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十七章 你买不起

倾世大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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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风。”

    “嗯?”

    “我有一个疑问。”

    “你问。”

    “十二天前,我在草原遇到你。”

    “是。”

    “之后我们就一路同行,片刻也未曾分开。”

    “的确如此。”

    阿飞扭头看向身侧的罗长风,认真的道:“那为何你对数百里外发生的事,几乎了如指掌?”

    罗长风早知阿飞会有此一问,自然早就想好说辞,“很简单,因为我虽然身在口外,却知道许多事,知道许多人。”

    “当掌握的信息足够多,再结合现场一些情况稍一推断,便能将事情推断个八九不离十。”

    阿飞目光闪了闪,似乎迟疑了一瞬,但他最终还是问了出来,“你为何能知道那么多?”

    若是换了刚认识的时候,他定然不会问出这等涉及隐私的问题,此时他问出来了,便表示他已将罗长风当成自己人。

    罗长风微微仰头,看向遥远的天边,道:“因为我认识一位前辈高人,也是一代奇人,这世上之事,很少有他不知道的。”

    阿飞听闻此言,不知为什么,呼吸急促了几分,“那位前辈叫什么?”

    “古龙。”

    “他在哪?”

    “已经羽化飞升。”

    听闻此言,阿飞眼中的希冀顿时熄灭,罗长风瞥了他一眼,道:“你有事想问他?”

    阿飞缓缓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问我也是一样的,因为他知道的事,我也基本上都知道,我不知道的事,他即便知道,也未必会说,因为能说的,他都已经告诉我。”

    阿飞听闻此言,身子不由轻轻一颤,眼中消散的希冀重新凝聚,不过他目光疾速闪烁了片刻之后,终究还是没问出什么,“我会问你的,不过不是现在。”

    “是不是要等到你成名后才会问?”

    “不错。”

    “好,我等着你来问我。”

    两人都不再说话,只是默默赶路,两人并肩而行,脚步迈动的幅度与频率完全一致。

    风雪之中,留下了两串漫长的,整整齐齐的脚印。

    ……

    林外官道上,李寻欢的马车静静停在道路中央,铁传甲那如铁塔般的身躯,依旧挺立在车厢旁,他身上已落了一层薄薄的积雪,但他仍然一动不动。

    李寻欢让他在此等他一个时辰,不到时间,他绝不肯动弹一下。

    但他只等了大半个时辰,就看到自家少爷自林中施施然的走了出来,铁传甲不由将提起的心放回了肚子里。

    李寻欢的心情似乎不错,他手中还提着一个酒瓶,脸上带着开怀的笑意,走几步便要仰头喝一口,然后就是一阵咳嗽。

    “少爷,事情……”

    李寻欢笑道:“已经解决了,走吧!”

    “是。”铁传甲没有多问,因为他知道,少爷若想说,自会说给他听。

    马车再行启程,寒风刺骨,李寻欢却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被一股暖意所包围。

    这漫长而又寂寞的旅程,似也不再那么寂寞。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

    官道上,一架马车忽然出现在罗长风与阿飞眼中,那是一架又大又豪华的马车,车轮之间,竟有八尺之宽,以两匹马拉动,几乎占据了三分之二的路面。

    坐在车辕上的,是三个身穿羊皮袄的彪形大汉,以罗长风的耳力,能隐隐听到车厢内传来的女子娇笑声。

    罗长风双目微眯,然而他并未去关注那马车,而是将注意力,集中在了路旁的松林之中。

    两人脚步不停,只是让到了道路右侧,罗长风在前,阿飞在后,依旧一步一步缓缓前行。

    马车在距离他们还有三丈远时,赶车的大汉就勒马驻车,马车内传出一个清朗的声音,“小兄弟,我要买你肩上的包袱,你开个价吧!”

    罗长风与阿飞停住了脚步,原本走在罗长风身后的阿飞,站到了他身侧。

    “我肩上的包袱,你买不起。”

    “哈哈哈哈……这天下间我买不起的东西不多,小兄弟你尽管开价便是。”车厢内传出一阵大笑,便似罗长风的话,有多么可笑一般。

    罗长风眼中闪过一丝不屑,漠然道:“败家子潘大少,的确富可敌国,挥金如土,但有些东西,不是用钱能买到的。”

    车厢门上的狐皮门帘被人掀开,一名身穿重裘,面如冠玉,年纪虽已有四十左右,但胡子却刮得干干净净的中年男子,钻出车门,跳下了马车。

    他左手拇指上,戴着一枚价值不菲的冰种帝王绿翡翠斑指,右手提着一支同样镶着块翡翠的短矛。

    此人正是“金玉堂”大少爷,江湖人称“花花大少”的潘小安潘大少。

    在他下车后,车上又下来一名形容猥琐,头上光秃秃的汉子。

    潘小安以派头奇大闻名江湖,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花起钱来,连钱庄老板都表示牙疼,那是真正的挥金如土。

    但他们家是做翡翠玉石生意的,用潘大少自己的话来说,他究竟有多少钱,他自己都不知道。

    而这光头汉子却刚好与潘小安相反,他名叫施耀先,在江湖上也算是一号人物,绰号“一指追魂”。

    从外号可以看出,他擅长指上功夫,尤其精通点穴。

    但真正令他出名的,却并非“一指追魂”,而是他那爱财如命的性子,故而他还有另一个绰号,叫“棺材里伸手”。

    棺材里伸手——死要钱。

    这潘大少与施耀先,一个挥金如土,一个爱财如命,凑在一起倒也是相得益彰。

    潘小安与施耀先下车后,三名赶车的大汉也跳下车,跟在了两人身后。

    一行五人在罗长风与阿飞面前丈外停住了脚步,潘小安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左手在他手中短矛镶嵌的那块翡翠上轻轻摩挲,口中道:“那不知,本少要用什么东西,才能买到这个包袱呢?”

    罗长风凝视着潘小安,口中冷冷吐出了一个字,“命。”

    潘小安脸色不变,嘴角依旧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眼中却已有了寒意,“小兄弟,虽说人不轻狂枉少年,可在不该轻狂的时候轻狂,那就是愚蠢了。”

    面对这样的脑残,罗长风已经不想再多说什么,所以他直接动手了。

    “锵噗”

    一丈距离,对如今的罗长风来说,跟在眼前也没有什么区别,剑离鞘的声音响起时,也是剑尖刺入潘小安咽喉时。

    “比不该轻狂的时候轻狂更愚蠢的是,连对方底细都不了解,就一副吃定对方的架势。”

    罗长风淡淡说完这句话,拔出了纯钧剑,潘小安那丝微笑凝固在了脸上,眼中只剩下错愕惊诧之色,再无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