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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经验主义害死人啊!
莫永刚的想法是没有错,但他忽略了一点儿,云雾山的名气,仅仅只限于中州市临近数百公里而已,并不算是有名的景点。况且,由于云雾山的山势险峻,一路上山的盘山路又是惊险万分,除了中州市一些本地人之外,很少有人前来这里探幽寻访,领略大自然的风景。
而这些本地人,有必要要花钱在这里当冤大头被人宰吗?
所以,莫永刚这个原本看似轻松舒服的主意,此刻看起来显得十分愚蠢无比。
“哼。”莫永刚重重的哼了一声,硬着头皮为自己找理由辩解道:“我去过全国无数旅游景点,到处都有做生意,卖东西的……一时间忘记了云雾山上没有人做生意而已。”
“呵呵。”左建笑了几声,也懒得去揭穿他,转过头对苏诗诗说道:“在刚才来的路上,我看见有很多野生的菌菇可以吃,不如我们拔一些菌菇,在想办法看能不能弄一些山上野味来烤着吃?这样才算是真正的野炊嘛!”
“好主意!”苏诗诗美眸里闪过一丝惊喜的神色,她正发愁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呢,左建这个提议,可谓是说到了她的心里。要是中午这顿饭,只是吃带来的方便面,面包之类的食品,传出去的话,这次春游野炊简直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笑话。
“我不同意!”莫永刚眼睛一转,说道:“山上这些菌菇,谁知道哪种可以吃,哪种不可以吃?万一吃到有毒的怎么办?”
苏诗诗觉得莫永刚的话很有道理,她不禁有些踌躇,犹豫不定的看着左建。
“没关系,这其实很好分辨的。”
在特种部队里,有一种训练科目,叫做野外生存。顾名思义,就是只带着很少,基本上只够一天的口粮,进入到荒山野岭中,然后要在山中待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才能够返回。在这期间,进行野外生存训练的士兵,要自己想办法进行补给。
这样的训练,目的就是为了锻炼士兵,万一在战争中,丢失给养或者是给养不足的情况下,该如何就地取材,寻找食物,存活下来。
“小胖子,你负责找几块石头,搭上一个灶。把你的电饭锅的锅胆取出来,去盛上一些湖水来,孟宪刚,你带着剩下的几个同学,去拔菌菇,拔菌菇的时候,尽量找贴近树根附件生长的菌菇,这些基本上都是没有毒的。拔回来之后,把菌菇全部放到锅里泡一会儿,只要颜色变黑的菌菇,就都是有毒不能食用的,那些没有变色的菌菇就是安全的,可以放心大胆的吃。”
左建发号施令的指挥着:“莫老师,你负责收集干枯的树枝当柴火……”
“等一下。”莫永刚打断他的话,提出异议,“左建,那你负责干什么?就等着吃吗?”他毫不客气的看着左建。
“我负责去捉野味。”左建斜乜了他一眼,“要不然我们换换?你去捉野味,我来收集柴火?”
莫永刚犹豫了一下,摇头说道:“算了,我负责收集柴火吧。”相对来说,这个任务要比捉野味简单多了。
“嗯,大家都没有异议吧?”左建扫视了一眼众人,没有人提出异议,他笑道:“很好,为了这顿丰盛的午餐,我们就开始各自分头行动吧!”
众人应了一声,小胖子去寻找石头准备搭一个简易的灶台,孟宪刚带着其余几名学生去拔菌菇。
莫永刚瞄了苏诗诗一眼,突然间想起来,苏诗诗并没有被左建安排到任务,他心里一动,发出邀请:“苏老师,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收集柴火。”
“莫老师,你忍心让苏老师这样一个娇滴滴的美人,陪你去干收集柴火这样的粗活吗?”左建大义凛然的指责他。
听他这么一说,莫永刚也觉得他似乎说的有几分道理。
苏诗诗忍不住说道:“喂,左建,你给大家都分配好了任务,怎么就没有给我分配?”
“我早就已经给你分配好了。”左建嘿嘿一笑,理所应当的说道:“你和我一起捉野味啊。”
“捉野味?”苏诗诗美眸一亮,兴高采烈的说道:“是不是就像书上说的那样,找一个地方,撒一些谷粒,用绳子绑在木棍上,支起一个筐子,然后我们躲起来,等到鸟儿吃谷粒的时候,我们一拉绳子,筐子倒下来,把鸟倒扣在里面,对不对?”
“呃……”左建无语的看着她,这番话怎么听起来,就像是很久以前上学时学过的一篇课文一样?
“不好意思苏老师。”左建打断了她的幻想,给她兴致勃勃的幻想上,浇了一盆冷水,“我们没有筐子、绳子、棍子和谷粒这些工具,所以你说的那种方法,根本用不成。”
“啊?”苏诗诗从幻想中清醒过来,顿时变得极为失望,“那我们怎么捉?”
“我自然有办法。”左建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
“哼,吹牛吧!”莫永刚鄙夷的看了他一眼。独自离开去树林里搜集柴火去了。
左建带着苏诗诗,两人沿着相反的方向,向树林深处走去。
阳光晒在身上暖洋洋的,嫩绿色的小草,从地上露出头来,享受着阳光的滋润,鸟儿唧唧喳喳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偶尔会有一只五颜六色,色彩斑斓的山鸡,听到脚步声后,在很远的草丛里,就扑腾着翅膀,连蹦带跳的溜掉了。
一路上走来,苏诗诗不断的四处打量张望,试图发现能够捕捉到的野味,但她很快就放弃了——她很有自知之明,知道凭借自己的本事,是根本没有办法抓到这些长翅膀的动物的。
正因为如此,她的心里就更加好奇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左建怎么抓这些动物?
正思忖间,突然间,苏诗诗听到前方十几米远的地方,发出扑籁一声。从一颗大树下面,猛的窜出来一只肥胖,双耳硕长的野兔,像一阵旋风似的,向远处狂奔而去。
“站住!”左建看似一路悠闲,但实际上,他的目光一直都在那些看上去特别茂盛的大树下面,仔细观察着,手里握着两块大小适合的碎石,准备出手。
左建这一声大喊,不知道有没有把这只兔子吓一跳,反正是把一旁的苏诗诗吓的娇躯一抖,还没有等她反应过来,左建眼疾手快的,瞄准前方狂奔的兔子,一把扔出手里早就准备好的石头。
噗的一声!
只见那块石头,宛若一颗从枪膛被火药推射的子弹一样,后发先至,准确的命中了狂奔的兔子。
肥胖的野兔,被石头打的一头栽倒在地上,翻滚了几圈,旋即,从地上弹起来,以比先前更快的速度,撒开腿亡命狂奔!转瞬间就消失在两人眼前。
“好可惜啊!”苏诗诗回过神来,不由惋惜的大叫着,无比佩服的看着左建,“你扔的好准啊,可惜就是差了那么一点儿。”临末,她好奇的问了一句:“左建,你是怎么办到的?”
“呵呵。”左建微微一笑,漫不经心的说道:“你要是每天练习几个小时,一年以后,你肯定也能够有这样的准头。”他心里有些可惜,那只兔子跑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无形之中,抵消掉了石头的一些力量,再加上在奔跑之中,想要准确的命中兔子的头部,简直就是一件不可能办到的事情。所以才让它侥幸给溜掉了。
“每天练习几个小时?练习一年?”苏诗诗咂了咂嘴,叹了一口气,“那还是算了,我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
左建呵呵一笑,他这手绝活,其实不仅仅是练了一年。而是练了足足三年,才练到了手眼一致的地步。
从最初练习时,使用的半砖,到后来的飞刀,这其中不知道流过多少汗水,胳膊肿了无数次,才练出来这一手堪称是一百步内,百发百中的准头。
这一招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在过去很多时候,都帮了左建的大忙。派上了大用场——比如说,上一次在秦枫的地下别墅里,那惊险到了极点的时候,正是用这一招,凭借手劲的力量,甩出一颗小小的子弹,将秦枫杀掉了!
“难怪你先前那么有把握!”苏诗诗想起来刚才左建说带着自己捉野味时,一副胸有成竹,把握十足的样子,顿时恍然大悟,的确,凭借这一手绝活,想要打几只鸟儿下来,简直是太容易了!
“没有三分三,那敢上梁山?”左建呵呵一笑,“要是没有把握的话,我就让莫老师来捉野味,我去搜集柴火去了,呵呵。”话音刚落,突然间,在他们左手边的位置,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啊……救命啊……”
“是莫老师!”苏诗诗顿时花容失色,“不好!”
“走。”左建当机立断,毫不犹豫的向声音响起的地方跑去。
苏诗诗连忙深一脚浅一脚的跟在左建后面,一边跑,一边心里胡思乱想的猜测着,莫永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