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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是一种病。
治,或者不治,这是个问题。
沈安若在春天将要结束的时候染上风寒感冒,缠缠绵绵拖了两星期才痊愈。程少臣对此觉得很好笑,认为她缺乏锻炼,体质过差,拖了她去打网球。
安若向来是体育盲,憎恨一切体育项目,死活都不肯去,但程少臣态度坚决,深信经过他的栽培,沈安若可以很有底气地参加她们公司的秋季网球赛。折腾了大半天,安若觉得全身已经散了架,赖在草地上再也不肯起来,程少臣终于认输,“真是奇怪,明明看起来很机灵的样子。”
他见沈安若一脸的意兴阑珊,便放软口气安慰她:“你虽然没有打球天分,动作倒是优雅。”
沈安若隐隐地觉得这句话十分的熟悉,蓦地想起,刚毕业的那年冬天,她也是染上感冒,好了坏,坏了好,拖了差不多一整个冬天。江浩洋那阵子虽然忙,仍每个周末拿出一天时间跑了半座城市把她从出租屋里拖出去打羽毛球,但是任他如何努力,她到底没成为羽毛球高手,每次只摆摆架子,害得江浩洋满场捡球,最后直抱怨:“沈安若,跟你打一场球,比当年在我们校际赛上连打三场还累。”她十分没面子,愤愤地说:“谁稀罕你陪我打球,我今天本来安排了许多事情要做呢。”江浩洋就笑着安慰她:“你球技虽差,但动作优美,像是在跳舞。只看你挥拍也算享受。”那是他曾经说过的最肉麻的甜言蜜语。
安若定定地望着远处正与别人对决的程少臣,他挥拍的动作很漂亮,扣球时又狠又准,与他平日里闲适的样子极为不同,令她忍不住想起一句极为老套的话——静如处子,动若脱兔。
初与程少臣接触时,便觉得他身上有种熟悉而安定的气息,尽管听到关于他的种种传言,仍是感到安心。最初连她自己都奇怪,她并非轻易相信别人的人,对他这种绝非同路的人更是敬而远之,但偏偏觉得程少臣对她无害。而如今,她隐约找到答案,竟有种荒谬的感觉。
之前从未联想过的事情,如今串到一起,便觉得惊人的巧合。程少臣与江浩洋都挺拔高瘦,与本省典型男人的魁梧粗壮身材相比似乎显得文弱,而实际上他们都是运动高手,接近全能。她一直有几分欣赏程少臣的气质,看似温和有礼,其实冷淡疏离,与周围人群隔着一层安全的距离,很少大笑,通常笑意达不到眼睛,而眼睛在笑的时候偏偏嘴角又不弯翘。她努力回想自己多年前与江浩洋的初见,分明也有类似的感觉,只是那时他尚年轻,有些东西混混沌沌尚未成型,后来他们俩又太熟悉,他在她面前的样子总是过于真实,少了观察距离,偶尔见江浩洋与别人相处的样子方才觉得那才是他平时真正的形象:优雅的、礼貌的、冷漠的,如同戴着面具,完美得无可挑剔。
天空碧蓝,绿草如茵,阳光暖洋洋,而沈安若感觉有点冷。每当她有想不通的事情时就会偏头痛,而此时她的头便开始抽痛。她想起自己小时候,为了跟大人赌气,常常闹出一些事出来,但并没有大人跟她秋后算账,反倒是她自己反思自省很多日,然后下不为例。而如今,她又有了与当年相同的那种羞愧感与荒唐感,觉得对不起很多人,包括她自己。
后来连着两星期,程少臣再打电话约沈安若出来,她便借口公司有事或者已有安排,不肯再出去。
沈安若其实很珍惜与程少臣和睦的相处,如今她心里发虚,不知该如何坦然与他面对,只怕最终要将这场君子之交搅得一团混乱,不欢而散,那样的结果她实在不乐见。
程少臣是洒脱之人,她不肯出来,他既不多问也不勉强,被她拒过几回后,不再打电话给她,安若更不会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两人已经一个半月没见面。
那样莫名其妙的开始,倒也有个顺理成章的结束。安若有一点点遗憾,但更多的是释然。
那段时间,沈安若的公司有很大的人事变动,张效礼部长被派到外省分公司去做主事者,原先的部门副手升了部长,又在集团内公开考选新增人员。虽然她的工作并无变动,但部门格局被打破,原来很多微妙的牵制力量开始显山露水,没了年龄阅历皆资深的张效礼压阵,其他人员有人卖资历,有人卖能力,暗地里与新上司较劲。安若一向乖巧少言,新上司先前在她是新人时便常常护着她,此时对她更器重,久而久之,倒害得在公司里不曾树敌的安若的日子也不好过,她已经足够明哲保身,仍是难免成为被殃及的池鱼。工作已经很辛苦,还要花许多的力气来搅和这样没营养的事,大家那本来就不太多的聪明才智全成了内耗。安若很郁闷,甚至一度闪过要跳槽的念头。在工作上,她情愿累,也不想烦。
晚上她缩在沙发里看影片,那阵子她看很多所谓的高雅艺术片,多半又长又闷,要么长达三十秒钟的时间内镜头始终定格在一个静止画面里,要么一个场景一段对话可以枯燥乏味地演上半小时,要么两个小时只三五句台词,而她竟然看得津津有味。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枯燥乏味,如同她最近的办公室生活,充斥着鸡毛蒜皮与叽叽歪歪,虽然无聊,倒也无害。
张效礼赴任新职前大家为他送行。这位安若很敬重的长者酒过三巡,情绪涌动,话也多起来:“这人与人的缘分深深浅浅总没有定数,今天在一起,明天又分开。俗话说十年才修得同船渡,我们能在几十亿人里相逢相识,这缘分也算足够深了的。”大家都喝得醉意迷蒙,也不知几个人听了进去,但这番话却令沈安若怅然了一整个晚上。她想起很多的人,小学、中学、大学,那些记得住记不住的面孔,那些在返校或回家途中遇上的路人,江浩洋,还有程少臣,即便只是生命中的过客,都终归是缘分一场。
一天下午,沈安若接到任务,晚上她要陪同倪董事长去参加一个慈善义捐与拍卖酒会,还特别被要求打扮得隆重一点。
安若知道这个任务不过就是去举牌,但还是在贺秋雁的参谋下,换上她自从买了就没穿过的露肩黑色小礼服,郑重地盘了发,化了个对于她来说浓艳无比的妆,以至于倪董一见她,先愣了一秒钟又笑,“原来是小沈呀,年轻的女孩子换个发型,换件衣服就变了模样,我快要认不出来了。你们这些刚毕业没多久的小姑娘,一转眼就长大了。”
这种场合根本没有影视剧里展现的那么光鲜与轻松,担心鞋子崴脚,担心妆会花掉,担心分神看光景的时候错过了她的任务,还有,满桌美食却无人动手,她也只好忍着饿。早知道是这样,来之前就应该填饱肚子。
这种场合里的惊喜其实都是提前安排好的,倪董代表正洋拍下一个清代瓷瓶,沈安若与他一起上台去接收。步距精心计算过,微笑也是有尺寸的,她的礼仪培训终于派上了用场,背挺得比以往直,身高似乎也向上拔了拔,只是尖尖的高跟鞋和露肩露腿比以往都多的裙子让她不那么自在,还好妆够浓,仿佛戴了面具就可以掩耳盗铃。
接收仪式完毕,沈安若小心翼翼又袅袅婷婷地走下台,一瞥之下竟忍不住叹息,她跟程少臣的缘分可绝对不只修了十年,否则怎么会连这种场合也能碰见?
他坐在离主台很近的桌子旁,又扮回西装笔挺的样子。安若经过他时匆匆一眼没看清他的表情,似乎他也望向了她。她一路走回座位时,一直感到背后有眼睛在注视她,又不能回头确认。等回到座位再望过去,程少臣却在与同桌的年长女士说话,姿态很恭敬。
安若已经很久没见着他了,乍又重逢有点异样的感觉。自从他们相处较频繁以后,她便再也没见过他如今的这副社会栋梁的精英模样。周末他穿得休闲随意,下班来接她时通常也扯了领带,半开着衬衣领口。现在他那副样子,倒像是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一本正经,装模作样。这才没过多久,居然已成回忆。
宴会散场时,程少臣主动过来打招呼:“您好,倪董事长。”
“少臣,原来你也在。干吗这样客气?”
“倪叔叔。”程少臣顺从地改口,表情淡然。
“这是我们公司的小沈,沈安若。小沈,这是程少臣。”
安若垂下眼帘,微微欠身,觉得这场面装得有点搞笑。
“沈小姐,好久不见了。”程少臣对她展颜一笑。
安若抬头看他,他笑容柔和,但眼里促狭之意明显。待他再看向倪董时,瞬间又变作恭谦。
安若还没来得及回应一句,他已对倪董说:“倪叔叔,有同事在等,我先行一步。沈小姐,再见。”
她往他身后看一眼,那里果然候着一位佳丽,穿一身火红的紧身礼服,妆容精致,见他走近身边,刚才还冷冷的表情瞬间融化,咄咄逼人的女强人气质也柔弱了几分。
他女伴那身红裙极惹眼,安若记起她刚才上场了一回,惊艳了一地的眼球,倒没留心是哪家公司的。至于程少臣,好像没见他上过台。或者她刚才一心盯着眼前看似好吃又不能多吃的东西,漏掉了有趣的情节?总之,红色是最诱发食欲的颜色了,所以快餐连锁店里总是大片的红。一堆儿童不宜的恶搞画面浮现于她的脑海,安若为自己天才的想象力感到得意,翘起嘴角自顾自地笑起来,这一边笑一边就瞥见已经走远的程少臣突然回了头,朝她的方向也是微微一笑,顿时笑容就有点尴尬地僵在了嘴角,余光瞥见身旁的倪董正向程少臣挥手,程少臣也朝他们的方向行了一个童子军式的礼后再度转身走掉。原来不是朝她笑啊,安若松口气之余又感到了那么一丁点的小失落。
“小沈,你认识安凯的程小二?”
“上回您家倪公子的婚宴,他也有参加,见过的。”程小二这称呼还真是……沈安若记起倪董的家也在隔壁的勇江市,估计两家很熟,不如老实地交代,以免在领导面前留下说谎的坏印象,于是又补充,“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大家一起吃过几次饭。”
“对,倪峻的婚礼,我都忘了。他们一起玩玩闹闹地长大,分明就像是昨天的事,一转眼竟然都这么大了,看来我真是老了。”
在长者说话时沉默不接应话题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她可不是好奇打听程少臣的事。安若先做了这番心理建设,然后问:“倪董跟他们家以前是邻居?他与令公子是同学?”
“对,我们两家以前住得近,少臣跟我家阿峻也是小学和中学同学,我们两家很熟。”倪董打开回忆之匣少有的健谈,“老程就是好福气,事业兴顺,孩子们也听话。少卿那绝对是从小到大的模范儿子,少臣小时候也乖,别家孩子在外面打架时,他就老老实实地在屋里练琴。”
“琴?”沈安若这下可要对他另眼相看了。
“钢琴还有小提琴,都相当不错。聪明又乖巧是不?我当年可羡慕老程了。”
“可他现在却没守在父母身边,替自家的事业分忧呢。”安若有些心虚地想,这纯粹是在附和领导,绝不是挖掘人隐私。
“这孩子们啊,小时候越乖长大了就越叛逆,跟家里闹别扭呗,怎么也不肯回家,性子犟得很,跟他爹有的一拼。老程自己都说,他这辈子谁都不怕,就头痛他家小二。哈,我看他根本是乐在其中。”
与老子斗,其乐无穷。安若脑子里轻轻划过这样一句奇怪的话,赶紧又检讨了一下自己的过分八卦和十足无聊。
回到家,沈安若在镜前足足打量了自己五分钟。虽然领口低了点裙子短了点,但总体而言还算得体;虽然妆浓了点,但也没失真,多看几眼与平常也没差太多,但程少臣今天看她那眼神,分明是在肚子里偷笑的样子。她跟他认识的时间也算够长,这一点还是看得出来的。难道是觉得她这样子很搞笑吗?其实真的还算好吧。安若再次将自己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才去换衣卸妆,足足洗了三遍脸。
她又开始看传说中极闷、极无聊的电影,并且设了两小时后自动关机。自从不再跟程少臣出去,她就痴迷上了这种文艺片,每晚洗漱完毕后,倚在床上看。电影果然够闷、够无聊,她困意渐渐袭来。恍惚间,手机间歇地鸣了一下,是短信提示音。她的住处没固定电话,所以从来不关手机,以便家人随时能找到她。
万般不情愿地下床拿手机,却见到了熟悉的名字,这是程少臣第一次发短信给她。他很鄙视短信这种东西,有一回见她与友人短信聊天,在一旁努力地嘲笑这是最无效率的功能,只适合无聊又有大把时间浪费的人。沈安若想象了一下他埋头不耐烦地一字字拼写汉字的样子觉得很想笑,又想起他的手机有手写功能,顿时又觉得无趣了。
程少臣短信上写着:“今天的装扮不适合你,真老气。”
安若气结,把手机扔在一旁,躺下继续睡。她刚才睡了没多会儿,那个闷片还在继续。
但这一回却睡不着了,她坐起来看完了那片子比开头更无聊的结尾,也第一次回了一条短信给程少臣:“要你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