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大婚

九斛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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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看到这句话, 代表购买率不足50%, 再买一章重新刷就可以啦  可如今, 听说亲孙女在南楼的小厨房吃坏肚子, 哪能不生气?

    她心里怀着芥蒂,待众人来问安时,脸色便颇难看。

    十月初天气渐寒,寿安堂里甚少熏香,因老夫人畏冷,那火盆便笼得极旺,炭气熏得满室暖如仲夏, 也令屋中格外干燥。

    攸桐冒着清寒的晨风走进来,又陷入这满屋燥热,鼻子里刀刮似的,甚是难受。

    环视一圈,屋中桌椅箱笼俨然,也摆了许多古拙名贵的物件, 却不见半点水养的植物, 连盆清水都没摆。也不知满屋的人是如何忍受这燥热, 不上火流鼻血的。

    她默默腹诽, 见丫鬟端来的是补气养血的红枸杞茶, 也没敢多喝。

    问安的情形每日都相似,老夫人和沈氏说说家常, 关怀了下小重孙, 偶尔问及孙子的事, 长房的两位孙媳妇便站起身来说话,亲近而不失恭敬。坐了会儿,沈氏几番往屏风那边瞧,都没见侄女的身影,待话题冷落时,便笑道:“澜音必是睡过了,今早又偷懒。”

    “可怜见的,且让她睡着吧。”

    沈氏诧异,“怎么,她身子不适么?”

    “昨儿吃坏了东西——”老夫人声音一顿,目含责备地看向攸桐。

    攸桐安静本分地当了半天听客,猛听见这话,下意识抬头望过去。

    这一抬头,便撞上了老夫人的目光,严厉苛责,又满含威压。

    老夫人出自齐州高门,幼时娇生惯养,嫁入傅家后亦身份尊贵。这些年傅家声望日隆,她身上背着朝廷给的一品诰命,两个儿子又手握军权重兵,满齐州内外的高门贵户,对她无不敬重。

    数十年久居人上、众星捧月,她处事老辣,亦自负,平素极看重声望清誉,认定魏家女“心性轻浮不自重”,偏见极深。

    这一眼瞧向攸桐,那轻慢、责备、不悦便毫不掩饰。

    攸桐心里咯噔一声。

    便听沈氏问道:“怎么?她的吃食不是有人精心照看么?”

    老夫人哼了声,瞧着攸桐,冷声道:“昨儿她去南楼,跟着吃涮肉,说是里头有生血生肠。那般脏东西,厨房里的伙夫都不肯碰,澜音如何吃得?魏氏——”她怒意更甚,若非自持身份,怕是得指着鼻子教训了,“你若爱吃,我不拦着。但澜音年纪小,可别哄着她吃不干不净的东西!”

    声这番话说得直白,更满含斥责。

    沈氏和长房两位孙媳面色微变,下意识瞧向攸桐。

    攸桐还不知傅澜音身体不适的事,乍闻之下甚是担心,又觉这话说得过了,站起身来。

    “昨日的吃食,孙媳皆命人仔细清洗过几遍,绝对是干净的。澜音她症状如何?我待会去瞧瞧……”

    “不必了!”老夫人微怒打断。

    话音才落,外面门帘微动,仆妇丫鬟齐声问候“将军”,傅煜身上细甲未脱,裹着满身寒气健步走了进来。他这一身是去校场练兵时的打扮,细密铁索织成的软甲乌沉冰寒,仿佛带着严冬霜雪,腰间悬着长剑,脚下踏了双墨色的靴子,脚步沉稳有力。

    万余骑兵的统领,自有慑人气势,他进了门,屋中氛围便似骤然一紧。

    老夫人瞧见孙儿,稍觉欣喜,“修平,这么早就过来了?”

    “刚从校场回来,顺路给祖母问安。”傅煜眉间残留几分沉肃,向老夫人行礼后,又问大伯母。起身时,目光却落到了攸桐身上——

    与平常坐在末尾的安静迥异,这会儿她眉间焦灼,脊背秀挺,似有什么事。

    傅煜进门前听了半耳朵,心念微动,遂问道:“澜音怎么了?”

    老夫人将傅澜音的事说了,见攸桐仍站在那里,似要争辩的模样,只觉这孙媳果然性子刁钻不懂规矩。她在府中地位尊崇,最忌讳被人顶撞,更不乐意自降身份跟晚辈费唇舌,皱眉摆手道:“行了,都回吧。修平留下,有几句话嘱咐你。”

    沈氏闻言,带着长房的两位媳妇告辞。

    攸桐固然不满于老夫人的态度,却担心傅澜音的身体,也行礼告辞,打算离开。

    傅煜瞧见,眉头微拧。

    想出声叫她,却不知怎样称呼好,索性赶上两步,轻轻按住她肩膀。

    攸桐诧然回首,“夫君还有事?”

    “你刚想说什么?”

    “额——”攸桐愣了下,才明白过来,因觉得老夫人心存偏见蛮不讲理,此刻也懒得跟她争辩,压低声音道:“昨日南楼不少人吃了涮肉,都没事。我怕是有旁的缘故,过去问问,免得耽误病情。祖母既留夫君,我就先走了。”

    她年才十五,不及傅煜身量出众,倾身靠近时,近乎贴在他肩上。

    傅煜只觉一股淡淡的幽香散到鼻端,似兰麝而不太过馥郁,似茉莉又不过分清淡,悠悠袅袅,甚是怡人。她仰面说话,声音不高,他便稍稍侧耳去听,手心里握着的秀肩圆润却羸弱,一时间倒没想到撒手。

    夫妻俩咬耳朵似的站在一处,从旁边瞧过去,攸桐小鸟依人的姿势甚是暧昧。

    老夫人还是头回瞧见傅煜待女人稍露耐心,不自觉地皱眉。

    傅煜却没察觉,听她说完,才道:“门口等我片刻。”

    说完,松开了手。

    攸桐猜得他也想去探望妹妹,因觉得屋里燥热憋闷,索性去廊下等他。

    ……

    仆妇丫鬟暂被屏退,屋中只剩祖孙二人。

    傅老夫人瞧着方才那情形,觉得碍眼,面色也不好,只沉声道:“魏氏先前在小厨房折腾吃食,我瞧着没事,便不过问。如今惹出这般事,却叫人生气!我懒得跟她废话,免得叫人说是长辈刁难。你提醒她,往后安分些,别带坏我的孙女!”

    她重重哼了声,额头沟壑皱得更深,眉间分明轻蔑。

    ——这般人家,对姑娘的教养颇为看重,攸桐在京城声名狼藉,迎娶之前,老夫人就曾提点傅澜音远着她。如今闹出此事,老夫人得知傅澜音时常往南楼跑,似对攸桐颇有好感,着实气得不轻。

    傅煜长身站着,听出她言下之意,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

    他虽出身富贵之乡,这些年征战杀伐、亲临巡边,没少吃苦头。傅家固然不吃肚肠等物,到了北边,却有牧人拿心肝肠肚等物做羊杂碎,味道也不错。老夫人因食材而责备,未免有迁怒之嫌疑。

    且听意思,是觉得攸桐私德有失,要当贼一般防备着了。

    不知怎的,傅煜眼前蓦地浮现那晚在南楼时的情形。她站在灯下,说京城那些都是过去的事,在这里她会谨言慎行。语气轻描淡写,面上却分明难过,眼睫低垂遮住明眸,唇角微抿。

    那模样似剪影般印在脑海,格外清晰。

    彼时他也跟祖母一样心怀偏见,无意中刺伤了她。而今再听到这般武断的言语,傅煜竟觉得不大舒服,道:“魏氏的性情倒没那么不堪。”

    “那可未必!魏思道亲口承认的,还能有假?防患未然,澜音性子爽直,不能被她拐偏。”

    这般固执,是不肯听劝的。

    傅煜记挂妹妹,见她没旁的要事,只道:“祖母歇着吧。我去瞧瞧澜音。”

    说罢,行礼告辞。

    老夫人知道他对内宅琐事没耐心,只连声叮嘱,“我说的话,你得放在心上!”

    话音落时,傅煜早已拐过屏风,到外间去了。

    被屏退的丫鬟仆妇挤在外间,瞧见他,赶紧让开。

    傅煜扫了一眼,没见着攸桐,掀起厚重的帘子跨出门槛,便见她背身站在廊下,一袭象牙白的锦绣撒花大氅掩住身形,发髻高堆、云鬓轻扫,赤金造的蝴蝶簪薄而精致,蝶翼缀了细碎流苏,更增轻盈绰约。

    听见动静,她回过头来,见是他,便微微一笑,“夫君。”

    整个人笼在冬日清晨慵懒的阳光下,姿容窈窕,笑颜婉媚。

    伙计捧来古朴的木盘,里头整整齐齐两溜小竹板,上头楷书端庄,刻着菜名。

    攸桐一眼就瞧见那道手撕白鸡,挑出来,又瞧了一圈,选了十香醉排骨、清炒笋尖、醋溜豆芽、椒香芋头和鸡汤煮干丝。外加三碗鱼饼汤和糖蒸酥酪,梅花香饼两样小食。

    伙计应命去了,没过多久,菜便陆续上桌。

    酒楼里的手撕白鸡味道果然不错,鸡肉煮得火候刚好,外皮晶莹剔透,肉丝鲜嫩细腻,上头淋着去了油的鸡汤,再拿调好的酱汁儿拌匀,撒上葱末椒丝,色相上佳,酸辣可口,开胃得很。那道椒香芋头算是家常菜了,芋头做得软糯,极合春草的胃口。

    木香却是爱清淡的,专拣着笋尖和豆芽吃。

    春草见了便打趣,“瘦得跟豆芽菜似的,还专挑它吃,尝尝这鸡丝和醉排骨,好吃着呢。”

    木香笑着回嘴,“你才长得像豆芽儿呢!就爱清淡爽脆,管得着么。”

    春草便笑,“少夫人选的菜我都爱吃,唯有这豆芽,总觉得寡淡,没味道。”

    “也未必只有寡淡。”攸桐瞧着那拌得诱人的鸡丝,想起道美食来,“先前在食谱上见着一道菜,叫毛血旺,底下就常拿豆芽儿垫着。那道菜口味麻辣鲜香,里头的豆芽儿不油不腻,却不失鲜辣味儿,最能下饭。”

    她但凡倒腾时下不常见的菜,都是借食谱来遮掩。

    春草伺候了魏攸桐许多年,起初还满心疑惑,不知自家只碰琴棋书画高雅之物的姑娘怎会摆弄食谱,到如今次数多了,已然习以为常,只好奇道:“那是个什么?跟上回涮肉似的,煮着血吃么?”

    说话间,眼神儿直勾勾瞧向攸桐,甚是期待的模样。

    ——上回攸桐做火锅,她最初见着那一盘鲜红的凝血时吓得够呛,后来煮熟了尝过两回,反倒念念不忘起来,此刻听攸桐提及,当即来了兴致。

    攸桐瞧那副馋嘴猫的样子便高兴,遂将做法讲给她们听。

    毛血旺里能用的菜很多,不过眼下许多食材制作不便,未必能让她大快朵颐,便只能说几样力所能及的菜色如火腿、鸭血等。提到必不可少的毛肚,攸桐也先馋了起来,兴致勃勃,“那东西又叫百叶肚,爽口脆嫩,做成辣味儿最好——”

    “这位夫人曾吃过百叶肚?”

    忽然,屏风后有人贸然问道。

    攸桐愣了下,同春草对视一眼,不甚确信,“是屏风那边说话?”

    “在下秦九,贸然搅扰,请夫人见谅。”纱屏后面,有个男子站起身,隐隐绰绰的,隔着屏风问道:“听夫人方才所言,是曾尝过百叶肚吗?”

    攸桐瞥了一眼,顿生好奇。

    毛肚取的是牛的瓣胃,这时节耕牛还算贵重,虽没到管制的地步,小老百姓也不舍得随意宰杀。能吃牛肉的人,要么有点身份,要么是高门贵户的仆役,沾光吃一些。此人能占雅间用饭,自是身份不低,不会碰牛肚杂碎那等“污秽”之物。

    莫不是跟她一样……

    这念头腾起,攸桐悚然一惊。

    却听那边解释道:“我家主人是位郎中,只因不便开口,便命小人请教。我家主人早年游历各处辨识草药,有幸尝过一回百叶肚的滋味,念念不忘,可惜齐州没人能做出那滋味。方才听夫人提及,似是极为熟稔,才忍不住相问,还望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