!

    王杏花虽然是个小丫鬟,但是她练武天赋却比其他人都好,每天就是催着他学武!

    偏偏他俩还学的贼快,一天问的比一天难。

    覃锦元一个不爱读书的人为了应付王铁蛋,天天的啃起了书本,有点空闲时间还要教小丫头学武,根本没空出去溜达。

    要不是为了众人看自己的眼神带着崇拜,孩子们毕恭毕敬的捧着他,他早就把这该死的书本全都撕了!

    在盛京的时候,别人可是嫌恶他到躲着他走,在赵家村,他摇身一变竟然成了除了王大胖子以外,第二个被如此尊敬的人。

    每个人都会主动跟他打招呼,不管老少都尊称他为元先生,虽然是化名,他内心里也美滋滋的。

    看吧,谁说他一无是处比不得那个人人称赞的庶长子!

    那家伙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最不是个东西,居然还有人说自己不如他!

    都是姓祈的那个妖女的错!

    算了算了,不提那两个狼狈为奸的人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假期,覃锦元想出去溜达一圈,享受下众人瞩目的目光,毕竟庄子上的人太忙了,一到假期他的两个小帮手都不见身影,也不知道人干啥去了。

    他原本以为的跟众人不好相处,根本没有的事,因为压根见不到人影,只有晚上的时候才能打个照面,但是也来不及寒暄,大家都匆匆忙忙的,像是累的半死的模样。

    覃锦元溜溜哒哒地出了庄子,这刚踏出大门就傻眼了,他却感觉好像有人连夜把庄子换了个地方。

    原本的到处是坑的赵家村已经不算什么了,地都没有了,哪里还在乎坑。

    一脚踏出大门的他差点没摔个嘴啃泥。

    只见从庄子大门开始原本整齐的土地,仅仅留下一人宽的小路,剩下的全被挖开了,而且越往村子里走,坑越大……

    覃锦元小心翼翼地在小路上走着,深怕一个不注意载坑里去。

    走了一段距离,除了鸟鸣,连个人影都没见着!

    人呢?都去哪里了?

    覃锦元懵了,难不成真的有传说中的仙人施了移天换日之法,把自己变了个地方?

    可是他一想不对呀。

    仙人也住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吗?

    不管了,先拜个山头再说!

    覃锦元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倒头便拜,嘴里还念念有词着什么仙人仙人,你把姓祈的妖女带走吧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