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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去图书馆的途中,忽而发现我并没有留意到每天路过的小学操场上有飘扬着的五星红旗。
又回想起昨天遇到路人问某酒店在哪里,我表示抱歉地摇了摇头,表示没听过。但仅仅过了一个红绿灯的路口,便发现了那个酒店赫然而立,名曰“长安”,并且记忆突然涌向大脑,曾经有一天我对它有些古意的名字颇有兴趣,想要用来写一篇古风小说。
由此我不禁大大汗颜。我简直太没有资格当一个写作者了!
作为一个作者,不就是应该有一双敏锐的双眼来观察生活中的一切吗?经常会听到有人说,自己是一个“敏感”的人。所谓“敏感”,是对周围一切事物的感知能力特别强,察言观色喜怒哀乐。敏感不是通常认为的脆弱,有着不同于平常人的细腻感情,而这正是写作需要的。我却恰恰相反,正是那种粗线条,不注意观察,对万事万物一带而过的人群类型。
我很难发现周围景色一瞬间的变化,除非我呆的时间足够长(真的是几个月);我很难发现周围人的情感变化,除非他表达出来(这样真的很容易得罪人);我甚至很难分辨某些人的面部轮廓,见一两面几乎不会留下什么印象,可以算是脸盲症了。
于是,在日复一日的普通生活中,不敏感的我常常忘记昨天发生了什么。不过是吃饭写东西刷手机睡觉那些事。
当然我也不是一无是处只有七秒钟记忆的金鱼,比起明确记忆事物,我更倾向于理解和感受。
看过一部电影之后,我会有着很强烈的倾吐欲,迫不及待地将它们转化成文字来表达思想。我能欣赏许多小众文艺片里不明所以的超脱情绪,甚至非常爱一些非主流影片。我喜欢动物和植物,小时候可以花费整整一个夏日的午后,蹲在那里去观察蚂蚁。对于花朵充满感情,可以去识别各种花叶,观察花朵的绽放姿态,喜欢它们水润的质感,然后用心做标本。
就如张爱玲在一篇散文里写道:现实生活里,我等于一个废物…但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的怎么看七月巧云…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手摘树顶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
由此可见,人总是在某些方面有些不能弥补的小缺陷。我自然不可能如张那般极端,仿佛那极致的才华,正是由另一方面极致缺陷来衬托出来。而我们芸芸众生,平庸的生活让我们仿佛什么都会,什么都懂,又什么都不懂了。
写作时,通过情绪的表达来推动是我一向的方法。凭直觉,凭灵感,确实是新人作者时期最喜欢的。可在写作快要两年的时候,我慢慢意识到写作者还需要更重要的东西:对生活的敏感度和对细节的观察。
我们需要不再只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而是去寻找自我与世界的联系。
孤独,恐惧,绝望,无助,
狂喜,激动,迷茫,忧伤
不止自己有这种种人生体验,而是每个人都曾陷入过的,写作者正是要去发现。
尝试着点一杯咖啡,在咖啡馆玻璃窗口观察行人。从外貌衣着神态动作,每一个细节都是之前没有留意过的。在你的脑海里重新排列组合,会出现许多不可思议的资源。
写作源于生活,许多人这么说。可生活的贫乏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力。其实想象力来源于记忆力。将这些搜集的细节重新编排,整合,杂糅成一个崭新的东西,那便是属于自己的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