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金并

李行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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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你别去祸害人家了,别人姐妹俩好几年的感情,很不容易这才走到如今亲如姐妹的地步,你要是去插一脚的话,肯定又会闹得姐妹俩反目成仇!”明迪苦口婆心的劝道。

    墨非:“……”

    靠,米凯拉这样,明迪你也这样,我墨非就那么像色中饿鬼吗?

    明明我这一路上,几乎就没有怎么跟她搭话,你怎么就能看出来我对人家又有意思了?

    我墨非也是有道德底线的好吧,知道了她是迪兰的姐妹后,我就没有对她升起过邪念啊!

    之所以救她,还不是因为她是迪兰的姐妹嘛!

    “你想多了!”墨非翻了翻白眼:“明迪,能不能对我这个哥哥有点信任?”

    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在哪里?

    我墨非也不可能是个女的就想上的好吧?

    “哥,不是我不信任你,而是你确实不值得我信任。”明迪看着墨非的眼睛,很认真的说道。

    墨非:“……”

    ……

    清晨的阳光温和宜人,金灿灿的,照耀着纽约。

    当金黄色的阳光倾洒在纽约的街道上的时候,仿佛就唤醒了纽约的生机与活力,使其变得生机勃勃。

    在纽约这钢铁丛林之间,一栋摩天大厦宛如利剑一般直刺云霄,壮美异常。

    整座建筑从上到下,都铺满了碧蓝色的钢化玻璃。

    在纽约的黑帮势力之中,最近崛起速度最快的金并无疑是抢走了所有人的风头。

    但是金并异常的神秘,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而他的藏身之所更是隐秘之中的隐秘。

    那些金并的敌人却并不知道,金并真正的藏身之所在于一栋商业摩天大楼之中。

    商业大厦,平常就是人来人往,人流量庞大之所,按理来说,在这种环境下更容易暴露,金并就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在一处密室,一个身高两米多的魁梧白人胖子站在中间,他表情冷漠,身上煞气十足。

    高大的骨架,加上那肥胖魁梧的身躯,看上去给人沉重的压力感,仿佛他倒下就能压死你似的,让人不得不为他的妻子感叹,她究竟是如何活到现在的……

    在大胖子的周围,是十多个魁梧大汉,肤色有白、有黑、有黄,虽然看上去没有胖子骨架大,但是个个都肌肉虬结,太阳穴高高鼓起,气质精悍,一看都是属于那种不好惹的人。

    这些人有的拿着木剑、有的拿着木棍,有的拳头绑着绷带,仅靠一拳铁拳,都围绕着白人大胖子转圈,踩着某种韵律的步伐,时不时的做些假动作,似乎都是在寻找进攻的契机。

    终于,一个黄皮肤的拳法高手耐不住性子了,大吼一声,大踏步向大胖子冲了过来,两拳如龙,轰向大胖子的太阳穴两侧。

    他是暹罗人,炼的是泰拳。

    泰拳即暹罗拳术,杀伤力大,是一门传奇的格斗技艺,是一项以力量与敏捷著称的运动。

    主要运用人体的双拳、双腿、双肘、双膝这四肢八体作为八种武器进行攻击,出拳发腿、使膝用肘发力流畅顺达,力量展现极为充沛,攻击力猛锐,素有立技最强搏击术之称。

    自六岁他便开始进行训练,每天五小时,每周六天,八岁开始参加比赛,十五岁正式称为职业拳手,进入了每一个拳手的梦想泰拳圣地伦披尼打拳赛。打赢一场比赛可得一百五十到两百五十泰铢,赢得冠军则得两千五百泰铢,而他则是冠军之一。

    以他的拳力,一旦击实了一人的太阳穴,只要这人没有不死之身什么的,那绝对死定了。

    “来得好!”面对着泰拳高手的这一拳,白人大胖子没有丝毫惊慌之色,哈哈一笑,肥肉扯动他的脸,使他的笑容异常的狰狞。

    他没有选择躲避,攥紧了拳头,一拳朝着泰拳高手轰了出去,硬碰硬。

    说实话,他的手臂比泰拳高手大腿还要粗,看起来很有胜算,但是泰拳从来不以体重称雄,拳头硬才是王道。

    只是却只有那直面大胖子拳头的泰拳高手才明白,自己究竟面临怎样的压力。

    大胖子那硕大的一拳头,让他感受到了大海巨浪似的,暗涌崩腾,无尽的压力连绵不绝的向他席卷而来,让他脸色不由得一变,可惜情况却由不得他在变招了,只能硬碰。

    “咚!!”

    泰拳高手硬接了大胖子这一拳,一击即溃,还没有怎么反应过来,身体一下子就被轰飞,腾云驾雾似的狠狠撞在了墙壁上,顿时感觉浑身血气翻滚,脑袋昏昏沉沉的,五脏六腑都好似移动了位置,一口热血就喷了出来。

    泰拳高手的遭遇并没有吓倒房间之内的其他人,相反他的进攻就仿佛一个信号,使得其他人纷纷出手,向着大胖子身上各个破绽攻击。

    一个身穿东瀛道服的空手道冲了过来,蓄力一拳,双峰灌耳,带着金鼓齐鸣的声势,只取大胖子的后脑。

    大胖子不慌不忙,脚下仿佛长了根似的,身体微沉,双手一架,拦住攻击,然后身体一拧,腰身一带,一脚踢向空手道高手的小腿骨。

    “咔嚓!”

    密室之内的众人都听到了明显的骨裂之声,仿佛甩垃圾似的,大胖子甩开空手道高手,反手迎向一位拿着巴西棍的武者。

    整个密室里面,汗水与血液齐飞,嘶吼声和惨叫声不断响起,大约30秒之后,方才停歇。

    “好了,今天到此为止吧!”

    密室被打开,阳光照耀了进来,金并丢下了面前乱七八糟倒了一地的人,拿起旁边专人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汗水,喝了专门调配的营养液,就走向了浴室,他得洗个澡。

    从浴室里面出来,金并换上了白色的西装,提起了放在一旁的权杖,这是他给自己的战斗装备,威力强大的科技武器。

    他时刻拿在手中的权杖,外表看来只是一个普通的拐杖,但其中却暗藏玄机,就像企鹅人的伞一样,金并的拐杖也具备了层出不穷的攻击能力,能发射激光,放毒,烟雾,近身战斗时还能发出电击当电棍使用,实在让人防不胜防。

    他邪恶无比,狡猾至极,力量更是强大的匪疑所思,虽然只是个没有超能力的普通人类,但是在漫威宇宙漫画中,他的正面交锋力量完全压制包括蜘蛛侠在内的,许多超能力者。

    根据他自己所说,他巨大的体型并不是因为肥胖,而全都是肌肉。

    哪怕金并在成为黑道帝王后,依然没有停止训练,每天都会和一群世界各地的格斗高手对练,每次都是以一敌十,然而每次训练都超不过一分钟,训练的对手也是非死即残。

    无论是蜘蛛侠,夜魔侠,惩罚者,还是x战警,都有过和金并交手的经历。

    因为他们任何一次行动都有可能冒犯到金并的霸业,破坏一间毒品加工场,阻止一次走私案,抓住一些黑帮人员……在金并的巅峰时期,鹰酱几乎40犯罪活动的源头都是金并。所以金并对付“超人类”一向不留余力,而他视为头号眼中钉的便是蜘蛛侠。

    金并曾经说过:“黑涩会现在可以像买卖一样进行了……主席和董事会将会是……金并!”

    “菲斯克,你约见的客人到了。”一个带着金丝眼镜,穿着得体的西装,气质显得文质彬彬的人推了推眼镜,对着金并说道。

    金并一手拿着权杖,一手从旁边伺候的人手里拿起点燃的雪茄,点了点头:“前面带路。”

    走进自己的办公室,金并就发现一个人已经大胆的坐在了他的专属位置上,双腿放在他的桌子上,把玩他放在办公桌上的钢笔。

    “真的有必要吗?每次来都杀了我的助理?”金并看了一眼角落里喉咙上插了几支铅笔的助理尸体道。

    “只是看他不顺眼而已,长得太丑了。”坐在金并椅子上的人耸了耸肩,道:“说吧,这次叫我过来,又有什么事?”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消息,最近纽约突然冒出来一张拥有神奇力量的面具?”

    “那个丑不拉几绿色面具?”靶眼的眼睛里面冒出来些许嫌弃之色:“你想要?”

    金并:你自己长什么样,你心里没点逼数吗?还嫌弃人家丑?

    “没错,给我带回来。”金并点了点头。

    “ok!”靶眼伸了伸懒腰,道:“帮你做完这件事,我要休假一个月,一个月之内,再有什么事,可千万别来找我了!”

    “做完了这件事,我给你三个月的休假!”金并淡淡一笑,道:“不过你可要小心了,这件事情并没有你看上去的那么简单,已经有神秘势力插手其中了。我怕你任务没有完成,到时候折在人家手里。”

    “哼哼。”靶眼不屑一笑,手中把玩的钢笔瞬间射出,穿透了金并背后一个保镖的喉咙,置于其死地,冷笑道:“靶眼,从不失手!”

    在靶眼离开以后,金并将雪茄夹在右手指尖,站在落地窗前,俯视纽约下方如蚂蚁搬的芸芸众生,左手握紧了权杖,呢喃道:“终有一天,我要这整个纽约都属于一个人那就是我金并!”

    ……

    墨非开着雪佛兰科迈罗出了家门,副驾驶座上载着明迪。

    昨晚之所以没有选择和明迪联手干掉多里安,当然是为了在白天这种面具发挥不出魔力的时候再来轻而易举的干掉多里安,拿到面具。

    讲实话,那面具能力挺滑溜的,攻击能力不突出,但是逃跑能力还是挺强的。

    就算明迪拿出异能来,也不一定就能困住他。

    而明迪拿出全力,还可能把动静闹大了,吸引到一些人的目光。

    墨非当然最懂猥琐发育才是王道的道理。

    “哥,咱们动作可能要快点了。”明迪看着手机,蹙眉道:“那面具具有非凡魔力的事情,好像已经在纽约地下世界传了个遍,我都看到不少暗花悬赏那个面具了。”

    “传得这么快?”墨非惊讶道。

    “你以为呢?”明迪白了墨非一眼,道:“纽约是世界第一大都市,充斥来自97个国家和地区的移民,各种各样的势力犬牙交错,最是混杂不过,昨晚又有那么多社会名流见证了多里安戴上面具的能力。关于某种能够使人获得超凡能力的魔法道具的消息,当然传得飞快了。”

    “那我们是得加快点速度了,花了那么多功夫,可不能让被人抢先了。”墨非放弃了驾驶权,让大黄蜂疯狂加速:“多里安呢?没有到处乱跑吧?”

    顺带让大黄蜂变了下车型和车牌号码。

    “没有,我一直监视着他。”明迪道:“他一直待在自己的老巢,不过可能也是昨天晚上被你吓着了,已经把他剩余的所有小弟就聚拢在了一起,配备了大火力枪械,守护自己。”

    “看来他也知道害怕啊!”墨非笑了,道:“昨天晚上当他形容自己是人间之神的时候,差点没把我给笑死,就那副鬼样子,还人间之神?红内裤都不敢穿在外面的人,也敢称自己为人间之神?”

    “他就是一个小黑帮成员,没有消息来源,坐井观天,在他眼里整个世界都是普通人,只有他突然拥有了超凡的能力,可不就是会立即觉得自己跟超人一样了嘛!”

    明迪也感觉好笑,越是强大的人,会越感觉自己的弱小,哪怕明迪知道自己拥有接近四级变种人的超凡能力,可是明迪也从来不敢嚣张行事,处理问题都是越低调越好。

    因为她知道的比她还厉害的人物,这个世界还是有不少的,明面上就有x教授、万磁王等等,暗地里的老妖怪还不知道有多少。

    在大黄蜂的狂飙之下,墨非和明迪很快到了布鲁克林区。

    多里安的老巢就在布鲁克林区。

    一处看似极不起眼的旧楼里面,一个个全副武装的枪手、保镖戒备着,警惕周围的一切动静。

    这也就是多里安的手下还不知道自己老板被下了暗花,让大半个纽约地下势力都盯上了,不然的话,肯定没有一个人愿意在这里陪着多里安死。

    实际上多里安自己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昨晚把自己的boss当做狗一样的踹骂,又没有彻底弄死他,现在自己的面具又失去了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