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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各位兄弟,大叔大爷,大婶大娘,大哥大姐们,余宇我要走了,感谢各位多年来对我和我家豆豆的照顾,这里我给各位鞠躬了!”第五日一大清早,余宇便出现在了陌城飞虎帮一条街的街中央,向着围观的各色人等大气的说道。
“臭小子,竟捡好听的说!”飞虎帮帮主党峰穿着灰色长衫,身材魁梧,声如铜钟,拍拍余宇的肩头道“不知道你小子上辈子积了什么德,竟然能进入学府学习,好好干,别给我们飞虎帮丢人!”
“哪能呢!”余宇咧嘴一笑!
“小余子,我可是听说了,圣城是很繁华,那里的姑娘也都俊俏,但那里的人,可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要是过不下去了,就带着豆豆赶紧回来,街里街坊的,少不了你们两个吃喝的!”邻居大妈郑重其事的告诫道。
“胖大婶,你就别操这份闲心了,这小子,贼着呢,只要他别算计别人,那圣城的人,就烧高香了!”
……
余宇一一和众人别过,有人上来紧紧拥抱,也有人送些吃食等等。
按照余宇的想法,他是打算第二日便离开陌城,赶赴圣城的。圣城是焱国的都城,离陌城有近三千里路,虽有官道直通,但就是坐马车,按照每日行进两百里计算,也要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达。但离开学的时间只有三个多月了,他想早一日赶去,早些有落脚的地方也好。顺便找个挣钱的营生。
但豆豆不同意,破家值万贯,豆豆用了五天的时间变卖家当。本来不愿意处理家产的,但余宇说的很决绝,以后陌城不会回来了,如果回来了,那他便一定成为了传说中的暴发户。所以这个家,便可以不要了。
其实家里没有值钱的东西。这一点在豆豆变卖所谓家产的时候才深刻的明白。虽然不值钱,豆豆还是坚持变卖,她不同意送人,最后又被余宇数落不大气。
五天的时间,房子已经空无一物,看着空荡荡的房子、院子,豆豆似乎很满意这个结果。
在一干人等的笑骂声中,余宇,豆豆,大黄走向了街的尽头,那里停着一辆豆豆用二十两银子买来的马车,她花了一个时辰将马车的价钱从二十二两降成二十两,卖车的老板差一点口白沫,倒地身亡。
威武的少年,瘦小的侍女,和一条肥壮的大黄狗,静静的行走在狭窄的街道上。渐渐升高的太阳暖暖的抚摸着熟悉的大地,三个平行而又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背影,有一股子说不出的孤单寂寞味道。
余宇身穿一身粗布长衫,歪歪扭扭的走针像是刺眼的光点一样挂在他结实的身板上,他手里拿着自己吃饭的家伙,一杆长枪。就是凭着这杆长枪,他从十岁便开始到山中打猎,养活他和豆豆,十二岁加入飞虎帮。
枪是捡来的,一次到山中打猎时捡的,通体漆黑。枪谱是花了十个铜板在街上买的,名字就叫枪谱。胡子打了捻一脸污泥摸样的老板推销的时候说“此乃绝世枪法,少年,卖给你吧,只要十五个铜板,绝对物有所值!”
值你一脸!
这是当时的余宇最想说的一句话,但来到这个世界后他的运气太不怎么样了,除了再次睁开眼后发现还保留那个世界的记忆外,似乎碰到的很多事情都不是那么让人欢喜。既没有获得绝世的神功秘籍,也没有高人指点,一切都是他拼了性命挣来的。
他还记得老舍先生在《断魂枪》中曾有描述“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所以他捡到了那根枪以后就扔掉了破刀,改练枪法。依他想,比别人多一世的智慧,总归要聪明些才对!没有枪谱,他很无奈,又不知道如何才能得到一本绝世好枪谱,他只能求助于路边的书摊。
《枪谱》买回家后,他发现里面内容还挺全,不是残谱,不但有枪法,还有武林中人的内功心法,名为《混元诀》。
所谓病急乱投医,没有方向的余宇当时只能告诉自己,要相信,十个铜板也是钱,姑且练练。
事实证明,十个铜板给他带来的东西还是不错的,内功修炼了一个月以后便已经让他体会到真气的流动,而枪法……练成以后到现在反正是没有碰到过对手,不过陌城很小,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枪法怎么样!
豆豆说他练枪的时候一点都不好看,这让余宇备受打击!
在余宇强烈的要求下,豆豆生平第一次自己去买了成衣,两套。非常漂亮的衣服,按照余宇的想法本来是花十两银子买一套的。豆豆觉得余宇似乎认为圣城到处都是银子,到了那里,他便可以捡到一样。
但我们的豆豆可不这么认为。她觉得五两银子一套衣服也已经非常奢侈了,这些银子是她变卖家里所有财产所得!放在平时,这可是两个人和大黄一个月的饭钱还多——如果余宇不请那些“狐朋狗友”吃饭的话!
穿着崭新的衣服,豆豆走在街上,脸上尽是笑意,时不时的用小手摸摸那绣着鲜艳花朵的衣服,眼睛里全是满足。平实泛黄的脸上也多了几分生气!偶尔抬起头仰着小脸看看昂首阔步的余宇,这感觉,好幸福!
背后,她背着的是家里的全部家当,那二百多两银子。
大黄狗慢慢悠悠的跟在后面,漫不经心的走着!
“架”余宇坐上车辕,扬起马鞭,啪的一声在空中打了个响鞭,马蹄得得得的在青石的路面上发出极有节奏的声调,向着圣城的方向进发!
出了城门,太阳已经升起很高,官道两边开满了各种各样的小花,红的,白的,粉的,绿的,大的,小的,铺满了大地。彩色的蜂蝶飞舞其间,来来回回的忙碌着,大树上的鸟儿叽叽喳喳,欢快的唱着歌。枝桠上清脆的嫩芽悄悄的露出了头儿,好奇的打量着这个世界!
春意盎然,盎然的春意!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你四海为家
曾让你心疼的姑娘
如今已悄然无踪影
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
曾让你遍体鳞伤
DiLiLi……
DiLiLi……
DiLiLi……
DiLiLi……
……
飞奔的马车行驶在无人的官道上,车后留下一道烟尘。余宇大声唱着前世最喜欢的那首许巍的《曾经的你》。虽然豆豆曾经无数次说他唱的难听极了!
但,今天,豆豆没有说什么。
车厢里,豆豆坐在柔软的垫子上,掀开窗帘,向外望去,一脸平静,大黄趴在她的脚下,闭目养神,不知道是在享受这次旅行,还是在思考着自己未来的狗生!
“吁吁”
刚出城门不到三里地,余宇远远看到不远处有十几个人站在官道之上,身后是一辆比自己的马车大上一倍的双套马车和十几匹骏马!看样子像是军人!
停住马车,余宇已经打量清楚了面前一干人等的摸样。一共十二个人,每个人的腰间都带着一把漆黑的朴刀,身上穿的是光彩华丽的官服,只是这官服他并不曾见过,但他肯定就是官服,军人的官服。都是精壮的汉子,看他们鼓鼓的太阳穴,余宇就知道这些人每个人都是身手不凡之辈,他们肯定是焱国军中的武者。
“他们是什么人?”马车里豆豆问道,语气里没有一丝惊慌。
“几个官老爷,我去看看!”调侃一句,余宇从马车的车辕上跳下,豆豆很熟练的从车里递出长枪,大黄也汪的一声从车里跳了下来,跟在了余宇的身后。
焱国文治武功可谓天下第一,焱国的实力,在诸国中首屈一指,万邦来朝,无论是文化还是军事实力,都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焱人尚武,这是一直以来的传统,所以类似飞虎帮这样的正规帮派,国家是允许的。事实上,飞虎帮在陌城官府中是备了案的。他们平时也而是配合官府做事。做官府不能做,却又不得不做的事情,也就是传说中的打手!
所以,余宇见到这些人,他没有小偷见到警察那样莫名紧张的心理。身上有武器,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在焱国,没有武器的男人,不多见!即便是穷书生,也是要佩把剑的,不然便不好出去见人,因为少了些焱人的韵味,而且也不像个读书人,不像个焱国的读书人。
“几位请了,拦住我的马车,有何贵干?”余宇微笑着一拱手说道。其实他和官府打交道不是一次两次,在陌城,有两个地方他最熟悉,一个是飞虎帮一条街,一个就是陌城的府衙。因为能说会道,又有学问,所以飞虎帮的那帮大老粗们便把和朝廷有关的事宜都交给了余宇。
“余宇大人,您好!”中间一个人向前走了两步,深深一躬说道。
“大人?”余宇一怔,自己什么时候成了大人了?
那人也极剔透,看出了余宇的疑问,一笑道“我们是圣城一位贵人派来的,我叫崔甘。我知道您就是余宇大人,就在前几天,您被圣城乾正学府测出具有场源,成为了乾正学府的一名准学生。所以我们称您为大人!”
“啧啧”余宇咂摸了一下,心道还有这等美事?这乾正学府果然了得,看这些人的打扮,像是军人,而且圣城贵人派来的……真长脸!
“咳咳”余宇干咳了两声,停止了意淫,微笑道“您客气了,既然是贵人派来的,不知道是……”
“是这样,我们不想在城里打扰您,因此特地在城外等候,我身后的马车是给您预备的,同时我们也将随您一起进京,直到圣城为止!”崔甘恭敬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