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脚印

朱胜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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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丁又环视一圈,果然没有看到那张粗犷的嘴脸。她低声说:“原来是他啊。”

    “我早就猜到他要死。”俊美男冷笑道:“嘴巴太臭了,我要是凶手一定先杀了他。”

    鲨鱼头、刘欢也附和起来,说了几句刘莽的坏话,反而白裙少女安静平淡,一句话都没有讲。

    俊美男瞥了少女一眼,低笑道:“你貌似不是很开心。”

    白裙少女轻声道:“有什么可高兴的?死者固然可恶,但我们笑他犹如五十步笑一百步,说不定哪一天就步入了他的后尘,被人活活杀死。”

    此话一出,俊美男等人都笑不出来了,诚然,刘莽虽讨人嫌,却不及凶手万一,一天不把凶手揪出来,大家就永无宁日。

    卫良提议道:“我们为何不到上面去瞧瞧?”

    于是大家又开始例行公事,走到五号门前,用力敲击,里面死气沉沉,没有任何回应。

    俊美男道:“果然死了。”

    口吃男结结巴巴道:“为什么每次凶手都、都、都把门关、关起来?他就那么害怕我们进去?”

    卫良皱了皱眉眉头,这句话让他似乎抓到了一些东西。

    俊美男笑道:“你是不是傻?再隐蔽的杀人方式都会留下线索,凶手这么做也是为了自保,难不成他要把门敞开着,任由我们观察凶杀现场?”

    卫良道:“大家找找,说不定能发现什么线索。”

    俊美男摇摇头,道:“难,凶手太狡猾了,应该不会留下把柄。”

    话音刚落,白裙少女却似发现了新大陆,道:“这是什么?”

    卫良忙走过去,低头观察,在门缝处有半个血脚印,之所以说是半个,是以门缝为中心,一半脚印在屋里,一半脚印在屋外,众人只能看到外面这半个。印记很淡,不认真看难以察觉,幸好白裙少女足够细心。

    刘欢眯着小眼睛,兴奋道:“这是凶手留下的?”

    白裙少女道:“恐怕是的。”

    “昨天刘莽还跟我念叨,希望凶手留下点线索,现在他如愿了,可惜却死了。”刘欢笑道:“这样事情就简单了,只需要一一对比鞋底,就能找出凶手。”

    俊美男冷笑道:“没那么简单,就像第一个人被杀时我们发现了烟灰,然后认定这位小兄弟就是凶手,结果冤枉了人家。搞不好啊,这是凶手摆下的阵。”

    这一番话犹如一盆冷水,将刘欢的激情浇灭大半,那个小白脸说的没错,这很有可能是凶手故意留下的线索,只为了让众人远离真相。

    丁丁问道:“除了凶手之外,他人无法进入这间屋子,说不定这脚印是真的。”

    俊美男反驳道:“凶手既然有万能-钥匙,随便进入一个人的房间将他的鞋子偷出来,在这里按上脚印,是不是就可以栽赃嫁祸了?”

    丁丁恍然大悟,暗骂自己笨蛋。

    卫良却不为所动,还是那句话,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是眼下唯一的线索,来之不易,不能轻易放弃。他蹲下身子细细打量,虽然脚印很淡,可若仔细观察还是能看清上面的纹路。

    他确定这是男性的脚印,女鞋没有这么大,丁丁与白裙少女最先被排除。他看了刘欢一眼,对方穿的是皮鞋,而这鞋印应该是一双运动鞋或休闲鞋,明显不符。

    他望着俊美男,微笑道:“能让我看看你的鞋底么?”

    俊美男低笑一声,道:“一个破脚印,你还当真了?”

    卫良笑道:“好歹也是个线索,这么放弃了有些可惜。你要明白,这事关性命。”

    俊美男严肃起来,他说得对,这事关性命,哪怕觉得再不可能也得试试。俊美男脱了鞋,放到血脚印面前仔细对比,差距很明显,绝对不是同一双。

    口吃男也脱了鞋对比,依旧不是。

    卫良把目光转向鲨鱼头。

    鲨鱼头尴尬笑道:“我脚很臭的,要不就算了吧?”

    俊美男问道:“你不会是心虚吧?”

    鲨鱼头叹息一声,痛快的脱了鞋,在场的两名女生捂住鼻子,果然很臭,而且臭的很有特点,她们这辈子都没闻过这种怪味。

    卫良面不改色,却悄悄屏住呼吸,仔细对比,摇了摇头,依然不是这一双。

    俊美男厌恶道:“赶紧穿上你的鞋!”

    刘欢也道:“赶紧穿上吧,地板怪凉的。”

    尽管卫良知道这绝对不是自己的鞋印,可为了不让大家怀疑,他还是脱了鞋子对比一番。显而易见,他也不是凶手。

    俊美男摇头说:“果然是个没用的线索。”

    刘欢有点纳闷,问:“奇怪了,那这鞋印究竟是谁留下的?”

    鲨鱼头问:“会不会是死者自己留下的?”

    俊美男道:“他昨晚在睡觉,怎么会走到这里来?”

    白裙少女说:“凶手是个谨慎的人,或许他备了两双鞋,白天穿一双,晚上作案的时候再穿一双。”

    俊美男问:“凶手哪来的两双鞋?我们都是穿着一双鞋来到这里的,这间房子也只提供食物,并不提供鞋子。”

    白裙少女道:“这个问题很好回答,从其他死者身上随便扒下来一双鞋就可以了。”

    俊美男一愣,随即点了点头,倒是有这个可能。他说:“总而言之,这个线索对我们并没有太大的帮助。”

    又陷入了僵局,大家三三两两的讨论起来。

    丁丁见卫良沉默不语,低声问:“你在想什么?”

    卫良问:“你觉得这个脚印是凶手不小心留下来的,还是他为了迷惑我们故意制造的伪证?”

    丁丁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

    卫良像是对她说话,又像是自言自语:“我认为这个脚印不是伪证,假如凶手想要害人,会直接偷走我的鞋,或者偷走其他人的鞋子,在这里按一个脚印,起到栽赃嫁祸的目地。但是你看到结果了,在场所有人没有一个是吻合的,所以可以推断出这的确是凶手的脚印。是人就会犯错,虽然他很谨慎,可总有百密一疏的时候,”

    丁丁问:“是凶手留下的又能怎样?或许如那个女孩所言,他有两双鞋,白天穿一双,晚上作案的时候再穿一双,我们还是毫无头绪。”

    卫良点了点头:“说的没错,有很大的概率是这种可能,但是还有极小的概率是另外一种可能。”

    丁丁好奇道:“什么可能?”

    卫良没有回答,转身来到白裙少女面前,对她笑了笑。

    白裙少女有些疑惑,虽然眼前这个男人总是挂着一幅笑颜,但她的直觉很敏锐,能够察觉到那笑容之下的冷漠,本能的与他保持着距离。来到这里也有几天了,两人说过的话实在有限,根本没一点交情。她回以微笑,礼貌的问道:“有事吗?”

    “我无意冒犯。”卫良尽量使自己看起来真诚友善,问:“昨晚睡得还好吗?”

    白裙少女的脸色依旧有些苍白,露出一个不太自然的笑容,道:“你有什么话不妨直说。”

    卫良小声问:“昨晚你有没有再受到侵犯?”

    白裙少女默然不语。

    卫良解释道:“我说过,我无意冒犯,之所以谈起这个难堪的话题,只是为了推敲凶手的动机。”

    白群少女幽幽开口,道:“那个禽兽没有一晚会放过我。”

    卫良不知此话是真是假,却不认为撒谎对她有好处,姑且就相信这是真的。尽管谈不上多同情,表面上还是装模作样的痛斥两句,随后便告辞了。

    丁丁一直都在观察卫良的动向,见他回来,问:“刚才你们聊了些什么?”

    卫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问道:“你这两天起床时有没有感觉身体不舒服?”

    丁丁狐疑的望着他。

    卫良道:“好吧,咱俩关系不错,我就直说了——那个穿白裙的女孩,多次被凶手强暴。同为女性,我怕你也惨遭毒手。”

    “谢谢你的关心。”丁丁又想起某些事情,情绪低落,道:“但我早就遭过某些人的‘毒手’了。”

    卫良自然知道她所指的是什么,沉默了一会,说:“对不起,我大部分时间都很理智,但有时会做出一些有悖常理的事情。你知道,人的大脑很复杂,我们的行为并非完全被自己的理性所控制。我向你道歉。”

    丁丁见他如此诚恳,反而不好意思起来,毕竟两人相处这几日来一直是卫良帮助她,安慰她,而她却没有给予对方什么。她摆摆手,说:“你不用自责,我已经原谅你了。”

    “谢谢。”卫良继续刚才的话题:“凶手有没有占过你的便宜?”

    丁丁摇摇头:“没有。”

    卫良问:“你确定?别不好意思讲,我不会因此嘲弄你,也答应替你保密。”

    丁丁有点着急,说:“真没有,我不骗你。”

    卫良问:“会不会是你睡得太沉了?”

    丁丁哭笑不得,道:“这种事情哪怕当时睡着了,第二天也能看出端倪的。”

    卫良单手拖住她的下巴,认真打量。

    “喂,你在干什么?”丁丁挣扎几下,脸色渐渐红了起来。对方这个姿势很轻佻,就像调戏良家妇女的浪荡子。

    “无论我怎么看,你都不算丑,甚至还有一点漂亮,这就有趣了。”卫良松开手,微笑道:“同是女人,凶手为何厚此薄彼?”

    丁丁愣了愣,回过神来,愤愤道:“你的意思是他应该把我也糟蹋了?”

    卫良点了点头,却看到女孩眼睛里仿佛在喷火,解释道:“不,我并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在分析凶手的行为,你难道不觉得他很反常么?”

    “就因为没占我便宜,就说明他很反常?”

    “没错。”

    丁丁差点气笑了,问:“你这是什么逻辑?”

    “我先问你一个问题,凶手为什么糟蹋人家小姑娘?”

    “因为他好色呗。”

    “对,一般人都会这样想。可再想的深入一些,如果凶手是个色狼,应该第一个非礼你,无论怎么看,你都比那个小女孩要漂亮,毕竟你是个发育完全的女性。而那个小姑娘才多大,乳臭未干,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凶手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上她?”

    “可能他就是好这一口。这算什么,还有恋-童癖的人专门侵犯小孩儿呢。”

    “或许如此,但仍不能解释凶手的行为,你并不了解男人。”卫良道:“男人都是花心的,你知道为什么吗?是为了繁衍后代,让自己的基因尽可能的阔张,是大脑经过无数万年进化来的天性,毕竟每多一个女人怀了自己的骨肉,己方基因遗传下去的概率就会大上一分,就好比是把鸡蛋放到多个篮子里。对于男人而言,与多名女性做-爱的快感远大于与单一女性做-爱,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已婚男士爱偷腥,为什么很多男人都说‘别人的老婆玩着才有意思’。这一切从基因的角度都可以解释,因为自己的老婆已经怀上了自己的骨肉,确定基因在她这里可以遗传下去,自然就会喜新厌旧。有一组科学试验,男性与同一个女性做-爱,随着次数的增加,快感是直线下降的。而不间断的给他换上新伴侣,他会一直保持兴奋,直到筋疲力竭为止。”

    丁丁听得有点晕,她感觉自己的小脑袋已经转不过来了,于是问:“你想表达什么?”

    “或许凶手有特殊的癖好,他就是喜欢岁数小的女孩,但他已经达成目的了,连续三晚都在爽,都在嗨。根据我刚才的理论,他真那么好色的话,一定会换着口味来。毕竟你的风华正茂,而且比那个女孩更加漂亮。”

    “所以呢?”

    “奇怪的是,你竟然毫发无损,那个色狼,那个连未成年少女都不放过的禽兽,竟然碰都没有碰你,你不觉得反常?”

    丁丁有些迟疑,她想了好一会,说:“好吧,或许真的有点反常。但人与人之间的审美观不同,也许你看我长得还不错,但凶手却觉得我是个丑八怪。”

    卫良笑道:“虽然人与人的审美不尽相同,但大体方向是不变的,比如范冰冰,哪怕有的人不喜欢她,也不会骂她丑;比如凤姐,哪怕审美再奇葩的人,也不会说她是美女。你也如此,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你都算不上丑,但凶手偏偏就把你忽略了。”

    丁丁信服了——本来她还有点别扭,自己没被凶手糟蹋,卫良不仅不庆幸,反而说这是反常行为。但听对方这么一分析,她忽然觉得是有点反常,道:“你真聪明,我压根没想到从这件事上还能找出端倪。”

    “谢谢。”

    “接着说吧。”

    “也许我们误会了凶手。”卫良道:“谈起他,你的第一印象是好色,可他真的好色么?如果是,那他应该不会放过你。”

    “如果不好色,他为什么侵犯白裙少女?”

    “或许另有原因。”

    “比如说?”

    “羞辱。”卫良眯起眼睛,问:“你知道对男人而言,羞辱一个女性最好的方式是什么吗?”

    丁丁明白了他的意思,低声道:“强奸?”

    “回答正确。你有没有观察过,少女这两天气色很差,走路都一瘸一拐的,可见她承受着某种痛苦。当初我们两个也做过爱,事后你并没有表现出痛苦的样子。”因为没有恐惧,卫良与正常人不同,正常人说话前会先过过脑子,趋利避害,把那些令人不悦的话语巧妙加工后再讲出口,这样既达到了目的,也不得罪人。虽然卫良努力使自己变得正常,但在不经意间,他还是会表现出与众不同的一面,比如说当初和萤交谈,在他看来是正常的聊天,对方却气得跳脚,差点杀了他。再比如说这次,没错,他曾经欺负过丁丁,当初两人刚刚认识,没有什么交情,他做出了出格的事情,现在却没羞没臊的讲了出来。

    丁丁眼中朦起一层水雾,问:“你为什么又要提这件事,觉得很好玩吗?”

    卫良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赶忙道歉,说:“我并无恶意,只是想证明做-爱并不是一件令人痛苦的事情。那个女孩之所以表现的痛苦,应该是遭受了性-虐待。”

    丁丁也是个没心没肺的人,被他安慰了几句就将这件事抛到脑后,问:“为什么要虐待她?”

    “仇恨。”

    丁丁很疑惑,问:“他与少女有仇?”

    卫良摇头:“这就需要我们调查了。”

    “怎么调查?”

    “除了我之外还有四个男性存活,一个鲨鱼头,一个娘娘腔,一个胖子,一个结巴,重点调查他们四个。谁曾与少女有过节,谁是凶手的可能性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