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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漫漫非寡欢:锦水汤汤他诀别(10)
推荐音乐背景:《livingtoloveyou》
“能相爱是一种福气,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轻易放弃!”蓝席廷垂眸,语重心长道,不等她开口,他温声说:“时间不早了,回去休息吧。我就不送你上去了……”
蓝慕绯深深的看了他一眼,认真的说:“能被你爱着的女人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蓝席廷笑了下,示意她快上去。
“晚安。”蓝慕绯说完下车,上楼。
蓝席廷眸底划过一抹凉寂,声音在车厢里徘徊,“她的确很幸福,但这份幸福,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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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慕绯回到家里,打开灯,疲惫的娇躯颓然的坐在沙发上,陷下去一半,神色麻木和机械。
脑海里闪现的全是今天见面的场景,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神色变化,还有眼神从自己身上扫过时的那种冷漠。
手指放在心口的位置,这么多天,以为早已不会心痛了,可原来还是会痛。
两个人的心里明明有彼此,两个人明明在同一座城市,却无法相见,相见却如同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这个世界还有比这更荒凉的事情吗?
这种相爱不能相守的心酸,每每想起都觉得委屈,还是无法说出口的委屈。
失神之际,突然响起的门铃声将她低落的思绪中拉扯出来,不断响起的门铃声似乎带着急迫,心没由来的咯噔一下。
鼻息难抑的蹿动,心跳不受控制的狂跳,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
这么晚云故不会无缘无故来找自己,蓝席廷也不会突然冒失的上楼,那么就剩下一个人。
眸底涌动着期待,横七竖八在沙发旁边的高跟鞋都来不及穿,急忙起身跑去开门。
门开的那一瞬间,眉梢的期许刹那冷却,怔怔的站在原地。
声音里有着浓浓的失落,“怎么……会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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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在平坦的公路上行驶,开车的人是杭航,坐在车后的不止是有路易·英寡,还有简·兰斯特洛。
简新奇的眼神不停的看着窗外沐浴在夕阳下的风景,不时问杭航:“怎么还没到啊?还需要多久啊?”
杭航透过后视镜看她,嘴角浮现淡淡的笑:“快了,还有半个小时。”
简黛眉微蹙抱怨:“好远啊!”
路易·英寡脸色阴沉,听到她的抱怨,剑眉微敛,语气不悦:“知道远,还非要过来!”
原本他在公司看文件,结果接到红夫人的电话,兰斯特洛夫妇在古堡作客,简很无聊,得知罗若琛新买了下酒庄,很是好奇,想要过来玩。
一个女孩子往这边跑,他们肯定不放心,陪同的任务自然落在路易·英寡的身上。
他想都没想到直接拒绝,谁知道简会接过电话威胁他:“你要是不陪我去,我要是不小心说错什么话,你可别怪我喔……”
简指的是那件事,他知道,无奈之下答应。
一路上他的情绪都不高,或许是真没心情陪她这个小公主胡闹。
简娇嗔的瞪了他一眼,咬牙切齿道:“闭嘴!这是你欠我的,你必须还我!要知道那可是我的初吻,初吻的宝贵,你是赔不起的!”
路易·英寡眸底划过浓郁的不屑,别说是初吻,多少女孩子的初夜他都没在乎过。
前座开车的杭航听到这话,眼神不动声色的沉了,握着方向盘的双手青筋若隐若现,接下来的半个小时简提出的问题,他回答的声音也是兴致缺缺。
七点的时候抵达酒庄,太阳彻底下山,只留下一片火烧的红晕,车子停在酒庄的门口。
简等不及杭航开车门,自己打开车门,四处张望,发出惊叹的声音:“哇……好大的酒庄!罗若琛为了媳妇儿,可真舍得下血本!”
路易·英寡慢悠悠的下车,漫不经心,眸光看到不远处的一片葡萄架,眸色不着痕迹的沉了。
就在不久前他还和她在那边的小道上,手牵手的散步,没想到转眼间他来了,但这次陪在身边的人已经不是她了。
低头敛眸,声音低沉,“进去吧。”
简摇头,神色兴奋,“你先进去,我趁天还没黑,四处走走,这里太赞了!”
话音落地,不等路易·英寡说话,转身就跑老远了。
杭航眸光随着她的背影移动,回过头说:“我去看着她。”
说完,急急忙忙的朝着简的方向追过去。
路易·英寡眉头微皱,薄唇紧抿着没有感情的弧度。这样也好,他真没什么心情陪小公主玩耍,有杭航看着,相信不会出什么事!
一边往里面走,一边手指机械的扯了扯领带,解开衬衫的两颗纽扣,少了在公司的威严,多了几份洒脱与随意。
罗若琛早已打电话通知酒庄的管事人,迎接路易·英寡他们,房间晚餐都已准备好。
路易·英寡对管事人挥手,表示不用佣人伺候,他想一个人静一静。
管事人恭敬的送他到房间门口,止步。
路易·英寡走进去,没有开灯,借着外面黯淡的天光,走到放在一旁的软榻上躺下。
不过是大半个月,他却觉得有好几十个世纪那么久,那么的累。
躺在软榻上,解开的纽扣露出健硕的胸膛,有力的手臂随意的搭在眼睛上,一个人静静的享受这个安宁的片刻。
窗外的天光一点点的黯淡,房间里逐渐融入夜色,被黑暗笼罩,寂静的空间连他的呼吸都能听见。
不知道过去多久,似睡未睡的时候,在缝隙中感觉到有光线蹿进眼中,正要呵斥不懂事进来开灯的佣人,放下手臂的瞬间,他怔愣了。
房间里没有开灯,而是布满了彩色的小灯,五颜六色的,闪闪烁烁,房间的中央摆放着小型心形白色蜡烛,静静的燃烧,烛光淡雅。
*单上,地板上,桌子上,甚至是他身下的软榻都有红色的玫瑰花瓣,而他进来的时候竟然都没发现软榻上有花瓣,白色的衬衫已染上淡淡的唇色。
房间的门是开着的,一抹纯白色的长裙托在地板上,微微露出她踩在地板上圆润小巧的脚丫,她手里拿着一把小提琴,粉黛未施的五官轮廓,在淡雅的灯光和气氛烘托下,有着一种细水长流的美感。
眉心逐渐拎起,眸光漠然的盯着她,刚想要开口训斥她为什么会在这里,蓝慕绯垂眸没有去看他,反而是将小提琴放在瘦弱的肩膀上,调整好姿态,小提琴弓拉起,悠扬而流畅的音乐就此响起。
路易·英寡到了唇瓣的话,因为她的小提琴声顿住了,*悱恻的音符,是最古典的音乐《梁祝》。
也是他最喜欢的一曲中国古典音乐。
蓝慕绯没有去看他一眼,专心拉着小提琴,已经有八年多没碰小提琴了,曾经已经这一辈子都不会在碰小提琴,但是因为他,还是鼓起勇气再次拾起小提琴。
只因为杭航说他最喜欢听《梁祝》,百听不厌。
这首曲子她很早以前就拉过,当时考级拉的曲目就是《梁祝》,得到评审很高的评价,甚至愿意推荐她去维也纳音乐学院深造,那是每一个学音乐的人追求的梦想殿堂,但当时为了龙离非,她拒绝了评审的好意,接受龙离非的提议,来巴黎。
她从来没有后悔过当时的决定,遇见路易·英寡后更不后悔;若是她真的去维也纳,也许就不会遇见他了。
哀凉*的音符如行云流水般的流泻而出,每个音符都像是一个小锤子锤在路易·英寡的心里;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她拉琴的样子,也是第一次听她拉琴,那么的专注,那么的好听,比他以前去现场听那些大师级的音乐家演奏不知道超越了多少倍。
心脏紧紧的揪起,似乎要停止呼吸了,眼睛瞬也不瞬的盯着她,生怕错过她任何的一个小小细节。
眼前这个瘦弱的女子,曾经怀过他的孩子,在他的怀中嬌喘,在他的心里扎了根……想想身体里的血液都跟着沸腾起来,每一寸都在喧嚣。
蓝慕绯的心在颤抖,紧张的身体每一处都僵硬住,唯有两条细的可怜的手臂灵活的操控着小提琴,拉出最*悲凉的音乐,绕梁三日,余音袅袅。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她优雅的放下了手中的小提琴在墙角,抬头黑白分明的瞳仁看向他的时候,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
红唇白齿在他眼前浮动,耳边是她低低的嗓音,没有任何音乐,单纯的清唱出每一句令人心醉的歌词。<rolling.in.the.park(两个相爱的人在公园里悠闲的踱步)
<urning(这个世界总是不停变幻)
as.the.leaves.were.falling(就像纷纷落叶一般)
we.should.fall.apart(我们就要分离)
这首歌路易·英寡曾经听过一次,她低低的嗓音没有原唱那般有pow.it's.true(难到你不知道那是真的)
i'm.living.to.love.you(我活着就是为了爱你)
so.b..ido(请相信你心,并像我一样为对方付出)
一句“i'm.living.to.love.you”听的路易·英寡心脏好像被无形的大掌紧紧的捏住,痛的不能呼吸。
他不曾知道,她的爱,不知不觉之中,深至如此。
淡雅的灯光中他深蓝色的眸子隐隐湿意,眸光逐渐的从她深情的瞳仁挪开,不忍去看她。
双手紧紧攥成拳頭,近乎是拼劲全力控制,压抑自己想要过去将她揉在怀中,揉进自己骨血里的冲动。<hey.will.se.he.reason(如果她们想知道我笑容的原因)
<y.life(宝贝,我一生的最爱,没错)
i'm.living.to.love.you(我活着就是为了爱你)
蓝慕绯完全不需要去记得歌词,因为这首歌的每一句歌词都是她想要对他说的话,每一句话都是她对他的告白。
看到他垂下的眼帘,她不由的想起6月27日慈善拍卖舞会的那晚,杭航深夜来找自己,告诉自己的那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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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航说:“你曾经问过我关于烟雨的事情,我当时没有告诉你,一是觉得没必要,二是....烟雨于我而言也很重要;她和伯爵算是青梅竹马,但只是单纯的友情,无关风月,因为他们两个太像。”
许烟雨出生在初夏,那天下着濛濛细雨,许父便为她取名烟雨。
许家本住延镇,距离西寻不远的地方,在烟雨四岁那年,举家搬迁到西寻定居,刚好就是在路易·英寡祖母家的隔壁,因此两个人结识了。
路易·英寡聪明乖巧懂事,而是许烟雨更是四面八方远亲近邻口中赞叹不绝的小才女,两个人常常会被拿来比较。
路易·英寡性情孤傲,许烟雨也是一个心气高的小姑娘,尽管比他小四岁,却丝毫不愿意被他比下去。两个人相互不把对方放在眼里,却有同时欣赏着彼此。
别的孩子手拉手满青石板的疯跑,一起玩泥巴,他们两个人却是衣服整洁的坐在家里,声音青涩一板一眼的讨论着谁的诗写的更好。
在很多人眼里,他们两个人可谓是“青梅竹马”“金童玉女”,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个异常聪明的孩子,对于大人们的夸赞却不屑一顾。
一个说:若嫁英寡,宁可剃度。
另一个人却引用了沈复《浮生六记》中的一句话,加以修改:若为儿择妇,非淑姊不娶,烟雨才情,非贤妻良母是也。
这话说的再通俗点的意思是:我娶媳妇肯定要娶个像沈复老婆那样的,贤良淑德的女子;烟雨虽然有才有德,但不是做老婆的料。
祖母那时尚在,虽然精神不是很好,但听到孙子这话,也忍不住笑了,敲着他脑袋,低声骂:“人小鬼大,牙都没长齐,就想着娶媳,臊不臊!”
小英寡不以为然,反驳祖母:“好男儿先成家再立业,孙儿娶妻,不倾国,不倾城,只倾我一人。”
祖母倒没有再骂他,眯着眼睛笑,赞许他,小小年纪,看人看事有自己的立场和态度,比他的父亲有出息多了。
时光悠悠,岁月荏苒,眨眼路易·英寡已是十三岁,祖母的身子越发的不好,虽然说有人照顾,但是红夫人当时已经无法再容忍自己的孩子继续在中国生活,对自己这个母亲完全没有感情。
当时公司的情况稳定,发展的非常好,红夫人便强制要路易·英寡回法国,关于他的教育,不能再迟了。
尤其是因为路易·英寡在中国,丈夫常年往中国跑,疏远自己,她越发的不满意。
一番争论,最终红夫人让人强制性将路易·英寡带回法国。
路易·英寡自幼听父亲与祖母说他的母亲是一个很能干的母亲,心生憧憬,知道要回到母亲的身边,虽然舍不得祖母与西寻小镇,但也不排斥。
可是当真正的回到法国,见到母亲,他恍然发现,一切都与自己想的不一样。
他有记忆后第一次与母亲见面是在公司,他下飞机被人带去公司;独自一个人背着黑色的书包,坐在长廊上摆放的休息沙发上,孤零零的等了五个小时。
红夫人被人前拥后簇的从会议室里走出来,高跟鞋与地面摩擦发出清脆的响声,她还在不断对跟在身后的人下了命令。
走过他的面前,却未看见他。
“——妈咪。”小英寡用熟练的法语叫住她。
所有人的步伐一顿,其他人自动退至两边成为背景,她转身看到他,眉心微动。
没有忽视他的歉意,没有温暖的关切,更没有母亲温暖的怀抱,而是侧头呵斥自己的秘书:“他怎么还在这里?不是叫你安排他去上课?”
那一瞬间,十三岁的小男孩怔怔的看着眼前这个宛如女皇般的女人,她美丽高贵,冷艳无双,是所有人眼里最成功的女强人,独独不会成为他的慈母。
回到法国的生活,每天除了4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剩下的只有一件事:学习。
各种各样的学习,语言类,科学类,经济类,社交,仪态,品酒,审美观,繁琐而严苛。
路易·英寡能见到红夫人的时间是极少的,大部分是导师拿着她在商场那些成功的案例分析,让他学习。可是在那些案例里,他看到的是一个为达目的誓不罢休,杀伐果断,冷血毫无感情的女人。
每次红夫人出现的原因必然只有一个:他的学习没有达到她的要求。
比如他不能掌握十二个国家的语言,比如他的钢琴过不了十级,再比如他在仪态学习时,不小心将汤汁滴到礼服上。
路易·英寡像是没有自我意识的机器,每天被人安排着做什么就要做什么,还要做到百分之百的完美,要是有一丝的不完美,他受到的是严厉的惩罚。
这样的生活他活的很压抑,时常想念西寻,想念祖母,也想念那个奶声奶气说着“若嫁英寡,宁可剃度”的小女孩。
回到法国与祖母联系仅有一次,在圣诞节的时候,他不敢告诉祖母现在的生活,祖母身体不好,有眼疾,怕她担心,急坏身子。
有一次实在受不了,他偷拿老师的电话,躲在衣柜里拨通了许烟雨家中的电话。
烟雨在电话里和他说:“我前两天在一本书上读到一句话‘命运应该掌控在自己的手里’既然在那里生活的不快乐,为何不回来?你用过的砚台,我每天练字时都有帮你擦拭,你在田间捉的那只小乌龟,我每天都有喂食,但它可能不喜欢我,吃的不多,廋了很多。祖母每日坐在家门口,每每听到脚步声,都要问一声,是不是英寡回来了。”
烟雨还说:“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可是英寡,没有你的西寻,空落的我想哭。”
一个月后,路易·英寡刚刚十四岁,一个人偷偷的从法国逃回了中国;他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策划这次逃回西寻的计划。
十四岁的孩子,近乡情怯,一心只是想要回到那个温暖如诗如画的小镇,守着他年迈的祖母,养着他捉来的野乌,用着祖母用过的砚台练字,与满腹才情的烟雨,烹茶论诗;却不曾料到——
这一次冲动的任性,竟然酿成了弥天大祸。
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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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歌词略多,但不写,缺少意境,便多写了几百字送你们,绝对不是为了卡你们,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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