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搬家

沐凝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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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先生,那不就是贺子慕吗?古思语转头看了一眼他,“贺子慕,这是你叫的搬家公司吗?”

    贺子慕点点头,换了一个姿势,“是我叫的,你该不会真的以为我自己能给你把你这些家当搬走吧!”

    古思语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我的东西压根就不多,这些电视机,锅碗瓢盆是人家房东的,我要拿的就只是一些衣服,箱子还有一些书籍,根本不需要那么多人的。”

    “你自己看着办,”贺子慕皱了皱眉,“你们先进来把要运的东西搬到车上,古思语,你看看还有什么东西需要拿,如果没有的话,我们就走吧。”

    “还有什么东西要拿呢?”古思语皱了皱眉,然后跑到冰箱里面,把里面的菜,还有饮料零食什么都打包带走。

    “好了,都收拾好了,我们走吧。”

    “走吧,”贺子慕点点头,然后拉着古思语下楼,开车将她送回贺家,亲眼看着她把东西摆放在客房里,然后才放心地离开家,去了公司。

    古思语看到那个凶神恶煞的人总算是离开了,才松了一口气,老实说,她挺喜欢贺家的氛围的,人员不多,家里的人相处的很好,比她一个人在家要好多了。

    只是,她的心里总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她总觉得贺子慕这么费尽心思,让她住进贺家,是不安好心的,但是目前也看不出来他到底有什么想法,或者说自己身上,有什么值得他图谋的,所以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收拾好东西以后,古思语就下楼陪着贺子宁聊天,现在去公司已经晚了很多,还不如不去的话,反正今天已经请假了,那就好好休息一天。

    “子宁,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想问问你,我看到你没有去你们家的公司上班,那你每天都在家干什么呢?”

    “啊,”贺子宁抬头看了她一眼,然后笑了笑,“你说这个啊,我是个自由职业,大学的时候,去法国发了设计,现在每天在家里接接设计单子,然后帮人设计衣服,不需要出门的,我也懒得出去。”

    “哦,”古思语点点头,“也是,现在有很多自由职业,足不出户就可以赚钱的,挺方便的,特别适合那些不喜欢出门的宅男宅女们,尤其是一些作家,每天都在家里写稿子。”

    贺子宁眨眨眼睛,“思语,你也看小说吗?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小说?”

    “以前上学的时候看,”古思语叹了一口气,“那个时候在学校,希望可以有一段美好的爱情,就算不是惊天动地,也要有点波澜起伏,喜欢看男女主角和和美美,当时有一段时间,看了一本杂志,那个杂志基本上都是虐文短篇,一度让我不想看小说了,所以后来就不看小说了。”

    “我看的基本上是女频全部类型,穿越,宫斗,现言重生,古言重生,仙侠魔幻,青春校园,都市爱情,婚恋家庭,还看过几本男频还有女频的玄幻小说,后来还写过小说,不过没有发表而已。”

    贺子宁眼睛里闪过一道精光,“思语,那你有没有想过写写小说,我有一个朋友是杂志社的主编,我可以帮你把稿子投给她,让她帮你看看,也不用多长,短篇十万字就可以,长篇三十万字,也不用像现在的小说,动辄几百万字那样。”

    “怎么样,要不要写写?”

    古思语摇摇头,“谢谢你,子宁,我现在没心情做这些事情,等我妈妈清醒以后再说吧!”

    “行,没问题,”贺子宁也没有强求她现在就做决定,反正她现在住在自己家里,有的是时间等她。

    下午贺子叶放学回来,看到坐在餐桌旁等着自己的古思语,立刻神采飞扬起来,后来听说古思语以后就住在家里了,心情更加激动了,抱着贺子慕连亲了几大口。

    难得看到儿子这么高兴,贺子慕心里也很高兴,脸上多了几分笑意的同时,眼睛里面多了几分暖意。

    看到贺子叶很高兴,古思语心里也是挺开心的,也不枉费自己被贺子慕算计一番。

    吃完饭以后,古思语带着贺子叶去他的房间,看着他做完作业,然后陪他玩了一个小时游戏,贺子叶缠着古思语,要她给他讲故事,古思语没有办法,只要将之前看过的童话故事拿出来给他讲。

    “那我就给你讲一个拇指姑娘的故事吧!”

    “好啊,谢谢思语姐姐,”贺子叶躺在床上,眨巴眨巴眼睛,朝她笑了笑,古思语也笑着摸摸他的头。

    “从前有一个妇人,她很想要一个小巧又可爱的孩子。她便去请教女巫,女巫说非常容易,便给她一粒麦粒,让她种在花盆里。当这个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便出生了,她生活得非常幸福。

    可是有一天,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水里的鱼儿很同情小小的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外国。被金龟子抛弃在了一片森林。清晨,以露珠为饮料,以花蜜为食物,生活还算过得去。夏天和秋天过去了,但又寒冷又漫长的冬天来临了,拇指姑娘来到了田鼠家生活。

    过了几天,田鼠说:“我们这儿最富有的先生——鼹鼠就要来了,如果你和他结婚,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第二天,鼹鼠穿着黑天鹅的绒毛大衣来了,因为他是一个瞎子,看不清拇指姑娘的容貌,田鼠便请拇指姑娘唱了一首歌曲,鼹鼠很快就爱上了她。不过,鼹鼠并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很谨慎。过了几天,鼹鼠正式提婚了。

    秋天来到了,鼹鼠让拇指姑娘缝嫁衣。其实,拇指姑娘并不喜欢鼹鼠,因为他喜欢阳光和鲜花,而对他们有反感。

    拇指姑娘曾经在地道救过一只燕子,那时,燕子要飞去另外一个国家,他便问拇指姑娘:“你愿意和我一起到另外一个国家去吗?”拇指姑娘爽快地答应了。

    燕子背着拇指姑娘飞呀飞呀,飞到了那个国度,把拇指姑娘放到了一朵最美丽的花上,上面有一个和自己一样大的美男子,他就是所有花朵的王,他们俩结婚了,拇指姑娘便成了这儿的花朵王后。”