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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过生的都知道,只要头出来,别的地方也就好办了。
当孩子整个出来以后,一看是个儿子。毡房里面沸腾起来!那个拿着尖刀的女人过来就要割脐带。
叶万成看了一眼她那闪亮的刀子。默默的在他割断的位置上又用剪刀剪断一截才系上。
没办法,她们不知道消毒。新生儿脐带感染很麻烦的。
只是新生儿还是张着大嘴一声不吭。
叶万成一把攥着腿就倒提起来,朝着后背就是一巴掌。婴儿嘴里吐出了一块黑乎乎的东西。然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那声音,真叫一个洪亮。毡房外面都听的一清二楚。
阿米尔激动的嘴都合不拢了。生了大儿子以后,一连三个都是丫头。
虽然他并不排斥女孩。但是牧民家里还得靠男人顶门立户。不然牛羊谁去放?
他上前一把抱住叶万成。激动的拍着他的后背喊道:
“阿哈音。你是我们全家的恩人。我要报答你!”
叶万成笑着回应。“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我们都是兄弟!”
孩子生下来,自然就要庆祝了。哈萨克人庆祝的方式很简单。就是杀羊!
对待尊贵的客人,他们不会用事先宰好的羊来招待的。
而是让客人在羊群当中自己去挑。挑中哪头就宰哪头。
叶万成自然就是今天最尊贵的客人。
他象征性的指了一头羊,然后那头羊就被拉出来现场宰杀了。
叶雨泽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他跑进毡房看了看那个初生的婴儿。黑黑的,脸皱的跟包子一样。立马没了兴趣。跑出来就去吃饭了。
这时候手把肉已经煮熟了。他们煮肉更简单,除了盐之外。就没看见他们放别的调料。
但是就是这种简单而原始的烹饪方法,却让羊肉有着无与伦比的味道。
叶雨泽吃的是胃口大开,连那些肥肉都不在乎了。直接往嘴里填。
而作为贵宾的叶万成,则被一杯一杯的敬着酒。说不喝敬酒的的人就不放下杯子。
一遍一遍的唱着祝酒歌,直到叶万成把杯里的酒喝干才完事!
他本来就几乎一夜没睡。最后终于不胜酒力,躺在地毯上就睡着了。
敬酒的的人们都哈哈大笑。仿佛把他灌醉了是这些家伙们的荣耀一般。
这下可把叶雨泽急坏了,这一夜未归。上午再不回去。老妈肯定得着急啊?怎么也得回去报个信。
于是叶雨泽就去找阿米尔,这时候阿米尔也早就醉醺醺的了。看见叶雨泽似乎才想起来昨晚叶万成把儿子带来了。
于是吆喝一声。“艾米尔,套上你那匹伊犁马。送给我们恩人的儿子!”
艾米尔愣了一下,看着他的老爹发呆。
叶雨泽连忙推拒:“不不不!阿米尔叔叔,你让艾米尔把我送回家就行。我的回去告诉妈妈一声。不然她会担心的!”
谁知道阿米尔眼睛一瞪!“你爸爸是我的阿哈音!你就是我的儿子!爸爸送儿子一匹马不应该吗?
还是你看不起我这个哈萨克爸爸?觉得我不配送你马?”
叶雨泽满头黑线,决定先别跟这个酒鬼计较了。等他酒醒把马送回来就是了!
没一会艾米尔就把马套上鞍子牵了过来。
叶雨泽悄悄对他说:“明天你去连里把马再牵回来。”
谁知道艾米尔立马收回眼神里面的不舍。正色说道:
“哈萨克人把阿哈音当做家人的。父亲说送你就是送你了!请你不要推拒!不然就是看不起我们!”
叶雨泽赶紧闭嘴,这个艾米尔真不愧是艾米尔的儿子。不喝酒说话跟他爹都是一个口气。
叶雨泽接过缰绳翻身上马。看的阿米尔挑起大拇指!
“不愧是我阿哈音的孩子。我们北疆的儿子娃娃!比那些兵团娃娃强!”
叶雨泽挥挥手没在说话,夹了一下马肚子就纵马朝连里跑去。
五公里的路程二十分钟就跑到了。老妈正好还没去上班。看见叶雨泽自己回来立马追问老公的行踪。
叶雨泽实话实说,她才放下心来。
忙着伺候老二和老三吃完饭,然后送去幼儿园。然后直接上班去了。
叶雨泽闲的无聊就去找杨革勇。看见叶雨泽这匹马,杨革勇也许喜欢的不得了。
不住嘴的夸奖着。就想上去试试。只是这马根本不让他靠近。
只要他一走过来,就把屁股对准他。看样子随时准备蹄之!
叶雨泽没记住这匹马的哈萨克名字。只是看它脸上竖着的一道白毛就像闪电,喊了一声。
“闪电!这是我兄弟。不要踢他!”
没想到马立刻打了个响鼻。似乎真的喜欢这个名字,竟然主动把身子靠近杨革勇。
叶雨泽是目瞪口呆。难道这马真的能听得懂人类语言?
关键艾米尔他们说的都是哈萨克语。谁教你的汉语呢?
杨革勇窜上马背,跑了一小圈。高兴的喊道:
“雨泽,这马跑起来不颠!”
他这一提醒叶雨泽才想起来,这一路跑回来真的没觉得屁股疼。
“来,你上来。咱们出去玩!”
叶雨泽突然想起小拐子刘新华。答应过要去看他的,还一直没去呢。于是也上了马背。两个人一直朝五连跑去。
闪电似乎有着使不完的精力。两个人本来打算是让他小跑的。
结果这家伙没一会就没了耐心。“噗噗!”的一个劲打着响鼻。
叶雨泽只好松开缰绳,双腿在马腹上一磕。
闪电就真的如一道闪电一般。在大路上疾驰起来。
直到看见了五连的房子,马才自动开始减速。
大人们都在地里忙活。叶雨泽问一个小孩子刘新华去哪里了?
小孩子指指东边的地里。
“他去捡油菜籽了!他妈说今天捡不够半口袋回来就不让他吃饭!”
路上叶雨泽已经跟杨革勇说了刘新华这个人的情况。
杨革勇听见这孩子的话也是一脸阴沉。两个人之间骑马去地里找刘新华。
油菜地就在连队边上。金晃晃的一望无际。
几台大型收割机在地里收割者。所过之处油菜籽秸秆齐刷刷的都被割倒。整齐的排列成两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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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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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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