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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凝每天可不是光养马,她还偷偷看中了一匹小马驹,和小马驹培养了不少感情,甚至还私下里骑过几次,现在小马驹能很好地执行苏凝的指令了。
苏凝骑马这事其实没什么人管。这匹马驹出生后没多久,患了腺疫,小马伸头直颈,槽口肿胀,水草难咽。军中春秋两季多发马腺疫,有极强的传染性,一经发现必须远远隔离观察,如果两天后马的体温还是升高,精神更加不振,槽口肿胀变大,还出现咳嗽连声的现象,就确定得了马腺疫,必须以火烧之,还要把灰深埋土中,以免传染。
是以旁人都不愿意喂这些个得了腺疫的马,又脏又累,又麻烦,所以就指挥没有什么背景的苏凝去了。一个无父无母的瘦弱小兵嘛,打仗肯定用不上,就喂喂马吧。接触了病马就不能再喂健康马,苏凝因此就一个人待在远处专门喂这几十匹病马了。
看着这些病马,不管是壮硕的还是瘦弱的,有老马有小马,都吃草缓慢,水草难咽,口色鲜红,有几匹还槽口胀满,由硬变软,发生溃脓。苏凝到底是不忍心看它们就这样痛苦地死去。
在闺阁中林白柔曾经听说过,有户人家在小儿子满了三岁时,特地送给小儿一匹马驹作为礼物。谁承想,来年春天就得了病,先是不肯吃草,然后马口变红,后来都烂了。小儿都快哭死,硬是要把心爱的小马治好。这户人家没办法,只能满京城地找马医,还没找到,最后还是一个赤脚医生看好的。
据说那医生以酒炒的黄柏、知母、金银花、大黄、蒲公英各15钱,连翘、桔梗、木通各6钱,木香、防风、荆芥各4钱,水煎候温,胃管灌服,1日1剂,只3日就治好了小马。可把那小儿高兴的,当场赏了一锭黄金。
林白柔记得这事,更多的是不齿那户人家对匹病马还这么疼爱。但苏凝知道,自古顶天立地的男子,没有不从小就有英雄梦的,马背征战,热血为国,才是真正的优质男子。那些个只会争权夺利的文官,瞧不起武官赤身露膊以武力吃饭,却忘了天下的太平,都是靠军兵一枪一刺、冲锋陷阵得来的。
苏凝思想那匹小马应该得的也是腺疫,觉得那药方有用,便找了领头上司赵三强,说清了情况拿药过来。一直以来马腺疫也是军中头疼的事,每次春秋两季都有不少马匹死亡,要是解决了这个事,能节省多少马匹消耗!
赵三强赶紧赵军医,但是其他药物有,就是黄柏一味要用酒炒才能入药。军中是有军酒,但由于这次是惹了那些文官,类似于发配到边疆去,粮草物资只勉强够用,拿不出那么多的酒来入药。
苏凝没法,只得自己想办法偷偷联系这具身体的生母王氏。把消息裹进不起眼的鸟的腿上,就让这鸟去找王姨娘了。
这只鸟说起来还是林白柔和其母训练用来传递消息的,王姨娘打听王爷李念安喜好冬日赏竹,最欣赏冬日竹叶虽然冻得发黑,即使被雪压弯,但依旧坚持的气节。王姨娘安排林白柔事先在竹林隐蔽处准备,等李念安踩着雪来,林白柔再装作是冬天小女儿偷跑出去玩被人发现,惊慌失措地躲避,再不小心跌倒,正好倒进李念安怀里。
王姨娘训练了小鸟,在李念安快到竹林前飞往林白柔身边,好让林白柔以最美的姿态面对李念安,吟出诗句。谁知道李念安看到林白柔不仅没什么反应,在林白柔跌倒时扶也没扶就走了,勾搭李念安的计划就此失败。
这辈子苏凝过来了,没有按照林白柔和王姨娘的计划勾搭李念安,还在这计划前两天就跑了。苏凝以受了风寒一直不见好,怕过了病气给人为由,躲在闺房不见人。之后修书一封,信上说自己偶然得见某书生,一见倾心,跟书生约好私奔了,然后把信藏在被子里,就跑路了。
等王姨娘觉得不对的时候,闺房内已经没人了。这才发现林白柔藏好的信,吓得半死。只能帮苏凝一起瞒着,推说着林白柔的病一直不见好,她想和女儿一起去庄子上养几年再回来。
这期间苏凝和王姨娘通过几次信,告知了王姨娘自已倾慕军队的某位大将军,目前已在军中。这位大将军手有实权,家中已有娇妻美妾,苏凝说服王姨娘,如果大将军知道自己身边一直伺候的小厮是个美丽的女子,一定会把持不住。等以后她嫁给大将军,林尚书还得向她好言好语,姨娘还愁不得林尚书宠爱吗?还愁没有荣华富贵吗?
王姨娘担心苏凝把持不了大将军的心,苏凝在信中信心满满地说,立过几次功,舍身救过几次大将军就好了。王姨娘一想以后的荣华富贵,也就咬牙同意了。
王姨娘收到苏凝的消息,连忙派人暗中送药材给她。幸好当时还是早春,军队还没收到消息往玉门关方向前行,因此一切行动都很隐蔽。苏凝成功地医治好几十匹马,立了功,升了官,只是苏凝还是选择留在马厩喂马,说是这样有什么情况她才更好医治,军队也对苏凝骑小马驹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时间回到现在,苏凝骑着小马驹在马厩附近溜达。她之所以废这么大功夫在养马上,就是因为一个大将军可不能没有自己的战马吧!
是的,苏凝已经决定,做一个威武的女将军。假冒男子进军本来已是欺君之罪,只能立下大功,皇上和那些大臣才不好追究。再说,苏凝很期待白莲花林白柔回来时发现自己是孔武有力的女将军时的表情,哦嚯嚯嚯嚯~
军队往玉门关方向前行,一路虽然百无聊赖,倒也见了不少事。眼见着越靠近边疆,民风越是彪悍的样子,苏凝只觉得有趣味。不过这些国泰民安的假象三年后就消失了,匈奴攻破金蒲、疏勒两城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边疆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在行至玉门关的途程中,小马驹已经长成了壮马。因为一直是苏凝照顾,小马驹只认苏凝不认旁人,别的人骑都不给骑,因此苏凝被正式允许成为一名骑兵。路途中,苏凝给小马驹起名为“红缨”,寓意一人一马如同急刺的红缨枪刺破敌人的胸膛。
苏凝加重了训练,几个月过去,她已经隐隐有了一身的肌肉,看着是个健康爽朗的少年。而胸口二两肉……至今还是微微一鼓的小馒头,看来这具身体是天生的,咳,那什么。不过这也正好,束胸束着束着,胸更平,以后更像男子了。
苏凝还参加过几次和匈奴的战斗,凭着记忆中匈奴的烟雾弹作战方式,加上对地形的了解,苏凝领头赢了一次小规模战斗,因此也算是说得上话的一个千骑长了。
她心里清楚,大战不在玉门关,而是在金蒲城骤然发动。因此在人员调动时,苏凝自请去金蒲城。此时距离大战还有一年。
苏凝:我好方。
遇见耿恭时,他正在城门上视察。一身军衣,颜色肃穆。耿恭驻守边疆已经十余载,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而耿恭因为受文官武官的权利斗争所累,至今还不能升职还是个校尉,且无法回京去。
耿恭心头总觉得有些不对劲。虽然这几年,匈奴还是一到冬天就进犯边疆,春夏就躲起来安安分分,但凭借直觉,耿恭却感觉匈奴没有表面上这么安分。
苏凝没有选择此时上去和耿恭说一年后大战的情况。一来未卜先知何人说?二来,自己只是个末流小头头,不能越级跟最大的领导说什么东西。苏凝还是决定努力训练,趁还有一年时间,多参与战斗,提升官职。武官的升职之路,只能在不停的战斗中体现。
就这样,苏凝的身形越发健硕。现在已经没人会记得当初瘦瘦弱弱的张迎海了,看着自己肌肉迸发的身材,苏凝满足地点点头。
肌肉这东西,真是不知道为什么,越练越想练。当初只是想有个马甲线,练着练着就有腹肌了。当初只是想有个翘臀,练着练着,腿就粗了。
不过这样正好,一切的努力都是为了林白柔回来的那一刻。她苏凝可是在很“乖”地完成任务呢。
时间终于过去了一年。在一个秋凉天,匈奴突然攻上金蒲,打的军兵一个措手不及。
“军队情势如何?”
“报告校尉,咱们已经死了三百人了!”一个浑身淤血的军兵向耿恭回答道。
死了三百人,也就是说还有两百人镇守金蒲城。之前耿恭派了三百人支持友军,结果全军覆没。这些人都是国家的战士,一日日驻守边疆,奋斗在杀敌第一线,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就是死了,也难有个全尸,最后给家人的抚恤金,还被京城那些个吃人血的东西给吞了!
耿恭杀红了眼!
他妈的!都他妈给我去死!
“叮!”
“校尉当心!”苏凝一个长枪,眼疾手快挡住了朝耿恭心口飞来的暗箭。
一时激愤难耐,耿恭差点被人扑了空子。想到自己是余剩这些人的主心骨,不能再有事!耿恭只来的及看了苏凝一眼,又立马投身战斗中。
苏凝知道匈奴此次的首领是匈奴国的新王,预谋了五年只趁这次大战一举拿下本国。匈奴的新王假扮成领头将军的小厮,在领头将军的左右指挥战争。
往匈奴将军方向眯了眯眼,苏凝果然看到一身暗色打扮的匈奴新王。那人周围有很多军兵把守,乍一看以为是护着那将军,谁也不知道其实护着的是将军旁边的小厮。
苏凝被血糊了一脸,却越发亢奋。快了!就快完成任务了妈的!受够了!
深呼吸一口气,
苏凝知道,成败在此一举。
骑着红缨一个冲刺的助跑,直腰,手举标枪,标枪微微上倾,右臂伸直,自然向下使标枪通过手、肘、肩。腰往左扭,大臂、小臂向前,凭借多次练习的感觉!对了!就是现在!
“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