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买首饰

胜过所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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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因为骗了李姨娘的压裙子配饰,她答应过要给她买新首饰,她自己也要买一本类似于天工开物的书来看。

    而且她还打算带李姨娘去看一下大夫,看看李姨娘的孩子到底有几个月了,健不健康,需不需要吃点什么补一补。

    可恨自己不是学医的,要是有小说里那种医毒双绝的手段,她也不用苦哈哈的一步一个脚印,最起码也能悬壶济世。

    好歹治治自己的大胖身材,让自己能快速减肥~

    清瑶准爸爸的角色进入的飞快。

    她觉得李姨娘跟她肚子里的孩子,以后就是自己的责任了。

    知道第二天要去逛街的李姨娘,喜的眉飞色舞。

    她翻看着自己的东西,在为数不多的几件衣服中,挑来挑去,又拿来几件不流行的首饰来配衣服。

    不经意间,她看见了上回逛街买回来的小摇铃。

    “诶,这个小东西原来在这里啊,我还以为丢了呢。”

    李姨娘拿起来把玩了一下,翻来覆去的时候,她看见摇铃的小木棍上写着一个字,她仔细看过去,却发现了一个雪字。

    她恍惚起来,这个雪字,怎么这么像……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她的脑子剧烈的疼痛起来。

    李姨娘只得放弃了回忆,暂时把小摇铃放到了一边。

    也奇怪了,只要她不去想,脑子就慢慢不疼了。

    李姨娘缓过神来,继续欢欢喜喜的挑选起明天要穿的衣服和搭配的首饰。

    ……

    一大清早,李姨娘就急的在院里转来转去了。

    这段时间,她不用想尽办法让自己增肥了,反倒瘦的比清瑶还快,虽然还没到以前的身段,但是到底不再膀大腰圆,看起来壮似男人了。

    清瑶刚起来,她就殷勤的又去打水又拧帕子的,殷勤的很。

    把清瑶吓得赶紧让她老实呆在那,井边湿滑,再给她摔咯。

    “少爷,咱什么时候出发呀?”

    “喊上杏花跟铁蛋一块,杏花服侍你,铁蛋正好跑跑腿。”

    “少爷,今儿我不跟去行吗?庄里还要我干活呢。”

    王铁蛋跟他爹一样,是个无私奉献为主人的好孩子,他宁可不出去玩,也要帮家里干活。

    “不行,你比少爷我还小两岁呢,少爷我能去玩,你怎么能不去。”

    “可是……少爷,我是下人啊。”

    “下人怎么了?下人就不是少爷我的家人了吗?”

    “家,家,家……人!”王铁蛋磕巴了,少爷竟然说自己是他的家人。

    周围听见的人全愣住了,主人跟下人怎么能是家人呢。

    王庄头更是惶恐的连连摆手,“少爷,这可使不得啊,主不主,仆不仆的……出门会让人笑话的。”

    王耀祖和三壮看了一圈大家,发现都是一副惊恐的面容,随即,脸色暗了下去。

    清瑶觉得这步子迈的太大了,一时间大家伙可能还扭转不过来这思想,于是换了一种说法。

    “哎呀,大家不要有思想负担,我的意思是说,咱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们就是一家人,我好了大家都好,你们好了,做主子的我脸上也有光,难道不是一家人吗?”

    这个解释,大家接受度还是蛮高的,俱都脸色缓和。

    “对啊对啊,可不是嘛,我们是少爷的家仆,出门了,打狗还要看主人呢。”

    李老汉自觉说的十分有文化,还颇满意的自我点点头。

    清瑶……说了,让你们多读书,你不听,要不然也不能骂自己是狗!

    算了,他们的奴性是根深蒂固的,自己享受着人家的服侍,就别矫情的要人人平等了,就算是一家人三口,还有个掌握财政大权的呢,以后只能对他们好,慢慢扭转了。

    “好了好了,大家去忙活吧,别耽误少爷出门的时辰。”

    王庄头不愧是清瑶的第一贴心大管家,直接把众人撵去干活了。

    王铁蛋到底没留在家里干活,清瑶非要喊上他,美名其曰帮自己这个少爷跑腿。

    王铁蛋觉得自己有用,这才同意了。

    可是吧,等到赶牛车的时候,大家才发现,竟然没一个会赶车的。

    “少爷,要不然,咱们不坐牛车了吧?”李姨娘深怕自己去不了,赶紧想别的办法。

    清瑶摇摇头,“不行,我走路也便罢了,你们俩个女人走那么远的路多累脚啊。”

    “少爷,我能走,我不累!”小杏花举手。

    “闭嘴,少爷说你累,你就累!”清瑶无语。

    “牛车去了镇上还要花钱寄养在牛马市场,要不咱们搭车去吧。”

    清瑶盘算着把牛寄存一会儿要两个铜板,其实就相当于停车场,如果给牛额外吃草还要再加四文钱,但是如果搭车,一人才一个铜板,还累的不是自家牛。

    可是吧,一来一回的,没有自家牛车方便,可是自家牛车还要搭上一个人赶车。

    最后……

    大家还是走着去镇上了,主要是想法很多,现实不允许,赵家村就一辆牛车,就是清瑶家的。

    赵家镇就一家首饰铺子,叫多宝阁,中低档的首饰都有,唯独没有高定的,主要,镇上的富户相对而言也不是特别富。

    与清瑶的爹比起来,那真的是大巫见小巫。

    多宝阁的掌柜是个风韵犹存的妇人,叫南鸢,是老掌柜的女儿。

    这女人在赵家镇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有钱,有颜值,找了个上门的女婿,孩子生了三个,然后等老掌柜去了,她给了她男人一笔钱,不管他同不同意,直接和离了。

    自此孩子跟她姓,又有家业傍身,还不用养着无事生产的男人,简直是人生赢家。

    清瑶自从八卦了她的事迹就十分欣赏,不过,看来其他人不这样想,好多人,包括同是女人们,都对她贬多于褒。

    说她抛头露面,说她不守妇道,要不是赵家镇就这一家首饰店,有多人都不愿来这里买首饰。

    清瑶打量着这个大长腿的掌柜,绿衣皓腕,身材高挑,分明是冰霜美人的类型。

    李姨娘跟南鸢同时皱了眉头。

    ‘天下的男人果然都是爱美色的!’李姨娘气的咬牙启齿。

    ‘天下的男人果然都是不要脸的!’南鸢露出了嫌恶的颜色。

    清瑶不知道这俩女人的心中腹议,她欣赏完人就开始欣赏首饰了。

    说实话,现在的珠宝样式比起现代来,样式确实不是很多,但是单拿出来一个,就能对比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