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吞手之人

蜘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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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吞手之人

    2008年10月24日,《城市新闻时报》刊载了一则新闻,选摘如下:昨日,一个73岁老翁赶着驴车进城卖红薯。他告诉本报记者,红薯是自家地里种的,儿子瘫痪在床,卖红薯只为了给儿子挣点医药费。老汉赶着毛驴车走了八小时,早晨在开发区解放路市场路口刚刚停下车子,突然来了一辆城市执法车,下来一帮凶神恶煞般的人,骂骂咧咧就开始摔红薯。

    一名围观群众声称,老汉驼着背,极力护着自己的一车红薯,老伴跌在地上流泪。

    一家商户对本报记者说,老汉上前扯住一名城管的衣服,一个劲地央求。那人像是个小领导,估计是副队长,他扭过身,连扇老汉的脸,扇得啪啪响。老汉跪下求饶,那人依然掌掴不停,并且怒骂道,滚,不许在这里卖,再卖还揍你。

    市民赵女士也目睹了这一幕,她说,唉,看着心酸啊,那老人比她的父亲年龄都大,那人怎么就能下得去手呢!当时有不少人围着看,其中有人喊“把城管的车给砸了”,群情激愤,打人者坐上车就跑了。要不是跑得快,我一个女人也要上去把车给掀翻,太过分了。

    这则新闻迅速被国内媒体转载,网络新闻排行榜中也占据头条,一时间成为时事热点。

    三天后,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被人杀害。一名早起的晨练者发现了尸体,尸体侧躺在死者平日上下班的单位门口。晨练者以为是个醉汉,翻过来后发现死者的嘴巴里塞着一只手,那正是死者自己的手。

    尸体周围还有蔷薇花瓣,被风吹散,零落一地。

    副队长横尸街头,手被人剁下来塞到了嘴巴里。这个爆炸性新闻立即传开,街头巷尾,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有人在谈论这事。老百姓以讹传讹,最终给杀人者起了个文绉绉的绰号:蔷薇杀手!

    老百姓有着高超的文学水平,每一个谈论此事的人都参与了创作,坊间的故事版本最终定型为这样——蔷薇杀手武功高强,曾在少林寺学艺十八年,下山后除暴安良,劫富济贫,只杀贪官和污吏,每次杀人,都要留下一朵蔷薇。

    没有人知道蔷薇杀手是谁。

    当地警方调动了大量警力对此案进行侦破,然而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执法大队人人自危,领导开会决定悬赏缉拿,对提供破案线索者奖励人民币十万元。

    一天过去了。

    政法委焦书记问道:有多少人拨打了举报热线?

    电话接听员失望地说:0个。

    很多大案中,只要警方向社会公布案情提供悬赏,热线电话就会被市民打爆。然而,此案中,根本没有人拨打电话提供线索,就连一个人都没有。

    政法委焦书记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迫于无奈,请求特案组协助。

    梁教授看完案卷后,说道:案发前,副队长打人,有人把他的手剁了下来,这是一种很明显的报复行凶。法医鉴定报告显示,死者断腕后存活了一段时间,致命伤在胸口,被利器刺中心脏。断腕处创口整齐,也是用了一下,看来这个杀人者力量大得惊人,一下剁掉手腕,一下刺死受害人,杀人手法干净利落。至于为什么把死者的手塞进嘴巴,原因不明。鉴于死者的城管身份,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正义人士都有可能是凶手。从现场照片上看,尸体附近没有种植蔷薇,这些蔷薇确实是凶手留下的。

    苏眉说:这是一种晚期蔷薇,也叫野蔷薇,多生长在郊区野外,生命力极强,花期可开至十月底。

    包斩说:蔷薇杀手,这个杀人者的名字还真有诗意。

    画龙说:咱们非得接这个案子吗?就让他们当地警察忙活去呗,找去呗。说实话,这种人真是死有余辜,我以前就揍过城管。那个蔷薇杀手,说实话啊,我觉得,这人是个英雄,我想和他喝酒。

    白景玉:国有国法,法治社会不需要英雄。

    画龙说:老大,我想请假,自从加入特案组,我多长时间没回家了?请批准。

    白景玉:不准,立即出发!

    市公安局政法委焦书记亲自开车到机场迎接特案组,本来梁教授要求低调行事,不要大张旗鼓,但是焦书记声称局里已经准备好了一个欢迎仪式,同时还要召开全市公安干警的动员大会,限定日期,誓破此案。

    车辆驶进市区,特案组四人注意到街道两边没有种植蔷薇。

    苏眉问道:我看资料上写的,蔷薇是这个城市的市花,市区为什么见不到?

    焦书记解释说,蔷薇确实是市花,在这座城市的郊区,野外田边,铺天盖地都是野蔷薇,这种蔓延和攀缘性植物如果种在城市里,就会疯长,绿化带会被野蔷薇占领。这种蔷薇只生在野外,虽然是市花,在城市里却看不到。

    车辆行驶到开发区解放路路口,梁教授让司机停车。这里就是副队长掌掴卖红薯老翁的那个路口,车辆往来,人流穿梭,小商小贩云集于此,吆喝叫卖,看上去一派繁华景象。

    梁教授:你有多久没买过菜了?

    焦书记:好久了吧,平时挺忙的,呵呵,哪顾得上买菜。

    梁教授:那好,我们现在去买菜。小眉去通知局里的欢迎宴会取消,中午咱们自己做饭。

    梁教授、画龙、包斩、焦书记四人下车,梁教授说这里才是第一案发现场,这里是案发源头。包斩推着轮椅上的梁教授,走进小贩占据的街道中间,但见瓜果新鲜,蔬菜绿意盎然。焦书记心里突然涌出一种微服暗访的感觉,买菜这种小事对于一个官员来说,非常亲切难得。

    蔷薇杀手也许就是这路口的一个小贩。

    司机载着苏眉来到市公安局,苏眉走进大厅,有些疑惑:大厅里人员很多,除了穿警察制服的,还有穿着城管制服的,通往会议室的走廊里甚至还有抱着孩子的少妇在走来走去,公安局里乱糟糟地喧哗一片。

    苏眉旁边站着一个年轻的小警察,个子很矮,正在摆弄手机。小警察看上去刚刚工作,稚气未脱,脸上竟然还有青春痘。

    苏眉:请问一下,特案组接待处在哪里,谁负责?

    小警察抬头看了她一眼:特案组马上到,你也想看看特案组啊,新来的吧,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苏眉意识到这个小警察把她当成警局同事了,正想表明身份,那小警察压低声音说:我就是。

    苏眉没有听明白,问道:你是什么?

    小警察说道:特案组有四个成员,从全国警察中选拔而出。其实,我是第五个,不过现在没公开,属于保密状态。

    苏眉忍俊不禁,问道:那你见过特案组的四位警员吗?

    小警察继续低头摆弄手机:切,我和他们太熟了:梁老头、画龙哥、包哥、眉眉。画龙哥功夫好,我前几天还和他切磋过散打,戴拳套和护具打个平手,其实我是让着他,毕竟我刚进特案组得给人留面子,下次就要修理他,免得他目中无人。包哥皮肤很黑,跟炭似的,好像刚从烟囱里跑出来,但他好厉害,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梁老头,我们都喊他老爷子。

    苏眉再也忍不住,扑哧笑了:你觉得苏眉怎么样?

    小警察:黑客,懂点电脑技术,但花瓶一个,没啥大用,不过……苏眉好奇地问道:不过什么呢?

    小警察耸肩说:谁叫眉眉是我的女朋友呢。

    这个冒充特案组成员的小警察是焦书记的儿子,他非常喜欢吃水果布丁,以至于没人喊他的真名,朋友和同事包括他老爸都喊他布丁。布丁从小就立志做一名英勇的警察,对特案组非常崇拜,特案组四人在他眼里就像明星一样。

    特案组到来后,欢迎宴会取消,梁教授在焦书记的办公室特意召见了布丁。

    布丁开门进来,立正姿势敬礼,看上去很紧张,心里因为冒充特案组成员而忐忑不安。

    画龙活动了一下手腕说道:小子,你不是要修理我吗?我就是画龙。

    小布丁保持立正姿势,面有惧色,挤出一个笑脸说道:画龙哥,我开玩笑,您可千万别当真。

    苏眉走到他面前,笑着说:你有十八岁吗,人小鬼大,竟然还想泡我?说什么眉眉是我的女朋友。

    小布丁感到非常尴尬,吞吞吐吐地说:我,我,二十一岁了。

    梁教授说:脱下警服。

    小布丁头上开始冒汗,急忙说道:我错了,原谅我吧,我不该冒充特案组成员。

    旁边的焦书记也劝道:犬子不懂事,我替他道歉。

    梁教授:脱下警服,不是要你不当警察,我们也没这权利,而是要你做一名侦查员。

    小布丁有些不明白,一头雾水。

    包斩说道:侦查期间,你就不能吃布丁了。

    梁教授特意叮嘱一句:也不能偷吃。

    特案组初步分析认为,蔷薇杀手就是一个小商贩,因为和城管发生矛盾,将其杀害。因为没有群众愿意提供线索,特案组决定派一名侦查员暗中调查。在刑事侦破中,警察需要扮演各种角色,来获得有用的侦破信息。电视剧中常看到警察扮演嫖客,假扮购买毒品的顾客,包括卧底侦查,这些都是很有效的侦破手段。

    小布丁即将扮演的角色是一个小贩。

    梁教授说:我们会安排人,把三轮车以及一些水果都放在解放路派出所家属院的一个储藏室。你每天天不亮就出摊,晚上八点收摊,要和那些真正的小贩融在一起,打听信息,你的工作对于侦破此案来说非常重要。

    小布丁点点头说:我明白了,保证完成任务。

    包斩说:时刻记住这一点,你不是警察,不是焦书记的儿子,你是一个卖水果的小贩。

    梁教授说:特案组只有四人,现在,我们决定增加一个。

    小布丁喜出望外,张大嘴巴说:啊。

    梁教授说:现在正式任命你为特案组临时警员。

    苏眉说:小弟,侦破此案后,你不用再吹牛,可以对任何人讲,你是特案组的第五位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