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章(1)

黄河之子521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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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华的望京,给了我太多的希望和憧憬,在这个物欲纵横的时代,我被委派进入了保安公司,成就了一番崭新的天地,这算是一个奇迹吗?

    谁能想像,一个小小的中队长,竟然能在短暂的几个月内拥有了汽车,甚至是‘莫须有’的房产。手头上,还有了百余万存款。

    至少,现在连我都不敢相信,这一切会是真的。

    在没有进入社会之前,我曾经忧虑过,万一自己哪天转了业,我该怎样生存?

    现在答案找到了。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有信心肯努力,各行各业都充满了契机。不可否认,我所取得的这些物质和经济基础,有一定成分是TL组织抛出的糖衣炮弹,但是在这些糖衣炮弹之外,我的确也让一个普通的保安公司,逐步走向成功,走向崭新的辉煌。我创造了财富,也创造了价值,甚至是创造了一个小企业发展的神话和奇迹。对于这些,我的确有些骄傲,虽然说这并不是我的本意,也不是我的任务所在,但是却印证了我在社会中所存在的人生价值。

    我肩负着望京中队中队长一职,是整个公司的模范骨干。即使是派出所、公安局的干警见了我,也是相当尊敬。还有甲方的领导,时不时都要请我喝酒、泡KTV甚至是享受高档服务,对于这些我一般情况下都会拒绝,偶尔在伊士东酒店吃个自助餐,看个伊士东秀,我已经觉得很知足了。再加上,我住在高档的天龙大厦,身边有付圣依和付圣冰的陪伴,姐妹俩性格各异,天天有故事,天天有笑料,倒也觉得生活尤为充实。至于中队的日常管理,我不必过于操心,几位中队长便是我得意的干将,他们沿袭了我的作风,将军事化管理应用在日常工作之中,整个保安队士气高昂,热情震天。

    望京保安队的素质,究竟到了什么程度?

    用望京某个甲方领导的一句话来形容: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训练有素的保安,他们根本不是一群保安,而是一群军人,一群战斗力极强的军人。

    真的,我觉得保安服务能力和执勤素质的培养,是永无止境的。我手下的保安,个个礼节周到,纪律严明。就拿伊士东酒店来说,很多客户开车进去,见到门口站姿飒爽的保安,还以为是进入了军营……如果不是保安制服和军队制服有差别,说他们是军人也毫不为过,因为我能在最短暂的时间,让他们具备军人一般的素质和技能。

    形象重于生命,这句话一点儿也不错。

    正因为望京保安队在望京各项目上展现出来的良好形象,使得华泰公司的声威越来越高,与日俱增。

    而且,仍然会陆续不断地有很多大集团大企业,通过保安员联系到我,商量合作安保项目的有关事宜。对于这种情况,我一般都是来者不拒。

    在返回望京后的一周里,我又陆续地为公司谈成了三个大的项目。

    付总乐的合不拢嘴,在电话里赞扬我是什么‘常胜将军’,是公司绝无仅有的王牌军师……几乎所有的褒义词都用在了我的身上。

    但是这些成绩对于我来说,只是过眼云烟,作为一名特卫局的现役警卫干部,我不可能被这些功劳利诱迷晕,我当然清楚自己的方向和目标,尽管目标还不是很清晰,方向还不是很明朗。

    我谨记着由局长的嘱托,即使是守株待兔也罢,我相信,TL组织早晚会彻底露出真面目,早晚会被消灭在新世纪的长河之中……

    9月19日早上,我准时五点半起床。

    像以往一样套上训练装,坐了起来。

    但是在穿鞋子的时候,一个惯有的现象出现了:袜子又破了个洞。

    我苦笑了一声,将袜子随手扔到了床头上。没办法,咱这种运动型的人,袜子质量再好,也经不住天天锻炼的消耗和磨损。

    只可惜,我现在身在保安队,已经再也无法将补袜子的重任交给由梦了。

    但是一向节俭的我,又不舍得扔掉,于是不得不诞生了自己学习针线活的想法。

    找了双新袜子穿上,蹬上运动鞋,在屋里活动了一下身体,便小心翼翼地下了楼。还好,付圣依姐妹俩都没醒,今天不用再教她们练什么功夫了。

    正所谓人勤晨早,北京这座大都市,早起锻炼的人并不少见。不少男女老少,或是单个行动,或是三两个一组,为清晨的寂静,平添了几分活力。我加入到跑步大军之中,沿着望京各条街道,越跑越勇,越跑越快。

    令我没想到的是,在一条东西街上,我望见了前面一个熟悉的身影。

    确切地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背影,像是一个运动天使,穿着一身米黄色的运动短袖短裤,跑起步来,一条黑长的辫子在背上左右摇晃着。纤长的美腿,动感的身材,无疑成了整条街上最具人气的晨练者。

    她脚上穿了一双白色的运动鞋,轻巧地敲击着地面,移步时奏响了一曲曲绝美的乐章。

    在我的印象中,除了由梦,谁的身材可以如此多娇?除了由梦,谁的跑步姿势能如此令人叹为观止,甚至引起一段观美风暴?

    只可惜,她不是由梦;而是异于由梦,却美到极致的另外一个人。

    她正是伊士东酒店董事长――金铃。

    这几乎是我第一次见到她也有早起晨练的习惯,简单的一身运动装,却掩饰不住她多姿的身材和高贵的气质。以至于仅仅是从身后望去,我也立刻认出了她。

    我饶有兴趣地快跑了两步,与她并肩。她的身上没有了往昔的香水味儿,但是却流露出一种自然的清香。

    我主动问了一句:“金总这么早就起来锻炼啊?”

    金铃也许是跑的太过于专注了,我这一声招呼,倒是令她有了片刻的惊吓。只不过,她很快便回过神来,笑容灿烂地回了一句:“是赵队长。嗯,我前几天刚开始锻炼身体,再不锻炼就不行了,这个月体重长了三斤多,我得保持身材呀。”

    从正面看去,她跑步的姿势更显优雅大方。身体微微颤抖,胸前的丰挺如一浪一浪,上下起伏。脸上香汗流淌着,嘴角处却带着甜甜的笑意。

    我‘哦’了一声,却听金铃问我道:“赵队长天天出来跑步?”

    我道:“是啊,在部队的时候形成习惯了,一天不跑就觉得别扭。”

    金铃微微歪着头扫瞄我两眼,道:“怪不得赵队长的体形保持的这么好。看来,我要向你学习啊!”一边说着,一边加快了步速。

    我只是嘿嘿一笑,觉得被人赞美的滋味儿就是听着舒服,尤其是受到金铃的赞美。

    再跑出大约有一公里之外,金铃突然饶有兴趣地扬了扬头,腾出一只手指划了一下前方,道:“还记得这条路上发生的事吗?”

    我颇为不解,追问道:“什么事?”

    金铃笑道:“这么快就忘了?几个月前了吧……一个韩国男的,一个中国女的。哦,不,是一个加入了韩国国籍的中国女的。”

    我这才恍然大悟。我当然记得那天的场景,正是在前面的那条路上,靠近韩式小吃店旁边,我和齐梦燕遭遇到了一对喝多了酒的夫妇。那对夫妇瞧不起中国人,用韩语骂了我一句。他没想到我也懂一点韩语,于是一场冲突便诞生了。后来,这对无耻的夫妇请来了他们的合作伙伴―――金铃。金铃毕竟是我的东家,他们正以为金铃会让保镖狂揙我一顿的时候,金铃却反而将他们讽刺了一番,为中国人出了口恶气,还勒令他们撤掉了伊士东酒店的股份……也正是从这个时候起,我对金铃的印象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儿,我觉得金铃这个老板虽然有些时候征服欲强了点儿,但是却算得上是一个爱国的模范。且不管你行事风格如何,只要清楚自己是一个中国人,那就是好样的!

    想一想那天的经历,记忆犹新。不自然间,我竟然轻声笑了起来。

    金铃笑着问我:“偷笑什么呢赵队长?”

    我道:“没笑什么。就是觉得当时金总你很正义!”

    金铃扑哧笑了,一笑之下,跑步速度顿时慢了下来:“那哪是正义啊,每一个中国人遇到那种情况,都应该跟高丽棒子斗争到底!”

    我也减了减速,仿佛被金铃的笑容融化了。谁会想到,平时一脸严肃的金铃,这个时候竟然如此开朗!

    她严肃的时候,美;笑的时候,更美。

    就连自认为对美女免疫力非常强的我,也不由得多看了金铃几眼。

    金铃也望了我一眼,突然之间叹了一口气,嘴巴里不知道自言自语了一句什么。

    我追问:“怎么了金总,怎么叹起气来了?”

    金铃道:“每次看到你我都会想起一个人来。”

    我愣了一下,继续问道:“谁?”

    金铃上下打量我一番,道:“我的一个救命恩人。我记得我跟你提起过,那天我没看清他的长相。但是凭借女人的第六感觉,我觉得那个人跟你很像。尤其是那句口头语,你们都曾经说过。”金铃停顿了片刻,然后模仿着我的语气说了一句:“别夸奖我,容易骄傲。”再换回原声,接着道:“就是这句。我印象可深了,当时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位恩人跟我说的这么一句话,觉得他很幽默,就像你一样。”

    我脸微微红了一下,心虚地道:“希望你早日找到你的救命恩人。”

    金铃却望着我道:“我倒希望那天救我的人,是你!”

    我问:“为什么?”

    金铃朦胧答道:“不为什么。”

    我汗颜。

    我们继续并肩跑,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此时有一种特别惬意的感觉。当然,并不是我见色心动,是金铃这种崭新的形象,的确给了我一种震撼的感动。我从来不敢想象,一向严肃的金铃,在生活中竟然是如此乐观开朗,笑不离口。现在的她,身上哪里还有那个伊士东大酒店董事长的架子?

    这也让我考虑到了很多。人啊,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都具有着两面性。公众场合,我们必须要戴一副面具,或许只有在这种场合之下,才能恢复自己本来的面目。

    可叹,可喜,可慰。

    我们一起并肩跑步,竟然又足足跑了两三公里。这个时候的金铃,已经是香汗透衣,但是在她脸上,仍然挂着笑容。

    转了一大圈儿,然后返回到相遇的地点,逐渐减缓步子,直到变为行走。

    金铃翻开手腕儿一看,六点半整。她转眼问了我一句:“还练什么?”

    我比划着拳击的样子,笑道:“再练练拳,就可以收工了。”

    金铃饶有兴趣地想了想,道:“那我陪你练。我要亲眼目睹一下,武林高手是怎样练成的!”

    我没有拒绝,觉得那是一种很荣幸的事情。在我内心深处,我很想与金铃处好关系,至少,像今天的和谐局面,让我觉得来之不易。

    在一处空旷的角落停下,我压了压腿,活动了一下身体。

    金铃问道:“现在路上这么多人了,你不怕别人笑话你呀?”

    我笑道:“这有什么好笑话的?锻炼身体嘛。”

    金铃点了点头,道:“说的也是。我呀,看来心理素质方面还要加强,反正要我在公众场合舞舞喳喳的,我还没那个胆量。”

    我做了几个拳击动作,转头对金铃道:“你会具备这种胆量的!”

    金铃憧憬地道:“但愿吧。”

    于是,我在这处角落开始练起了拳脚,金铃则成了我最忠实的观众。

    我一边练,金铃在旁边一边伸手比划,饶有兴致,那挥拳出腿的动作,实在是一种形体的展示,异常完美。

    不知道是由于我的拳脚的确是过于出色,还是金铃这个大美女过于吸引眼球,没出多久,这块原本空旷的角落,顿时变得人气爆满。越来越多的行人和晨练者上前围观,不知不觉已经是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甚至还有人开始鼓起掌来……

    半个小时以后,结束,收功。

    我和金铃开始往回走,金铃饶有兴趣地道:“你在大街上练,就不怕别人偷学你的武功?”

    我被她的可爱逗乐了,道:“那怕什么,越多人学我越高兴。”

    金铃赞扬道:“你真高尚。”

    我道:“别夸奖我,容易骄傲。”

    金铃扑哧笑了:“看吧,又来了。‘别夸奖我,容易骄傲’,你老是盗版我救命恩人的口头禅!”

    我也幽了一默:“说不定,是他盗版我呢!”

    又是一阵爽朗、悠久的笑声……

    随后,我本想打道回府,但是金铃却突然说了一句:“一起去吃早餐,怎么样?”

    我受宠若惊地摇了摇头,道:“不了不了,我还是回去吃吧。”

    金铃一摆手,在一个叫‘周记粥铺’的粥馆门前停了下来,做了一个邀请状,大方优雅地道:“请吧,放心,不让你买单!”

    我再难推辞,只有跟金铃一起进了粥铺。

    确切地说,这是我第一次跟金铃一起吃饭。

    感觉很新鲜,同时也觉得不可思议。

    金铃要了一碗海鲜粥,我要了一碗瘦肉粥。粥香飘逸,金铃用勺子很优雅地尝了一口,湿润的唇间发出一声细细的嘘叹:“烫。”

    我暗道:刚出锅的粥,不烫才邪门儿了!

    但是仍然被金铃的可爱样子,逗的很开心。我觉得生活中的金铃,真的很开朗,也很可爱。

    此后再无语,只是各自喝自己的粥。

    我一碗粥喝尽,金铃还剩半碗,她问了一句:“喝饱了没,要不再喝一碗?”

    我摇头道:“不喝了不喝了,饱了。”

    金铃将汤勺放进碗里,轻轻向前一推,俏眉轻轻皱了起来。她望着自己碗里的粥,突然说道:“喝不了了,赵队长,要不你替我喝掉它?”

    我顿时一惊,望了望金铃碗中尚余的半碗粥,馋中在嘴里作梗片刻,我还是汗颜地道:“不了,谢谢金总好意。”

    金铃笑问:“怎么,还嫌我脏啊?”

    我笑回道:“那当然不是。只是吃的太饱了!”我抚了抚自己的肚皮,有意识地挺了挺,略显尴尬地望着金铃。

    金铃扶着桌子站了起来,望着桌子上的半碗粥,自言自语了一句:“下次喝粥的时候记住了,要小碗儿的,大碗儿的喝不了。看来,这次只能浪费一次了!”

    我宛尔一笑,心想这个金铃还挺节约的呢!

    望着金铃碗里的鲜粥,我真想再吃一碗过过瘾,但是碍于面子,我当然不能去捡女人剩下的饭食………

    饭毕,我想抢先买单,但是金铃死活不让,很爽快地付了账。

    然后我们出了粥铺,在去金铃家的路上,我们还能有一段同路,于是边走边聊,边聊边笑,言语笑谈当中,我与金铃之间的融洽关系,已经达到了历史的最高水平……

    然而,无独有偶,正当我们聊的尽兴之时,一辆黑色的奥迪A6,突然停在了我们前面,挡住了去路。

    明察秋毫的我猛地发现,车上的两个人,竟然是那么面熟!

    是他们!怎么会这么巧,碰到了这两个煞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