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宝贝疙瘩

伊伊是我宝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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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黑,为什么他能看得如此清楚?

    秦风伸出手在自己眼前晃了晃,没错,很清楚,上面的掌纹老茧都清晰可见。

    开天眼了?

    不过,秦风很快就反应过来,这是新世界那只红眼灰鼠上的能力。

    所以说,红眼灰鼠若是不断进化,自己就能不断获得它的能力?

    之前只是嗅觉和听觉,现在获得了它的夜视能力。

    夜视能力当然很好,虽然武者到了七级练气境后能气贯双目增强视力,但在夜晚也仅仅是能看清一些轮廓罢了。

    而秦风的夜视能力,却是如同白昼般清晰。

    只是,若是能获得那只红眼灰鼠体内的灵力就更好了。

    想到这里,秦风自嘲一笑,果然人心都是贪得无厌的。

    关上门,坐到床上,秦风陷入了沉思之中。

    “霜雪”不在身边,但是他想明白后,已经不太担心了,他昏迷时叶小荷就在。

    以他对叶小荷的了解,她不可能会贪没自己的东西,也应该不会允许其他人拿。

    具体情况,明天问问她便知了。

    现在秦风想的是另外一件事,叶小荷和林家三少为什么都出现了?

    林玉龙出现在那还说得通,毕竟那些人都是他的狗。

    但是叶小荷呢?

    那里是贫民区,与七小姐的院子距离很远,作为七小姐的第一贴身护卫,她不待在七小姐身边,到贫民区来干什么?偏偏还在最关键的时候出现。

    除非,她是一直跟着他的。

    想到这里,秦风皱起了眉头。

    若是他没有听到林曼姝的秘密,他绝对不会这么想。

    但是,秦风知道林曼姝和林玉龙之间看似兄妹情谊颇深,但实则相互利用,勾心斗角。

    “所以,我只是一颗开路的棋子吗?”秦风自言道。

    半晌,秦风却是晒然一笑。

    棋子也好,棋手也罢,不到最后谁知道呢。

    起码,现在他还活着,而麻二狗们已经死了。

    ……

    第二天一大早,秦风的杂物间就迎来了莺莺燕燕的慰问。

    万花丛中的秦风,长得不错,又会哄人开心,大部份女护卫对他观感都挺不错,听说他醒过来,自然都一窝蜂过来看望了。

    不过,大都看了一下,关心几句,留下一些礼物就走了。

    此时,秦风半躺在床上,常红坐在床头,手里拿着一盅汤正一勺一勺喂他。

    “红姐,能够遇上你,真是我十辈子修来的福份啊。”秦风喝了一口后,一脸感动地抓住了常红的手。

    常红也不在意,任由秦风抓着她的手,道:“你啊,就是一张嘴会哄人,平时看你都胆小如鼠的,怎么就敢跑去跟人拼命了。”

    “被逼的。”秦风道。

    “你得罪了三少爷,他这人表面彬彬有礼,实则心眼跟针尖般大小,你杀了他的人,他不会善罢甘休的。”常红有些忧虑道。

    “我这不有七小姐护着吗?红姐,你就别担心我了。”秦风道,他看得出来,常红对他是真的关心,但应该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关心,更像是姐姐对弟弟的关心。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以后你得加倍小心才是。”常红道。

    秦风点头,道:“我知道了,红姐,对了,怎么没看到花姐?”

    他说的花姐是二分队的队长王茶花,今天连一分队队长光头妹黎青都来看了他一眼,平时和他挺能聊的王茶花却还没出现。

    “她带着一队人去狩猎了。”常红回答。

    “狩猎?”秦风微怔,七小姐身边的人还需要去狩猎?

    常红抽回被握着的手,在秦风脑门上敲了一下,解释道:“光靠训练提升实力是有限的,所以需要实战,这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获取资源,七小姐虽是林家女,但从家族领到的资源是有限的,想要扩展实力,还需要靠自己。”

    “所以,我们才分为两个队,经常是一队值守,一队出去狩猎。”常红继续解释。

    这么一说,秦风就明白了。

    就在这时,有一个守在外面的女护卫探头进来,低声道:“小姐和队长来了。”

    常红立刻站了起来,看着秦风,目光闪过一丝犹豫,她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是没有说,转身走出了门。

    很快,门被推开,林曼姝带着一阵清新的香气走了进来。

    只有她一人,叶小荷就如一座山一般站在门外。

    秦风一眼就看到了林曼姝手中拿着的匕首,正是他的“霜雪”。

    “看来,你很受欢迎呢,让我都有点小吃醋。”林曼姝扫了一眼堆放在周围的礼物,嘻嘻笑道。

    这话,有歧义啊,你到底是吃谁的醋?

    “对了,我见你这匕首挺好看,就拿去欣赏了一下,你不介意吧。”林曼姝接着道。

    “我介不介意,小姐不都拿走了么。”秦风撇撇嘴道。

    “那你原谅我好吗?”林曼姝看着秦风,眨巴着眼睛,那瓷娃娃般的五官和柔弱的神情,再加上这语气,估计是个男人都会被融化。

    只是,秦风他脸盲啊。

    他看人都看眼睛,从小到大,他都习惯从一个人的眼睛去揣摩这个人的喜怒哀乐。

    林曼姝的美色对他无用,她的眼睛虽然清澈,但掀起这层伪装,他只看到了如同上了锁的两道冰冷的铁门。

    “好,我还得跟你混饭吃呢。”秦风道。

    林曼姝的神情有刹那间的僵滞,就算他偷听了她的秘密,知道了她的性格,但她这种神态,这种身份对他这样,他怎么着也得有受宠若惊的表情吧。

    只是他这平淡的样子,怎么好像就跟吃饭喝水一般觉得理所当然呢?

    林曼姝将匕首丢在秦风的身上,如果可以,她真想砸在他脸上。

    秦风拿起“霜雪”,抽出看了看,发现这匕首连带着刀鞘,都是一尘不染,被擦拭得干干净净。

    虽然他平时也会擦拭,但绝对不会到这种程度,连刀柄上的纹路缝隙全都被清理了。

    卧槽,这有些变态吧。

    “这匕首是好东西,不过看着却像是为女人量身打造的。”林曼姝开口道。

    “嗯,我偶然下救了一个女人,她送的。”秦风道。

    “她是谁?”林曼姝再问。

    “我也不知道。”秦风道,他才不会傻的将李墨染的名字说出来。

    半晌,秦风没有听到林曼姝说话,感觉有些奇怪,便抬头朝她看去。

    只不过,却发现林曼姝正盯着他手中的匕首,她微眯着双眸,让她原本圆溜溜的眼睛变得狭长,那目光不是如之前清澈的溪水一般,更像是深海之下的寒流。

    “你好好休息吧,你一个星期练血成功,现在可是我的宝贝疙瘩。”

    “对了,我亲手烤了牛蹄筋,等会儿让人送过来。”林曼姝说着,看着突然僵住的秦风,得意地笑了笑,转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