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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的一天,她正在宿舍午休,接到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她说她是警察,想找她了解点儿情况。她走下楼,一个女警和两个男警等在楼门口。她跟着他们来到宿舍楼前面的小花园里,他们开始说话。他们是家乡来的警察。他们从一个黑包里取出了一些照片和资料,她坐在石凳上,双腿开始微微发抖。她轻轻地拎起长裙,虚虚地遮住双腿,不想让他们发现她的颤抖。但他们还是发现了。女警使了个眼色,让那两个男警回避。然后她说,那个罪犯是新近犯案被抓获的,他自己主动交代了这件旧案。他还清楚地记得她的姓名、学校和家庭住址。女警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把照片一张张错开让她看。她看了。但她什么也没看见。
只要她不想看见,就有能力看不见。正如,只要她不想说,就有能力不说。
女警开始慢慢地向她攻心,一副胜券在握志在必得的样子。余真可以想象出来,她对罪犯也是这么攻心的。她说你好好想想,这么大的事儿,怎么能想不起来呢?这么好的大学你都考上了,该背多少定义概念单词和标准答案你才能考上这么好的大学啊。那些和你无关的东西你都能背得滚瓜烂熟,怎么这么一件和你密切相关的大事在你的记忆里会没有呢?这种事怎么能忘呢?然后她开始威胁她,她说来的时候我们没有告诉你的父母,要不要我们向他们反映一下,让他们也替你想想?不过这种事情还是我们自己尽量解决最好,是不是?余真看着女警一张一合的嘴唇,越来越镇静,越来越清晰。哈,说得多好。“我们自己”?谁和她“我们”?她是她,她是她,没有我们。别想用这种语气词来迷惑她。她承认一桩,罪犯的罪行又多加了一桩,他们汇报的成绩又大了一圈,离升职又近了一步,拿奖金又多了一叠,和同事闲聊吹牛的时候唾沫星子又多溅了几滴。不过如此。如果眼前这个人奏响的是主题曲,那么自己负责的部分,不过是最低最低的低声部。就是这样。
女警最后有点儿急了。她的口气激烈起来。她说罪犯都招认了,你怕什么?余真说我不怕什么,但他的招认和我没关系我为什么要承认?女警说那他往自己身上再招一桩罪是何苦来?余真说那是他的事情。女警刷地站起来,用没有标点符号的句式排山倒海地说:“你知道吗就是因为你这样的胆怯和懦弱才使得许多罪犯逍遥法外无法无天你如果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就应该义无反顾地尽最大努力来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这不仅是你作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你作为公民最基本的义务!”
余真不说话。始终不说话。
女警坐下来。标点符号又开始在她的嘴里出现。她说:只要你说出事实真相,我们会保护你的秘密的,一定。余真说我不知道你想要的真相是什么,我无从说起。
余真知道自己撒谎的态度很无力,但她还是坚持到了他们走。无力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撒谎,无力的东西太多了。所以,他们再煞有介事也打动不了她。从十六岁之后,她已经学会了应付生活。
他们走后,余真茫然地走在学校的操场上。沿着四百米的跑道,她一圈一圈地走。烈日下的操场有些发白,她飘飘忽忽地走着。忽然一个男人拦住她,问:“你怎么了?病了吗?”她抬头看见了他,他的普通话带着一股家乡的味道。她扑到他的怀里,泪如泉涌。
那个人后来成了她的丈夫。他是她的学长,刚刚毕业两年。那天他们几个同学回母校给老师庆祝生日,顺便捡到了她。
至于扑到他怀里痛哭的原因,她是这样对他解释的:她刚和宿舍的人吵了架,觉得很委屈,很想家。一听到他的声音就觉得很亲切,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是不是碰到任何一个家乡的男人,你都会这么扑人家一下?”后来,丈夫问。
“是。”她说。
他充满爱怜地打了一下她的屁股:“怎么这么傻啊。要是碰到一个大灰狼呢?”
余真笑笑。大灰狼?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她和他之间,她才是个大灰狼。
和丈夫第一次的那天,其实是白天。他来她的宿舍看她,室友们都出去逛街了,只有她还在睡懒觉,胸罩还没穿上,就晕晕乎乎地起床给他开门。她慵懒的毫不设防的身体一下子就挑起了他的欲望,他抱住她,开始用动作恳求。余真明白过来之后,要他先出去,然后她开始清洗自己。她洗啊洗,洗啊洗。就在洗的时候,她狠狠地、狠狠地刮了自己一下。手伸到自己身体里面的时候,她的心拧着结,打着战。即使他对她不负责任,也不要紧。她当时就这么想。重要的是,她总算把自己给交代出去了。她总算给自己虚拟出了一个清楚的初夜。
她本来是结实的。但碎了一次,再粘起来,就说不好了。
做爱的时候,她一直闭着眼睛。
“你闭眼睛的样子真好看。”丈夫说,“他们都说做爱的时候闭眼睛的女人,一定是好女人。”
她依然闭着眼睛,微微一笑。
她骗了他。她一直都在骗他。虽然她骗他是为了他好。但她还是不能彻底原谅自己的这种骗。何况,现在,她不仅仅是骗。她还想要背叛。且已经开始背叛。背叛到如此程度——昨天晚上,她甚至差点儿和胡做爱。
没错,她想做爱。想和那头无耻的老牛。要是没有十六岁的那个夜晚,她肯定不会想做。可现在,她想。
她想糟蹋自己。想通过别人的糟蹋来糟蹋自己。但她不能。不会。不敢。她知道自己不能。不会。不敢。她没有勇气糟蹋自己。被捆得太久,她放纵不了,飞不起来。她得扫垃圾。把那个夜晚到现在的垃圾扫得干干净净。那些垃圾把她的翅膀都压折了。她是一只残废的鸟儿。
她忽然想起,前一段时间看过一本书,书名是《母猪女郎》。很奇怪的名字,在报上的新书推荐专栏,一下子就打着了她的眼。她当即叫速递公司送了过来。作者是一个法国女作家,玛丽·达里厄塞克。母猪女郎,一个天真的姑娘,浅薄、轻佻而容易满足。她喜欢熟肉甚于玫瑰香水,喜欢土豆皮甚于蓝色的花,喜欢肉体甚于教师的讲台,喜欢物质甚于概念。喜欢狂欢甚于营养科学,喜欢放肆甚于礼物。玛丽·达里厄塞克对记者说:“这是一本越来越‘脏’的书。我不想保持干净。应该生活、爱、弄脏自己。”
她喜欢这个女人的话,喜欢她笔下的母猪女郎。但她无法启齿。她知道这种喜欢意味着一种让人难堪的趣味。而她已经学会了淑女,学会了羞涩,学会了矫情,矫情得已经看不出矫情。她心里的兽,都死了。
那个夜晚,那个男人把她的初夜拿走之后,她对这个世界的恐惧和胆怯就已经住下,从此衍生出无穷无尽的顾忌、虚伪和卑微。她再不敢随心所欲地张扬自己。她立志做一个夹着尾巴的好人。终于,好人的幸福被她含辛茹苦地追求到手,让她有了些许依靠和成就。
自从来到北戴河,自从出现在胡的视线里,她就开始四面漏水,破绽百出。她终于明白,原来她的心,依然是个动物园。这些年她之所以得以安静,只是因为那些兽一直在冬眠,它们都没有死。
手机轻响。是董克。
“喂,真真。”他总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调,“我是董克。”
“你好。”苦是甜养的。长是短养的。他越是小心翼翼,就越是滋养她的冷淡和矜持。
“在哪里?”
“北戴河。休假。”
“一个人?”
“嗯。”
“我没什么事。你要注意安全。”
“尤其是晚上。”“谢谢。”
“知道。”余真不耐烦起来,挂断手机。他干吗总给她打电话?他喜欢她吗?或许。这么多年他都在对她单相思?或许。余真想落泪了。她不喜欢董克,一点儿都不喜欢。可她还是想落泪。她的眼前闪现出董克当年的样子,他给他们倒酒,比她年龄大,却叫她真真姐,他在胡同口等她……他似乎是唯一看不出她翻天覆地变化的人,一直在等她。和那个夜晚之前,一样。瞎子一般的人啊。
余真随意走进一条小巷,浏览过一扇扇小屋的门窗。哪儿都是一个家。然而哪儿都不是她的家。她似乎从来就没有家。她是一个四不像。
手机再次轻响。有短信。是胡。他的气息开始随着他的短信逼近。一点一点笼罩过来。
“亲爱的,你在哪儿?”
亲爱的。这个俗气的、被滥用的、让她嗤之以鼻的称呼,在这一瞬间击中了她心脏的软肋。她的泪终于落下来。
一起手就试图把事情顶到高潮。他是个老手。他太知道如何在女人这里走捷径。他对她是不可能认真的。她对他也一样。他们之间不可能有爱情。她什么都明白。他也什么都明白。他们彼此早就知道。从这个角度上看,他们是天生一对。
她一眼就看透了他。丈夫比他,差的不是一两个段位。丈夫看到她最不老实的时候是她和儿子在一起疯闹着摸爬滚打的时候。即使是那时,他也没有表示出太大的疑惑,最多也就是笑笑:“没想到你也这么活泼。”结婚十多年了,她在丈夫面前泄露的细节一定比在胡面前要泄露得多得多,丈夫却就那么一个词:活泼。
她突然有些恨起丈夫来。他真愚蠢。他怎么可以这么信任她的乖?他一点儿都不觉得一个女人这么乖是不正常的吗?
胡的短信仍在闪耀。“亲爱的”三个字桃花灼灼。
余真回了一个字。
“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