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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早早起来上线,不过此时其他人还在睡觉,我一个人出现在天龙城的大门口,此刻游戏里的天色,也是刚刚初亮,大门口守卫拥有保持对玩家微笑的神色,意示鼓励的样子,但看久了就有点怪怪的感觉。
大清早的,路上行人很少,先到了杂货商行,将所有的晶核都卖了,这杂货商行里正有只有三四个人也在挑选货物, 杂货商行的老板,还一脸懒洋洋的,我也没多在意把搜集到的晶核和材料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也终于微微动容,当看到那足有一个掌心大小人面魔蛛晶核,更是出有些惊诧的神色。
也许在以后,这种晶核并算不了什么,但在目前,这绝对是可以令这老板也感觉到骇然的事。
老板拿着那核人面魔蛛的晶核,细细看了一下,吃惊道:“这时人面魔蛛晶核而且还是上品,冒险者你该不会是一个人独立杀了人面魔蛛?天!”
我没有多说,只是淡淡道:“全卖了!”
这时周围几个人同时喊道:“不可能吧!”
我也没多理睬他们,只是吹老板快把钱给我, 杂货老板也很快的将晶核和材料的数量数清楚了,最后我共卖得15个银币75个铜币,而人面魔蛛晶核既然卖了30金币这让我大吃一惊,我的钱包也瞬间富裕。
那边上几个人都眼都直了,忍不住出贪婪的神色。
接着花10个银币买了一个小型背包替换了系统送的背包,心满意足立刻杂货店,离开时我听到那些人里有两个男玩家看着我的背影,喃喃道:“这家伙,到底是谁。”
其中一个男子说道:“不知道是哪路高手,既然可以打到人面魔蛛,我还记得上次雪夜一个人百人团被人面魔蛛杀回城那。”
另一个男子感叹道:“牛人真是无处不在啊!”
出了杂货店,便在一边找到了一个卖早点的摊子,买了几个肉包子,和稀饭补充饥渴度,接着到药店补充红和蓝药水,还有饮用水,然后下一个目标就装备鉴定处,吧人面魔蛛爆出装备鉴定一下。
来到鉴定处,那个鉴定师看了看装备后对我说道:“一共30的金币。”
我顿时大吃一惊好嘛,人面魔蛛的晶核的钱就这么没了,我说道:“能不能便宜点?”
鉴定师无比认真的点头:“你要鉴定吗?”
我忍痛吧三十个金币交给这个鉴定师,鉴定师收钱之后,马上伸手在四件装备上一拂而过,只见光芒闪耀只见,装备上立刻金光大盛,将整个鉴定所照得一片通明!
取回装备,我打开第一件装备是一把了利剑。
炎日
品级:紫金
攻击力+185
力量专精+4
攻击速度+5%
命中率+2%
效果:攻击时2%的几率增加20%伤害,攻击时1%的几率出现火焰爆炸
锋利度:b
需要等级25级
看着彪悍的属性,我惊诧在那里,紫装果然厉害,这把剑是拿起买还是给叶爽或是小月我已经苦恼起来,看来只能他两谁先到25级就给谁。
点开下一个。
冰霜护腿
品级:赤红
防御力+40
盔甲专精+6
水属性抵抗+5
效果:水系技能伤害增加5%
需要等级:25
接着拿起下一个——
黑羽护腕
品级:淡蓝
防御力+22
气血+100
需要等级20级。
蓝装护腕有点意思,这个就自己穿了,接下来是最后一个个了,希望是个好东西才行。
烈焰法杖
品级:紫金
魔法攻击+180
魔法专精+12
施放速度+8%
效果:火系魔法攻击力+10%,所有火系魔法冷却时间减1秒。
需要等级25级
望着烈焰法杖,我不由张大了小嘴,忍不住道:“好……好强的魔法攻击力啊!”庆幸这30金币花得实在太值了!两件紫装,可惜都不是我用的,不过这两件装备卖出去,绝对可以赚到上千金币都说不定,甚至是有价无市的场景,毕竟钱太难刷了。
搞定装备后我觉得去买一些召唤兽的蛋,毕竟只有一头黑毛犬实在是不行,和人面魔蛛对战时候我就发觉了要是那个时候自己有第二只或是第三只召唤兽的话,那么自己就未必会那么打的难看,连套都逃不掉自能背水一战,所有我绝对要培养更多的召唤兽才行。
于是我来的卖召唤兽蛋的地方花了每个召唤兽蛋要是10个银币,我拿了一金币买了10个召唤兽蛋后就准备开始孵化了。
走出天龙城我绝对道血之荒地去练级,同时把emp学了,现在我的技能又多加了一个,不过我的武器需要提升一下,青铜指虎的攻击力已经跟不上我的等级需求了。
我走了一个多小时来到了血之荒地处一个巨大墓园里面,而我周围的那些蹒跚而行的骷髅战士也20级,不少玩家成群结队的在这里练级我并没有在这里停留而是继续向前。
又走了一短时间后赫然出现了一个偌大的盆地,盆地之中满是黑色腐蚀地面,苍蝇飞舞,地面上横七竖八的走着大群的骷髅,与外面那些骷髅不同的是,这些骷髅居然装备了简单的盔甲,那些黑色的甲壳看起来虽然破旧,但是肯定也增加了不小的防御力!
骷髅勇士,30级,普通兽。30级怪物正适合我练级,同时黑毛犬也进化完毕,我立刻召唤出来——
名称:飓风狼王。
种类:动物系。
种族:兽族
品质:上阶。
可否进化:可。
生命:1500点。
攻击:550点。
防御:400点。
技能:突进双爪、螺旋飓风、斩裂之爪、愤怒咆哮、破坏死光。
介绍:黑毛犬进化的兽型召唤兽。拳击手套保护的爪子让它走路和奔跑是不会以地面尖利的东西伤害道自己爪子,脚力被大幅度强化的同时移动速度也大幅上升。同时也能使用后腿,象熊一样站起来作战。是兼有狼和熊两者特征的召唤兽。
好厉害,进化后黑毛犬变成了飓风狼王,体现也变成了身高一米八左右身两米有余,全身的黑色毛发变成了蓝色,四只爪子上都带着一个手套,一对眼睛炯炯有神,我高兴抚摸这它同时它也添我的脸颊,这时一堆骷髅勇士扑上来,我还没动手,飓风狼王大嘴张开吐出一股龙卷风,—740—813—784···········一排的伤害数字刷出看的触目惊心,没想到这招居然是群攻技能,一招之内瞬间七八只骷髅勇士被葬送,同时这些骷髅勇士爆出一个银币和一把锈剑。
好奇的捡起来,【腐蚀的锈剑】,材料原来是材料害我白高兴一次,这时我想的一个法子于是我立刻一个翻身做到飓风狼王身上,如今飓风狼王完全可以承受我的重量,坐上后完全不影响它的发挥于是我马上用燃烧试着引来了五个这样的骷髅勇士然后再让飓风狼王的螺旋飓风来群杀,结果螺旋飓风吐出两三次之后,终于将这些骷髅全部放倒,再次爆出了一柄锈剑,叠加在包裹里,只占用了一个空格而已。
看来,引的怪物少了,于是,我第二次引怪的时候直接引了多达20个骷髅勇士,反正有飓风狼王在这些怪物的攻击对我来说不算太大的压力,以我的移动速度并不可以拉开与它们多少距离,带着怪物来到飓风狼王面前,然后便可以轻松的用飓风狼王螺旋飓风把它们化为经验和钱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